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生子》迟来的孩子




《土生子》迟来的孩子


读书人



  在我目前已看过的美国黑人文学的书籍中,这本1940年出版的《土生子》算得上是最近也是最晚看的一本书,书作者查理德•赖特改变了很多人长久以来心目中“斯托夫人”笔下《汤姆叔叔的小屋》的黑人形象。
  在《土生子》这本书里黑人主角不再是一个被白人宗教思想麻醉、手拿《圣经》对白人奴隶主的剥削逆来顺受的好好先生,也不是借着自己肤色与白人微弱差异而逃亡的北方的反抗者。而是化为一个生活在南北战争后、20世纪30年代美国白人统治下,以种族隔离为背景的中部城市“芝加哥”的青年别格•托马斯。
  在赖特的笔下,从主人公黑人青年“别格•托马斯”的身上,第一次看见了一个正常的、有着善与恶和喜怒哀乐的新黑人形象,同时也对当时的美国社会环境与黑人的生存地位和遭遇有了新的描写,不再是停留在南方的种植园里。这在当时的美国文学界,特别是美国黑人文学里,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壮举!从书中的前言中得知,在日后的时代里,很多著名美国黑人作家如:詹姆斯•鲍德温和拉尔夫•艾利森、亚格利斯•哈里等都深受其作者和作品的影响。该书还被改编成话剧,并在百老汇上演。
  书中的开头,“别格”一家的生活极度困难,四口人挤在一间破败的陋室中,主人公的父亲在别格小时死于南方的白人暴民手中,从而使“别格”从内心深处对白人世界充满了极度的恐惧与愤慨和仇恨。但当他看到城市上空白人驾驶的飞机在蓝天中自由翱翔时,又止不住的向往,认为造成这一切的根源是自己的肤色与种族。
  他不喜欢白人的世界,却又不得不按白人的方式与规则生活,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别格违心地接受了为白人地产投资商道尔顿先生工作,当了一名司机和锅炉工。本来他将开始一个新的生活,但在一天晚上,当他把醉酒而昏迷的道尔顿的女儿玛莉抱上其卧室时,却被玛莉双目失明的母亲碰见!别格出于内心对白人世界的极度恐惧、出于不想被发现自己在小姐的卧室里,失手用枕头捂死了因醉酒而熟睡的玛莉,从而酿成了大祸!在这里可以看出那个时代以美国白人为主导的社会总体上对黑人种族的压迫。
  一个只是双目失明的白人老妇人,却能让一个黑人青年铤而走险失手杀人。
  而从社会和刑法的另一个角度讲,别格为此也变成了一名杀人犯!他为了逃避白人世界的追捕与惩罚,又制造了焚烧玛莉尸体和写绑架信嫁祸给玛莉的朋友。最后终因人们在清理炉灰时,白人共产党“简”发现了玛莉的遗骸。事情败露后,别格又开始了在芝加哥这座城市与前来抓捕他的白人警察们的战斗。其间他又因惧怕自己被牵连而杀死了自己的女友蓓西,最终被白人警察抓获。从而结束了自己年青的生命。
  《土生子》很代表性之处,不仅仅是赖特笔下塑造了全新的、符合时代的主人公别格•托马斯,要是那样的话该书决不会成名。正如在斯托夫人笔下的《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段买下汤姆大叔的高贵的白人庄园主和自己的姐姐在庄园里那段经典的关于美国南北双方对黑人的争论;在《土生子》中作者也用了很长的篇幅来描写为别格辩护的白人犹太律师麦克斯,与白人公诉人勃克利对主人公别格的罪行是社会还是个人性质的对白。如:
  别格在去道尔顿家工作之前,曾有过计划抢劫白人商店的想法。还有,当他怀抱着醉酒的玛莉回到她的卧室时,在酒精和人本能的意识的驱使下,作为一个健康强壮的男人,别格对玛莉也产生了单纯的欲念,这时玛莉双目失明的母亲突然出现在门口!让人阅读后思绪久久回味,唏嘘不已。别格做为一个祖上世代受白人欺压剥削的黑人,他不想为白人服务可他又无法摆脱其制约。当其犯下杀人的大祸时,觉得这不过是早晚会发生的事,就算是不这样也会那样或者被白人所杀,而不是一开始人所应有的负罪感,而是对白人社会对自己报复的恐惧,因为没有谁会去理解关心他和他所属的种族。
  又如:事发后黑人街区被白人暴民趁机围攻扫荡,殴打无辜的黑人。
  本书还有另一点可取之处,那就是给他提供工作的道尔顿先生,赖特对他的描写很有代表性。道尔顿先生一方面给黑人学校捐款助教,同时还指导别格上学,但却不雇佣黑人职员或学生,一方面他雇别格为自己打工并给其丰厚的报酬,另一方面却把品质极次的劣质房以高价租给黑人谋取暴利。
  想想在30多年后亚格利斯•哈利的那本《根》,书中的那个救了昆塔但又卖掉其女儿的白人庄园主华勒与道尔顿先生是何其的相似!
  可当他在收到别格伪造的绑架信时,他以一个父亲的名义乞求所为的绑匪,释放已死去并被焚尸的女儿后,不久在那个焚烧玛莉的锅炉里就发现了她的残骸,别格被抓又给人一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感觉。
  做为一本在美国20世纪20—30年代,黑人文学“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市抗议题材”小说,理查德•赖特以其严谨的构思、精湛的文笔、真实的取材于现实生活,公正客观地塑造了一个出生并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群体和个人,受白人种族压迫与剥削的美国的黑人形象——别格•托马斯,而不再是象斯托夫人笔下极度温顺和善的白人牧师式的黑人形象,正如本书的名字《土生子》。南北战争结束一百零六年后,继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近一百三十多年后,这个迟来的不为人知的黑孩子才出生。
  做为一名中国读者,几年来我阅读了一些有关美国黑人题材的小说和书籍,发现由于时代和历史政治的原因,我们很多的人对黑人文学的认识都很像那时的美国,只知道一个《汤姆叔叔的小屋》,连诞生于60—70年代黑人民权时期的、并曾在我国电视上播发放过的黑人经典文学《根》都很少有人知晓,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以理查德•赖特在美国文学界的地位和历史影响,我希望能多出些他的作品,如他早期的作品《汤姆大叔的孩子》和他的自传《黑孩子》,希望可以早些和中国的读者们见面。
  (摘自《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