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与土豆




灰姑娘与土豆

——《纽约派对季节》有感


多  多



  刚刚读完劳伦·维斯贝格尔的《纽约派对季节》,她的另一本小说——《穿prada的女魔头》可是名声大噪。“季节”里随处是我闻所未闻的品牌、艺术家、设计师等时尚代名词,所以我买了它,当作普及时尚常识的读物吧,以免自己与这个被时尚惯坏的社会脱节。
  说说“季节”的主要内容:女主人公贝蒂从瑞银辞职后到了一家专门策划时尚派对的公关公司,从不知名的银行小职员到初露锋芒的公关新宠,再到占据时尚版面的派对精灵和绯闻公主,她必须劳碌于无数奢靡浮华的时尚派对,必须与无数傲慢无礼的名流周旋,在这个充斥着酒精、药品、情色、绯闻、谎言的名利场上她也曾迷失过,也曾遭遇理想的背叛,最初穿上水晶鞋的目眩神迷终究变成对华丽伪装的彻底厌恶,当她脱掉沉重的水晶鞋才发现普通情感和生活胜过任何时尚的光芒。
  这是一个灰姑娘误入迷城、被水晶鞋勒疼脚踝的故事。安徒生笔下的城堡舞会与英俊王子变成了纽约的时尚夜店与Party King,巫婆的变身魔法变成了时尚公关的策划名单,结局与安徒生版不同的是,灰姑娘贝蒂因不适城堡内的猜妒和争斗,最终脱下水晶鞋,与诚实的小厨子萨米过上了普通而宁静的幸福生活。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没有水晶鞋的灰姑娘仍然拥有幸福的生活,相比王后的尊贵,或许更多一份单纯的快乐。
  “季节”揭示了所有女人的渴望,出众的容貌、漂亮的衣衫、昂贵的品位、体面的工作、瞩目的爱情……即使你现在其貌不扬,即使你现在穿着寒微,即使你现在无所谓品位也无所谓爱情,你依然可以梦想灰姑娘般的华丽转身,让你不经意地拥有所有女人的甜蜜渴望。
  很多女人都曾梦想穿上灰姑娘的水晶鞋,至少我有过这样的白日梦想,但我们中间的大多数灰姑娘注定永远穿不上她。如果你从未拥有过一件顶级品牌的天价手袋却时刻关注其每季新品并为之唏嘘赞叹,如果你从未购买过一件顶级品牌的首饰却在蒂凡尼的橱窗前流连忘返,如果你曾幻想过成为Vogue的Cover Girl或其他一夜成名的Show way而你的现状与此风马牛不相及,如果你关注那些发明、复制、传播时尚的潮人胜过关注你自己,如果你七老八十了还幻想能艳光四射地惊现于某时尚名品发布会的闪光灯下,那么恭喜你,你也是没穿上水晶鞋的灰姑娘。
  灰姑娘贝蒂因为从事只跟大牌、闪光灯、顶级品牌打交道的公关职业,才穿上了水晶鞋,而现实中的我们很可能一辈子都与时尚不沾边。贝蒂的故事告诉我们,灰姑娘就是灰姑娘,就算穿上了不合脚的水晶鞋,还是原来的灰姑娘。只有舒适的软底鞋,才是真正适合灰姑娘的鞋子。可怜的贝蒂,要忍受水晶鞋夹脚的疼痛之后才体会到远离名利场过普通人生活的可贵,而一直享受普通生活、偶尔看看时尚八卦的我,更要庆幸自己不会经受水晶鞋的束缚和折磨。
  结尾突然想讲个土豆的故事:西红柿、洋葱笑话土豆,嫌它名字土气,土豆因此郁郁寡欢。第二天西红柿跟土豆打招呼喊“土豆、土豆…”,土豆没应声,西红柿拍拍土豆的肩问它怎么了,土豆扬眉吐气地说“我现在不叫土豆,我改名叫洋芋了”。很好笑,是不是?土豆就算改名为洋芋,本质上仍然是我百吃不厌的土豆。真正喜欢土豆口味的人不会因为土豆低调的外表和寒碜的名字就嫌恶它。土豆更不用改变自己的姓名和外形去迎合那些本不喜欢土豆的人。“季节”中的萨米喜欢上贝蒂这颗土豆,而我的石头喜欢上我这颗土豆,所以贝蒂和我都不再需要水晶鞋和灰姑娘的渴望了。
  (摘自《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