导读:
人的世界谁主沉浮? ——评析缪丽尔·斯帕克的两部中篇小说 《布罗迪小姐》(1961,曾被译为《布罗迪小姐的青春》和《布罗迪小姐的不惑之年》)是斯帕克的成名作之一。小说以作者的小学生活为蓝本写成,主人公布罗迪小姐的原型是她的小学老师克里斯蒂安娜·凯。作者在自传《简历》中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凯小姐根本不像布罗迪小姐,另一方面她比她的同行布罗迪小姐强百倍。如果她能与布罗迪小姐见面,凯小姐肯定会认为这只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然而没有一个凯小姐的学生会认不出鼎盛时期的布罗迪小姐来。她们不仅会认出她来,还会因此而兴高采烈,因此而怀念过去。” 小说写的是发生在二战前英国爱丁堡市一所教会小学里的事情。布罗迪小姐是一位年轻漂亮雄心勃勃的教师,她性格开朗,思想激进,敢于打破传统女子学校的陈规戒律,向学生传输新的艺术和新的思想。但是她心目中的英雄是墨索里尼和希特勒,因为他们与她自己的独裁专制的思想是一致的。他们强调“集体”排斥个人行为的做法是她行为的楷模。她信仰爱丁堡十分盛行的加尔文教,也正是因为该教否认一切个人自由意志,相信预定论,即人世间的一切、人的一生都是上帝早就安排好了的。然而她却向神权提出了挑战,以种种办法拢络自己班上一伙经她挑选的女孩子,踌躇满志地要替上帝把她们培养成为“人杰中之人杰”,并将此视为自己的事业,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她的学生。她虽然去外面听宗教课,还建议在学校的课上给学生们读《圣经》,但她自己的信仰却没有使她在道德上有所进步。她信上帝是因为她坚信“不论做什么事,上帝都在她一边”,所以她自命不凡,根本不把同事们放在眼里,连走路时头都抬得比别人高得多。事实上她的信仰只增加了她对自己不切实际的看法,认为她就是上帝,因此她能与音乐老师娄赛先生同床而不自责,甚至为了满足心爱的美术教师劳埃德的性欲,不惜鼓动和安排自己的学生去与他同床,丧失了为人师表的起码道德。 虽然她把自己看成上帝和真理的代表,并对此坚信不疑,但她终究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成为学生们心中的上帝。自从她的心腹桑蒂(作者的化身)皈依罗马天主教后,便开始对自己的老师采取批判态度。桑蒂长到十几岁时开始反思布罗迪帮这些年走过的历程,意识到自己是个普通的英国人,生活在英国这块土地上,但是在布罗迪小姐的控制下“她觉得自己已经被剥夺了在这种生活里生活的权利,无论它多么叫人不愉快。她迫切地想弄清楚这种生活的真实内容,并且不想再由别的什么开明人士来保护自己”。于是当布罗迪小姐告诉桑蒂是她劝说乔依丝到西班牙参战时,桑蒂再也忍受不了了,便以“天生的法西斯”的罪名向校长告发了自己的老师。布罗迪小姐因此而提前退休,并因患病于五十六岁去世。 布罗迪小姐的结局是悲剧性的。就在她事业处于鼎盛期的时候,她遭到了背叛,而背叛她的恰恰是她最宠爱最信任的桑蒂。自认为是上帝的布罗迪小姐终究没有成为上帝,而更可悲的是她始终不知道是谁背叛了她。临死前她与桑蒂会面时还说:“桑蒂,你知道我是把你排除在怀疑对象之外的。你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背叛我。事实上你从我这里得到的最多,最受我的信任……想想吧,如果你能帮我的话,想想是谁。我必须弄清楚是你们中的哪一个背叛了我。” 桑蒂的回答道明了小说的结论:“如果你不背叛我们,我们就不可能有人背叛你。” 布罗迪小姐一心以自己为榜样,要把她精心挑选的学生培养成忠于事业、忠于爱情的出类拔萃的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布罗迪帮中没有一个像她所期望的那样事业有成,珍妮只当了一名小演员;尤妮丝成了护士;玛丽当了速记员并因她的愚钝年纪轻轻就葬身火海;莫尼卡不过是一位普通科学工作者;罗丝最终跟一个有钱的商人结了婚,尽管布罗迪最看不起俗气的商人,而且罗丝婚后很快就“摆脱了布罗迪小姐的影响,就像一条刚从水塘里爬上岸的狗甩掉身上的水一样”;被她寄予厚望的桑蒂的选择则最令她失望,桑蒂皈依天主教后成为海伦娜修女,布罗迪知道后对莫尼卡说“这可不是我所期望的事业”。只有最后加入布罗迪帮的成员乔依丝——一个公认的不可救药的姑娘——听从她的劝说去西班牙战场当女英雄了,但是她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便被炸弹夺去生命。布罗迪声称要用引导和启发教育法,实际上她一直在强加于人,她的学生的结局是她教育方法的彻底失败。 《布罗迪小姐》独特的艺术风格、特殊的爱丁堡背景、典型的苏格兰人的特性与思维方法以及语言风格受到评论界的高度评价,书中的布罗迪小姐和她的女学生形象则极大地吸引了广大读者。小说改编成话剧后轰动了伦敦西区舞台,后又由美国20世纪福克斯公司改编成电影,在此后的二十多年中一直上映不断。 《驾驶席》是斯帕克的神秘小说代表作。由于斯帕克讲述的方法很特殊,事先不断地向读者透露信息,故意造成扑朔迷离的气氛,但是读者又只能在最后阶段才恍然了解事实真相,不少评论家称她的作品很具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风范。 故事发生在欧洲南方的一座城市,女主角莉丝自称来自美国,目的是要寻找男朋友,一个与自己同一类型的人,她寻找这么一位男士的目的却是要通过他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她一上飞机便开始物色,并且还真找到一个对象,但是这位男士却神秘地总躲着她,不与她见面。在寻找他的整整一天里,莉丝除了两次与两个企图与她发生性关系的人斗争并取得胜利外,还认识了一位年长的夫人,这位老妇人对莉丝十分感兴趣,并说她的侄子当天要乘飞机来见她,她要为他准备礼物。她还说她的侄子与莉丝是同一类型的人,是天生的一对。而这个妇人的侄子恰恰就是莉丝在飞机上所物色到的那个人。莉丝终于在深夜找到了他,并几乎是强制性地把他带到她白天选好的地点,让他用裁纸刀——他姑妈给他买的礼物——结束了她自己的生命。 莉丝已在会计事务所工作了十六年。她有一张“有决定和审理权”及能“严守数据秘密”的嘴,嘴唇总是抿得紧紧的,只有感到十分得意时才微微张开。她来自欧洲北方的某一城市,飞往南方去寻找某一目的。她寻找的不是性生活(尽管她两次受到性骚扰),而是名人效应,怪异的是她所要的效应是以死为代价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她事先作了精心安排,还特意挑选为常人所不能接受的艳丽到俗气程度的裙子与外衣,于是在死后她“像这样带上了明显的标记,在后来的几天里国际刑警正是按照这一标记来确认她的身份的,欧洲各大报纸亦艺术地详尽描述了她这一明显的标记”。 《驾驶席》(1970)是一篇与《布罗迪小姐》风格迥异的小说,但在与上帝争夺控制权方面却是一致的。斯帕克在《布罗迪小姐》里写的是人与上帝争夺控制别人的权力,而在《驾驶席》里写的则是人与上帝争夺控制人自己的权力。在天主教的观点看来,生死本是由上帝来决定的。但是斯帕克却在她的小说中提出另一种观点,即人虽然无法决定自己的生,他却能够决定自己的死。布罗迪小姐也好,莉丝也好,她们都在为人的自由意志而奋斗着,即便结果是失败与死亡也在所不惜。所以斯帕克像在《布罗迪小姐》中一样再次向上帝提出挑战,只是方式不同而已:莉丝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她不仅为自己选择了死亡的日期和地点,还为自己选择了执行死亡的人和杀死她的工具,甚至还选择了杀死她的方法与过程: “捅进去以后,”她说,“一定要转动一下,不然它扎不透。”她用手腕演示一下动作。“你会被抓住,但是至少你有时间认为能够驾车溜掉。所以干完之后不要站在这里愣着瞧你干了些什么。”她说完便躺倒在砾石地上。他抓起了那把刀。 “先捆住我的手,”她说着把双手交叉在腰部,“用头巾捆。” 他捆好了她的双手,她又急促地尖声叫他解下领带绑住她的脚踝。 “我不想有任何性关系,”她嚷道,“你可以杀了我再干。捆住我的脚就开始杀吧。明天一早就会来人把这一切清理掉。” 他全照她说的去做,他把刀高高举起,用力向她捅去。 “杀死我。”她用四种语言重复道。 莉丝成功了。事情一步一步地按照她的安排发展,最终她满意地死在被她选中的“同一类型”的男子手下。 事实上死亡也是斯帕克多部小说的共同主题:在《领土权》中两个妒火中烧的女人把另一女人劈成两半;《佩卡姆·赖依叙事曲》里的老板用启瓶器在其女秘书的颈部捅了九次将她杀死;《砰砰,你死了》里的大卫误杀了黛菏泽后开枪自杀,西比尔的丈夫死于狮子口下;《微风吹拂窗帘》里的一个土著男孩无辜被一个白人枪杀,等等,不一而足。有趣的是她在描写这些死亡情景时没有给它涂上恐怖色彩,而是用轻松平淡、满不在乎的口气写出来,似乎死亡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在《驾驶席》中莉丝用四种不同语言对理查德说“杀了我”,还说“明天早晨就会有人来把这一切清理掉”,口气之轻松令人咋舌。 评论家们认为她的小说没有遵守传统宗教小说所应遵守的原则宣扬基督和基督教教义,扬善惩恶,宣传善有善报等,而是“与一些天主教小说家一样,她对这一(小说)形式总带着根深蒂固的诡辩”。他们把她与伊夫林·沃、格雷厄姆·格林列在一起,统称为天主教作家中的分离主义分子。 斯帕克的小说以其趣味性和真实性见长,结构严谨,语言简洁洗炼,很少华丽的修饰,甚至没有多余的字,很像海明威的创作风格。正因为如此有评论者说一旦拿起她的书,便“像得了饥饿症,迫不及待地一章一章接着读下去,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 袁凤珠 1999年8月于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