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莉亚·格拉丝的《三个六月》




朱莉亚·格拉丝的《三个六月》


黄集伟



  小说写一个家庭,爹,娘,哥仨和他们各自的爱人。第三代孩子那个部分基本放弃,往四世同堂的路上走的班车作者有意不买月票。故事截取3个年份的3个6月构架而成,这样的匠意本身携带着一种歌剧式的伤感在框架本身的水泥柱、栏杆乃至某扇玻璃窗上缓慢流淌。
  第一个6月的叙述视角是爹,爹的名字是保罗。开篇时,妻莫琳子去世。爹排遣伤怀,一生不好热闹的他报了个劣质的旅游团来到希腊。“保罗选择希腊,是为了那预见中的苍白”这是全书的首句。这样的句子像一根钉子,将这个6月的故事的调性率先置顶。
  紧接首句并构成第一自然段的几句话我特想把它抄下来。我觉得它根本不是景物描写,而是爹彼时彼刻的心绪:“白天漂白一切的烈日,夜晚蜂拥而至的群星,海边鳞次栉比的房屋的石灰粉墙透出的寒光。刺眼的、焦灼的、困倦的、化石般的希腊。”
  第二个6月的叙述视角是长子芬诺。长子芬诺从美国回到家,是参加爹保罗的葬礼。回到自己的老巢,他需要面对的弟弟弟媳乃至众亲友因为他的性取向而成为多年来他面对整个社会压力的一个缩微版。
  在篇幅上,第二个6月最长。这暗示这诺芬在这部30万字的小说里所占的权重最大,像一个枢纽一个关键词一个一触即发的导火索。全书最繁杂的部分就全部爆炸般汇聚于本章。作者写得最散漫最枝蔓最芜杂最丰润的,也是本章。
  作者喜欢在两段节情节链条的中间部分塞入大量的细节碎片,让小说不再像小说,或说让小说自由如乱石铺街,粗砺,伤感,与生活本身的距离像沙发与板凳那么近。比如我特想抄下来的下面这个段落与其时的情节既有关,又无关,但让人忽然从乱麻一样的芬诺的心绪里飘出去,飘进一团侬酽的思绪,像红黑红黑的铁观音,苦涩而甘醇。
  “在从没有那种事情之前,我以为将骨灰撒在水面上的想法是非常浪漫的,是逃避可怕葬礼的最好、最斯文的办法。现在参加了两次那种仪式之后,我对它既害怕又蔑视。无可避免地,水面上一阵极其轻微的风也可能将骨灰吹回到你的眼睛呵嘴巴里;你将不得不用手把亲人骨骼、器官、内脏呵皮肤的残渣从你衣服的褶皱里拍干净,事后还得从你的鞋缝中清楚掉。你会从你的头发中将他洗去,冲到你于是的下水道,仿佛他是一场篝火的烟尘,阁楼掉下的灰烬,一辆嘎嘎作响的公交车排放出来的柴油废气。”
  其实,不光是在这本小说里,甚至包括现实生活,亲人的去世,都让我们在倍受打击的同时,也快速长大。这个当口矛盾百出恩怨纠缠也并非戏剧性的设计,而更可能是一种匠心关照后的再现。尤其喜欢作者那种散漫的聚集生活细节和场景的布局某篇,那种散漫不是为了突出中心思想,那种无意义的聪明也不是为了展示主题或凸现主旨,而只是再现一个让越走近越窒息的家庭,那在某种程度也就是我们每个家庭,情愫像水,清冽或混浊,拒绝或甘之如饴,流动着,漫无目的又前仆后继一直向前流动着,向着一个可能的目标。
  (摘自《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