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出版社书里书外闲话中西惊险小说之家 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转自神秘联盟,编译/ ell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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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转自神秘联盟,编译/ ellry)

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转自神秘联盟,编译/ ellry)

      侦探小说和犯罪小说比较(我觉得有的犯罪小说可以看作惊悚小说

      在英国著名侦探评论家Julian Symons的《Bloody Murder》(第三版)中“Crime Novel and Police Novel”一章开头列出了一份表格对侦探小说和犯罪小说进行了一些对比。需要注意的是他对于“侦探小说”(the Detective Story)的解释比较狭隘,主要指传统解谜侦探小说。
    
    【情节】
      侦探小说:基于一个诡计,也许是机械的(密室),口头上的(令人误解的谈话),和法医学相关的(毒药,血液,虚假身分)或者弹道学。小说由这类诡计构造成,揭露凶手是故事的高潮。
      犯罪小说:基于人物的心理——关注于A想要杀死B吗——或者一个难以忍受的情境需要暴力来结束。没有密室或者伪造身分之类的诡计,没有搞不清楚的毒药。大部分通常的问题诸如:“A真的杀了B,接下来他会发生什么事?”小说建立在这样的问题上向前推进。
   
   【侦探】
      侦探小说:也许是专业或者业余者,如果是业余人员也许通过侦探或者调查机构,或者偶然介入犯罪案件。他们通常是小说的中心,大部分是男主角,经常是敏锐的观察者,能注意到其他人所忽视的事物。
      犯罪小说:经常没有侦探。偶尔有一个侦探在系列故事中贯穿始终,但是很少被作为一个有才华的推理机器出现。大部分情况下中心人物是涉及事件的某个人。
    
     【手法】
     侦探小说:如果犯罪是谋杀(通常是的),会出现奇特的或者令人误解的手法,例如,尸体看起来是被枪打死的但是实际上是被毒死的。有时手法相当具有创造性,如在密室小说中,或者它本身具有迷惑性,如在毒药案件中每个人都吃了喝了完全相同的东西。
      犯罪小说:通常是简单的,很少是至关重要的,尽管弹道学或者法医细节也许扮演重要的角色。
    
    【线索】
    侦探小说:主要的元素。在故事中也许存在一打线索。侦探也许解释它们的含义,或者把演绎留给读者。
    犯罪小说:经常在侦探故事场景中没有线索。
    
    【人物】
    侦探小说:只有侦探被详细描写。其他的描写是马虎的,尤其是在犯罪之后,那时人们统统成为情节的辅助物。
    犯罪小说:故事的基础。人物的生活在犯罪之后仍然继续,通常他们后来的行为对故事产生很大的影响。
    
   【背景】
    侦探小说:在犯罪之前总是被界定好。后来的情节和线索开始控制故事,而背景(学校,新闻办公室,剧院,等等)逐渐淡化。
    犯罪小说:通常对于故事气氛和风格比较重要,常常是犯罪本身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例如,生活某方面产生的压力导致了这个特殊的犯罪。
    
   【社会态度】
    侦探小说:保守的。
    犯罪小说:变化着,但是通常对于法律、公正或者社会发展道路持激进观点。
    
   【谜团的价值】
    侦探小说:通常是高的。侦探和谜团是留在读者记忆中唯一的东西。
    犯罪小说:某些时候是高的,有时甚至是不存在的。但是人物和形势经常令人铭记。

    舒适推理(Cozy)

      舒适推理从根本上来说,其故事只是一场游戏,谋杀也不具备太多的真实感。此类侦探小说通常包含以下诸多元素中的大部分:最低限度的暴力、性和社会实用性;通过推理或者直觉获得解答而不是辩论和警察程序方式(或者某人的招认);在最后凶手被查明,秩序被恢复;男/女主人公是令人尊敬的,其他人物(通常包括凶手)也是有礼貌,有教养的(除了仆人);建立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如乡村、大学、豪华古宅。值得一提,但并非必要元素:智慧和文学典故造就的作品风格的优雅。这类作家中最著名的包括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Dorothy L. Sayers、Ngaio Marsh等。实际上,对于人性和世界是否持温和的看法是判断作品是否属于“舒适推理”的重要标准。谋杀是世界上不和谐的音符,而世界的本质是好的。黑色小说作家如James Ellroy等人的作品所表达的则是于其对立的观点。对他们来说,不公正贯穿于整个历史和人性之中。如果说黑色小说作家是悲观主义者,那么舒适推理作家则是乐观主义者。

       舒适推理属于黄金时代的侦探小说类型。作家如Martha Grimes很明显也受到克里斯蒂和Sayers的影响,作品具有其主要元素,可是社会态度倾向于严肃。但是很多的作家仍然保持舒适的乐观主义态度,没有侮辱读者的智力或者故事完全丧失真实性。Elizabeth Daly的小说设置在上层社会,但是并没有和现实世界脱勾。她展示了一些坏现象——毒品、通奸、欺骗——作为一种缺点而不是罪恶。而在硬汉作家Daly的笔下,同样的坏现象被用来作为社会衰退、堕落以及人类背叛自我的标志。舒适推理的社会观也适用于警察程序小说以及天才侦探作品:社会是稳定的,谋杀不会破坏这种平静。

       它的不好的方面是,舒适推理会变质成不切实际的侦探小说。这些作品中,猫会显示超自然的能力破案,浪漫掩盖住了推理,现实性被完全忽视。以阿加莎·克里斯蒂命名的“阿加莎奖”(the Agatha)专门授予舒适推理小说。

       黄金时代(Golden Age)

       严格来说“黄金时代”并不被认为是一个流派或是一种类型,它主要指一个历史时期。但是黄金时代的作家也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因此放在这儿介绍。

       这个词通常用来指两次世界大战中进行创作的英国作家。主要作家包括: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Dorothy L. Sayers、Ngaio Marsh以及Margery Allingham等。这些侦探小说全部是描写如福尔摩斯那样的有条理的侦探,包括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斯泰尔斯的神秘事件》(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1920)和《桶子》(The Cask,1920)通常被认为是黄金时代“正式的”发轫之作。其他重要作家还有John Dickson Carr(风格上是英国的,但不是英国人)和Freeman Wills Crofts(《桶子》作者)。

       这时期大量作家加入侦探文学创作的行列。通常,顶尖的作家有许多追随者,但很多二流作品今天已经不值得一读。创作“诫律”对这时期作品影响很大。不强调人物描写而突出谜团的完美性;使用红鲱鱼(即障眼法);情节凌驾于其他元素之上:这些法则是不断被讨论的主题;直到20世纪80年代,仍然被提及。研究者Barzun和Taylor称“侦探小说的确不允许真正的人物研究”,而Julian Symons却说“黄金时代最好的作家们……没能坚持关于克制人物的禁令”。由于小说的焦点是找出谁做的(who did it)——谜团的本质——因此,“whodunit”一词被用来描述这一时期经典的侦探小说。随着大众对人物心理的兴趣逐渐提升,以及对谜团(越巧妙就越不切实际)兴趣的衰退,导致后来的作家和读者需要知道更多而不仅是“谁做的”。

        黄金时代英国侦探小说中经常使用乡村别墅或者密室作为舞台。除了一般的中毒、枪击、刀刺之外,巧妙的杀人手法受人欢迎,如Sayers的钟铃杀人,克里斯蒂用通电的象棋棋子谋杀,以及Robert Eustace笔下奇妙的自杀事件。黄金时代和战前侦探小说类似,仍然是不讲求公平性。所以,1929年Ronald Knox把公平竞争的想法加入到十诫中,但黄金时代仍有大量作品违反这个原则。这时期最著名的侦探全是业余侦探:赫尔克里·波洛(Hercule Poirot)、Peter Wimsey爵爷、以及Albert Campion等。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的影响仍然很大。值得注意的是,黄金时代最好的作家中绝大部分是女性。在这个时期接近尾声的时候,另一个女作家Josephine Tey开始创作,并且成为其中的佼佼者。

       美国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也在相同时期,但是有着和这一时期英国侦探小说完全不同的特点。黄金时代中诞生了美国三位最伟大的侦探:1926年的菲洛.万斯(Philo Vance),1929年的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1934年的Nero Wolfe。但是,随着《Black Mask》杂志建立而开始的美国侦探小说文艺复兴时期把侦探小说带入了完全不同的方向。从某种意义上说,黄金时代作家笔下就象大战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因为他们通常描述的上层阶级没有受到战争带来的灾难性衰退的影响。爱德华时代的作品如《特伦特的最后一案》(Trents Last Case,1913)与许多黄金时代作品并没有什么不同。

       关于黄金时代的起讫年代。黄金时期究竟从何开始到何时结束各人定义不一,比如Howard Haycraft认为是1918-1930;埃勒里·奎因认为是1900到二十年代末。也有一些研究者倾向自1913年《特仑特的最后一案》发表后到三十年代末。而“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这种较为模糊的时间概念也为很多人认可。Symons在《Bloody Murder》中把福尔摩斯之后到二十年代以前的时期称为“短篇小说黄金时代”,二十和三十年代作为长篇小说的“黄金时代”。但是,即使是在40年代甚至更后仍有相当一部分侦探小说具有黄金时代的特征。

       关于黄金时代三大家(The Big Three)。三大家指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和John Dickson Carr。评论家中第一个把三者联系在一起的似乎是侦探小说作家兼评论家Anthony Boucher。他称他们是侦探小说领域“最伟大的名字”。Jon L. Breen更加强调把他们作为经典小说中的三大家。当然也有其他的分法。

        硬汉(Hardboiled)

       硬汉源自一战后廉价杂志中粗暴的家伙的风格。这个名词通常用来指战后硬汉人物表现出来的幻灭和愤世嫉俗的态度。第一个硬汉侦探是Race William,塑造者Carroll John Daly。不过很快被其他更好的作家超过,主要有达谢尔·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他的强硬的大陆奥普(The Continental Op)虽然不知姓名,但仍是史上最完美的硬汉人物。与传统侦探小说不同的是:第一,往往都是以私人侦探为主人公使用第一人称。尽力避免人的心理描写,而是用事实来描写人的行动。第二,这种小说都是随着主人公的行动而展开情节的同时进行型小说。倒叙等手法几乎完全不用。第三,小说或多或少都对社会持批评的观点。

        把硬汉小说上升到艺术水准的是哈梅特和雷蒙德·昌德勒(Raymond Chandler),昌德勒定义硬汉人物要具有骑士般的思想。骑士侦探和流氓侦探的分裂已经在硬汉派中产生并会越变越大,后者的粗暴足以使他和他的对立者很难区分开来。Ross Macdonald说:“我认为,自知之明以及相匹配的知识是严肃的私人侦探要具备的……虚构的侦探,是在凶案中作乐的人,不属于真实世界。他们居住在一个施虐受虐的虚构世界里,那儿不需要执照,不管是对侦探还是对坐在打字机前疯狂的梦想家。”Race Williams和Mike Hammer属于后者类型;Macdonald自己的Lew Archer是严肃类型中的极至。他说:“施虐狂和精神变态者在相当苛求的作品中不会延续很久。”这意味着严肃侦探是更为现实主义的侦探。

        严肃硬汉侦探通常是冷酷的愤世嫉俗者。硬汉小说的惯例之一是在诚实与不诚实之间的道德上的斗争。侦探不是一个卑鄙的人(实际上他非常有同情心),但是他把他的人性隐藏在愤世嫉俗的面具后面——因此说风凉话和讽刺是硬汉作品中最让人注目的特点。另一方面,侦探经常因为客户的不诚实而面临困境。委托人说谎,或者只告诉他故事的一部分,在激动的情绪和焦虑面具后面的是他或她的不诚实。《马耳他黑鹰》(The Maltese Falcon,1929)中的布莉吉·奥肖内西是这类骗子中的完美个案。特别在早期的硬汉故事中,不诚实的人物通常是女性——致命的女性。

      另有“Softboiled”一词,定义与硬汉类似,但是比较含糊,通常指女性侦探并且暴力较少。

      黑色小说(Noir)

      这个术语通常指二十世纪四十和五十年代的犯罪作品,它们大部分曾被作为黑色电影(film noir)搬上银幕。黑色风格与硬汉颇为相象,只是没有侦探。Cornell Woolrich的小说堪称黑色小说的教科书,其中包含了大部分黑色小说的特征:容易受骗的人、被注定命运的男人、勾引男人的女人、疯狂的杀手、诬告以及霉运。与硬汉派的虚构,哥特小说和浪漫主义的象征手法类似,黑色小说依赖于事物的对比:黑暗与光明,疯狂与理性,天堂与地狱,罪孽与救赎。小说中的性观念可以更加明显的表现出这种双重性和对立性。

    黑色小说中最成功的作家包括Charles Williams、David Goodis以及Jim Thompson等。

       悬念(Suspense)

       总的来说,概念并不很明确。悬念小说的特点是:以解开案件之谜为引子,重视描写主人公的心理悬念。悬念侦探小说的一种定型是:主人公杀人犯或警察追击。他若不能在有限时间内攻克难关,则将必死无疑。另一种形式的悬念侦探小说是:着重心理分折,以心理描写为主,故事情节反倒是陪衬。当代悬念推理小说有背景国际化、篇幅大型化的倾向,如英国作家弗雷德里克·福赛斯(Frederick Forsyth)的《豺狼的日子》(The Day of the Jackal,1971)。最著名的悬念小说的例子有托马斯·哈里斯(Thomas Harris)的《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1988)等。(弗雷德里克·福赛斯、托马斯·哈里斯我觉得还是称作惊险小说家比较合适)

       警察程序(Police Procedural)

      也称程序小说(Procedural),需要指出的是并非警察为主的小说都是警察程序小说。这类小说中警察工作的实际方法是描写的中心。警察程序小说强调活动的现实主义;可不现实的人物仍然大量存在。警察程序小说中最重要的作家是Ed McBain,创作有“87分局”系列小说。许多警察程序作家是男警察(或女警察)或是前警察,如Ed Dee和Joseph Wambaugh。英国这类型作家有John Creasey、Maurice Procter以及John Wainwright。有人认为Hillary Waugh的《Last Seen Wearing…》(1952)是第一部警察程序小说。有意思的是第一部警察程序小说发生在乡村而不是城市。

       警察程序小说中存在着一种矛盾。当小说试图表现客观性时——指出基本情况,如警察笔记——它是非文艺性的。Dennis Wheatley写了一些原始的程序小说,这些实际上是档案资料而不是小说。另一方面,为了增加可读性,程序小说借鉴了一些文艺手法,这时就变得缺乏真实性。程序小说的流行是归于电视中警察节目的功劳。一些程序小说作家,如John Harvey,他们自己就写电视节目并且意识到把警察节目作为模型。另一方面,警察程序小说被赞扬的地方用电视做的更好,因为视觉元素使“文字”更活跃。另外,一些琐事只是片刻的影像(起床、吃饭、开车,等等),但通常需要好几句话来描述。许多程序小说读起来像电视篇,但如那些读过剧本的人所知道的那样,一部好的片子也许出现在纸上就变得沉闷了。因此最好的程序小说只有极少的警察程序部分,大量的是悬念、人物和惊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者试图写的像个小说家。程序小说可以告诉我们一些关于“我们现在的生存情况”,这不可能在舒适推理中出现。

      Jacques Barzun指出:“他们应该温和一点,除非他是一个看到同行按门铃却能从中自我陶醉一番的推销员。”

       间谍(Espionage/Spy Story)

       着重描写间谍冒险而有刺激性的特殊小说体裁。间谍故事已有了悠久的历史。自公元前6世纪起中国就有了关于反间用谍之策的兵书。Julian Symons称他所知的第一部间谍小说是J. Fenimore Cooper的《The Spy》(1821)。现代间谍小说则发端于William le Queux和Erskine Chiders(如《The Riddle of the Sands》,1903)。约瑟芬·康纳德(Joseph Conrad)所著《特工》(The Secret Agent,1907)为间谍小说增添一部力作,而John Buchan写的两部小说《39级台阶》(The Thirty-Nine Steps,1915)和《Greenmantle》(1916)已成为经典之作。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S·毛姆(W. Somerset Maugham)、Eric Ambler、格雷哈姆·格林(Graham Green)都写过纪实但并不惊险的间谍小说。此后,弗莱明(Ian Fleming)写的詹姆斯·邦德(James Bond)富于浪漫主义的间谍小说和电影大放异彩。但是勒·卡雷(John le Carré,如《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1963)和Len Deighton(如《Funeral in Berlin》,1964)的作品则回到了更为写实的风格。(弗莱明的詹姆斯·邦德故事毫无疑问属于惊险小说)

       法庭(Courtroom)

      一般把使用简单、丰富法律知识、通过法庭审判使读者了解事件真相的侦探小说统称为法庭推理小说。在法庭推理之中,作者除了强调凶手的作案手法之外,更必须重视担任侦探角色的检察官或律师建构破案理论,进而搜证的过程,获得足够可靠的证据。小说大部份场景皆在法庭,最扣人心弦的即是针锋相对的法庭辩论。最著名的法庭推理要数厄尔·斯坦利·加德纳(Erle Stanley Gardner)的佩瑞·梅森(Perry Mason)系列。此外,尚有“法律惊险小说”(Legal Thriller)一词,用来指那些使用法律元素较多的侦探小说,概念也比较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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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国内很多推理论坛仍然把惊险小说作为侦探小说的一个分支,当然惊险小说特别是犯罪惊险小说与侦探推理小说确实有联系,但在很多情况下它们是泾渭分明的,其不同之外十分明显。而且犯罪惊险小说并不是惊险小说的全部,就比如你能说迈克尔.克莱顿的《侏罗纪公园》(技术惊悚)、约翰.格里森姆的《陷阱》(法律惊悚)、罗宾.科克的《紧急传染》(医学惊悚)、汤姆.克兰西的《猎杀红色十月号》(军事惊悚)是侦探小说吗?我想不能这样认为。
 

Re: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转自神秘联盟,编译/ ellry)

       到底是应该把惊险小说看作一种独立的小说形式,还是仅把它的写法看作一种创作技巧?一种使故事好看耐读的“元素”?
 
       另外,有位文学评论家抨击惊险小说的说法我觉得很有意思,他认为惊险小说追求阅读快感不过是种走钢丝似的“文学杂技”,有何审美可言?(此话虽然刻薄,但就惊险小说的某些特点来说倒也贴切) 但评论家并不否认惊险小说对普通读者有很大吸引力,甚至不否认对他自己也有吸引力。
 
      在美国传统侦探推理小说几乎绝种,其昔日的地位已完全被惊险小说所取代。(不过日本的推理小说仍然十分繁荣,只是我不太爱看。)侦探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确实已经过去了,就像中国的武侠小说一样,尽管仍有好作品出现,但已成强弩之末。
 

Re: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转自神秘联盟,编译/ ellry)

        我个人觉得传统推理小说跟犯罪惊险小说还有一个差别,比如涉及到“是谁做的”,传统推理小说某种程度上是作者跟读者斗智的一个过程,读者要融入小说中,主动分析小说中透露出的各种细节和线索,而且读者在完成推理前往往已得到了跟作者同等的线索和细节。而在惊险小说中,读者会被小说中的情节自动带着往前走,很多情况下读者不需要推理,老实说你也推理不出来,因为作者给你提供的细节和线索是不充分的,甚至根本没有任何线索,只有等到情节充分发展,读者才可能知道。
 

Re: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转自神秘联盟,编译/ ellry)

       而且惊险小说很多采用双线,会直接以犯罪者的视角进行叙述,那就更不需要读者进行推理了(但在小说中可能并不披露犯罪者身份,以保持悬念)。这种情况下,读者是全知,小说主角则对局势并不完全知情。比如A是小说主人公,B假设是罪犯或某种恶势力,如果小说中以B的视角叙述策划针对A的罪行或阴谋,A当然并不知危险将临,但读者已知情,悬念由此产生。读者只需要悬着一颗心享受一次紧张冒险之旅就够了。
 

Re: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转自神秘联盟,编译/ ellry)

谢谢KING提供的详实的论述,以前只是为了阅读的快感,
什么推理、惊险、间谍、恐怖等等都搅在一起,现在却有一种更理性的眼光了。
 

Re: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转自神秘联盟,编译/ ellry)

喜欢这一段:
而且犯罪惊险小说并不是惊险小说的全部,就比如你能说迈克尔.克莱顿的《侏罗纪公园》(技术惊悚)、约翰.格里森姆的《陷阱》(法律惊悚)、罗宾.科克的《紧急传染》(医学惊悚)、汤姆.克兰西的《猎杀红色十月号》(军事惊悚)是侦探小说吗?我想不能这样认为。
 
这一点也很重要:
比如A是小说主人公,B假设是罪犯或某种恶势力,如果小说中以B的视角叙述策划针对A的罪行或阴谋,A当然并不知危险将临,但读者已知情,悬念由此产生。读者只需要悬着一颗心享受一次紧张冒险之旅就够了。
我只需要悬着一颗心享受一次紧张冒险之旅就够了!
 

Re: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转自神秘联盟,编译/ ellry)

没错没错!
这与悬念大师希区柯克的理论一样。
即告知观众桌下暗藏炸弹,而剧中主角浑然不知。这样造成的紧张感远比突然爆炸所带来的惊讶感更令人神经紧张。
 

Re: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转自神秘联盟,编译/ ellry)

我喜欢暴风雪山庄
 

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补充(神秘联盟ellry编译)

密室(Locked-room)
  
         指在小说中,从物理上看,凶手不可能进入或离开谋杀发生的房间。坡(Poe)的第一篇侦探小说《莫格街谋杀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1841)就是一篇密室侦探小说。谋杀发生的房间明显是封闭的,因此杜宾不仅要解决谁是凶手,而且要知道他是如何逃离犯罪现场的。实际上,杜宾很快发现那扇看起来被钉死的窗户实际上可以开关的。如果现代读者知道了这个令人失望的解答,这是因为密室侦探小说如坡的其他侦探小说想法一样被后来的作家不断借鉴。实际上,J. Sheridan Le Fanu在较早的一篇短篇小说《Passage in the Secret History of an Irish Countess》(1838)中就运用了密室,接着在长篇《Uncle Silas》(1864)中再次使用这一题材。因此,可以称他是在短篇和长篇小说中运用密室谜团的第一人。

       此外Israel Zangwill在《The Big Bow Mystery》(1892)设计了精巧的密室。同样还有加斯东·勒鲁(Gaston Leroux)的《黄屋奇案》(Le mystere de la Chambre Jaune,1907),以及Jacques Futrelle的《13号牢房的难题》(The Problem of Cell 13),这是关于凡·杜森教授(S.F.X. Van Dusen)最知名的小说,收录于《The Thinking Machine》(1907)。G·K·切斯特顿(G.K. Chesterton)的布朗神父(Father Brown)中处理了大量密室以及其他的关于不可能犯罪或消失,例如,《阿波罗的眼睛》、《天堂的箭》、《新月奇迹》。《隐身人》拥有相当美妙的解答,并被后人多次借鉴,而《带翼的匕首》对于没有脚印的雪地杀人类型有着深远的影响。出于对巧妙的谜团和相对封闭的空间——这利于确定嫌疑犯的数量——的爱好,黄金时代的作家们对于密室以及不可能谋杀相当狂热。很多来自于这个时代的大师级人物,如:范·达因(S.S. Van Dine)的《金丝雀杀人事件》(The Canary Murder Case,1927);Freeman Wills Crofts的《Sudden Death》(1932)以及《The End of Andrew Harrison》(1938;美国名为“The Futile Alibi”);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的《中国橘子之谜》(The Chinese Orange Mystery,1934);Margery Allingham的《Flowers for the Judge》(1936);以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古墓之谜》(Murder in Mesopotamia,1936)以及《波洛的圣诞节》(Hercule Poirot’s Christmas,1938)。但是没有作家比John Dickson Carr更专注于此。他用真名写作的Henri Bencolin和Gideon Fell博士系列,以及以Carter Dickson笔名出版的Henry Merrivale爵士系列中包含了大量密室侦探小说。

        Carr最好的作品之一《The Hollow Man》(1935;美国名为“The Three Coffins”)包含了一章密室讲义,其中Fell演讲了多种密室问题的解答。他把秘密通道作为一种“低级诡计”排除在外,较之Ronald Knox“十诫”第三条所说更加极端,Knox称不允许一本书有超过一个神秘的房间或通道。Fell对于这些诡计相当感兴趣:能让已经死掉的受害者看起来却活着,或者仍然活着却使其被认为是死了。

        除Carr以外,还有一些作家专注密室。Clayton Rawson以前是一个魔术师,他笔下的侦探The Great Merlini也是一位魔术大师。第一部作品是《Death from a Top Hat》(1938),这也是最好的一部。另一个Carr的追随者是Clyde B. Clason,在密室系列作品中出场的是Theocritus Westborough教授,首次登场作品是《The Fifth Tumbler》(1936)。Anthony Boucher用笔名H.H. Holmes写了《Nine Times Nine》(1940),其中涉及了Fell的讲义。

       在密室和不可能犯罪文选《All But Impossible!》(1981)引言中,Edward D. Hoch列出了一张十本最好的密室侦探小说名单,这是通过一次非正式投票,由作家、读者、编辑和爱好者选出的。名单如下:
JOHN DICKSON CARR            The Hollow Man (又名The Three Coffins) (1935)
HAKE TALBOT                  Rim of the Pit (1944)
加斯东·勒鲁                 黄屋之谜(1907)
JOHN DICKSON CARR            The Crooked Hinge (1938)
CARTER DICKSON(即Carr)    The Judas Window (1938)
ISRAEL ZANOWILL              The Big Bow Mystery (1892)
CLAYTON RAWSON               Death from a Top Hat (1938)
埃勒里·奎因                 中国橘子之谜(1934)
ANTHONY BOUCHER              Nine Times Nine (1940)
CARTER DICKSON               The Ten Teacups (1937)

        Robert Adey的《Locked Room Murders and Other Impossible Crimes: A Comprehensive Bibliography》(修定版,1991)包含了超过两千本书目,是研究这一领域作品的权威参考书。近年来的密室例子可以在Edward D. Hoch以及Paul Halter的作品中看到。

不可能犯罪(Impossible Crime)

       包括密室等看起来无法完成的犯罪案件,在这个领域John Dickson Carr仍然是权威。最典型的是密室犯罪,即事件发生在上锁的房间(或在持续的监视之下)。具体参见上条。

        另一种不可能犯罪是“谋杀者没留下脚印”的情形——被害者被刺死或掐死,但谋杀者必经的通道却没留下足迹,当然这必须发生在雪地、潮湿的海滩、泥泞的道路等地。有时也被当作密室类型。Carr在许多作品使用这一手法,如《White Priory Murders》(1935)、《Problem of the Wire Cage》(1940)等等。另外一个例子是Hake Talbot的《Rim of the Pit》(1944),Carr认为它是一部经典之作,只是它缺少独创性并且怪异的场景不是太好。

       不可能的疑犯。你可能或不一定知道谁是凶手,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他不可能犯罪。例如,在《To Wake the Dead》(1938)中Carr就处理的很好。Rex Stout的《League of Frightened Men》(1935)也是这类的经典之作。隐藏的连续杀人恶魔是这类的一个分支。埃勒里·奎因的《九尾怪猫》(Cat of Many Tails,1949)是最好的连续谋杀之一。阿加莎·克里斯蒂也写了很多这类好的作品(如《ABC谋杀案》,1936)。S.S.范·达因也写了《格林家命案》(The Greene Murder Case,1928)和《主教谋杀案》(The Bishop Murder Case,1929)。不在案证明也属于这一类别。其中侦探的主要工作是查明凶手如何制造不在场证明的诡计,通常的手法包括火车时刻表等。英国的Freeman Wills Crofts是这方面的大师。在日本作家有栖川有栖的《魔镜》中列出了一份“不在场证明”讲义,给出了这类手法的大部分解答。

        几种不可能犯罪的综合,例如Carr的《亡灵出没在古城》(Case of the Constant Suicides,1941)、《He Who Whispers》(1946)等,混合得也很成功。Clayton Rawson也曾尝试,但不是非常好。Anthony Berkeley的《Poisoned Chocolates Case》(1929)也是这类的代表作。

    当然以上只是列出了一些主要的不可能犯罪手法,另外还有一些。如埃勒里·奎因的《上帝之灯》,以及布朗神父中的不少例子,等等。

天才侦探(Genius Detective)

    也作“大侦探”(Great Detective)。天才侦探发展自十九世纪,是黄金时代最主要的侦探类型。坡(Poe)通过奥古斯特·杜宾(C. Auguste Dupin)建立了这一类型,杜宾是一个隐遁起来的天才,智力远在他屈尊去帮助的那些警察之上。天才通常有一个华生式的人物作陪伴,他们对天才的智慧力量大为惊讶,通常是其传记作者。当然,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是史上最伟大的天才侦探。他的天才也不仅表现在其推理天赋上,而且在诸如拉苏斯的和音赞美诗、蜜蜂养殖等领域也有着不同凡响的成就。

    由于对写实主义更加感兴趣,天才侦探的影响逐渐减弱。天才需要一个复杂巧妙的犯罪来解答,而一些作家(尤其是美国的)却开始描写街巷中的犯罪与谋杀,而不是或好或坏的预谋。他们需要更多现实主义的警察和私人侦探。然而天才侦探仍然得以延续,诸如Nero Wolfe等。

乡村别墅(Country House)

      侦探小说的一种类型,主要流行于黄金时代的英国,现在仍然被继续使用。其故事往往发生在一个人数有限的范围内。从外表看,这是一个安静和谐的小天地,但实际上,人与人之间却勾心斗角,隐藏着犯罪的根源。案件发生了,于是人人似乎都是罪犯,案情变得错综复杂,处处皆是迷宫。后来,经过一名能干正直的侦探百般努力,运用反复侦查,逻辑推理,心理分析的方法,终于拨开迷雾疑云,去疑解惑,找出真正的凶手,证明其他人均属清白无辜,而且往往以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结束。

       Ronald Knox有些戏谑地形容乡村别墅类型的侦探小说:“我们知道,当我们坐下来看这本书的时候,一个可怕的谋杀几乎确定要发生在一座乡村别墅里;男管家已经在这个家呆了十六年;年轻的男秘书最近才被雇来;司机在这个晚上去看望他寡居的母亲……我们知道被害人,如果是男的,那么会被掐死在灌木丛中或书房里,脑后有一个伤口;如果是女的,那么她会死在卧室里,过量的安眠药导致了这一切。我们知道在那段时间里,至少三个来参加家庭聚会的人会以一种可疑的方式在走廊游荡。”

       尽管同时代几乎所有作家都使用这种主题,但是提到乡村别墅人们往往会联想到阿加莎·克里斯蒂。Huge Green指责说,大战期间的大量的女性作家把侦探小说从爱德华时代的伦敦街道拉到了一个不切实际的世界中去。相反的是,在那个时期乡村别墅侦探小说很受人欢迎。1918年一战结束,这也标志着旧的政治社会体制以及英国乡村别墅世界结束的开始。二战后,在乡村别墅的基础上出现了新的分支类型。

       在美国,一般没有拥有大量土地的绅士,因而乡村别墅类型有所变化。Mary Roberts Rinehart的小说建立在吓人的被遗弃的宅子里,一些作家如France和Richard Lockidge夫妇、Elizabeth Daly以及Edgar Box把纽约城外的乡村别墅作为舞台。

暴风雪(Snowbound)

       在克里斯蒂著名的小说(后来改编成舞台剧)《捕鼠器》(The Moustrap,1949)中,人物被安排在一座经典的乡村别墅中,随后一场暴风雪把他们困在那儿。很显然,暴风雪山庄有它独特的优点:一般来说凶手就在被暴风雪围困住的人中;疑犯不可能离开犯罪现场;外界的人也无法进入;悬念甚至不需要谋杀就自动产生了;等等。因为有着许多的好处,许多作家都在暴风雪主题里进行过探索,包括Ngaio Marsh(在《Death an Dancing》,1942;《Death of a Fool》,1956)、France以及Richard Lockridge夫妇(在《Let Death Enough Alone》,1955)、Helen McCloy(在《Mr. Splitfoot》,1968)。Nicholas Blake也在几本书中使用过暴风雪,如《The Corpse in the Snowman》(1941)。Cyril Hare的《An English Murder》(1951)在这个领域也有一定的影响。近年来的例子有Lawrence Block的《The Burglar in the Library》(1997)。

        暴风雪不仅运用于乡村别墅、豪宅大屋里,如Margaret Millar的《Fire Will Freeze》(1944)中,一队滑雪者因为暴风雪被搁浅在车子里。此外,船上、孤岛等的谋杀类型也与暴风雪有着相似的特点。这方面的作品可以在克里斯蒂的小说中看到。埃勒里·奎因的《孪生之谜》(The Siamese Twin Mystery,1933)中,山顶一座房子因为山林大火也形成了如暴风雪山庄的模式。

       日本新本格掌棋手岛田庄司在1994年提出了新本格创作七大守则,其中第一条就是要包含孤岛(暴风雪山庄)。因此近年来日本新本格作品中不少都是这种类型,而且在技巧上也在争取不断的创新。

仿作(Parody)

       任何类型作品都会有仿作,特别是那些名气大的。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的仿作和续作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专门的类型。Robert L. Fish是其中最著名的例子之一。他把福尔摩斯更名为Scklock Homes,住的地方改名为Bagel街221B。这些故事收录于《The Incredible Schlock Homes》(1966)和《The Memoirs of Schlock Homes》(1974)。这并不是唯一一个歪曲大师名字的:还有Sherlaw Kombs(作者Robert Barr)、Hemlock Jones(Bret Harte)、Holmlock Shears(莫里斯·勒布朗[Maurice Leblanc])、Shamrock Jolnes(欧·亨利)以及Picklock Holes(R.C.Lehman)。马克·吐温也曾经和福尔摩斯开过玩笑。

       更多的福尔摩斯续作仍然不断出版。如Julian Symons的《A Three Pipe Problem》(1975);Nicholas Mayers的《百分之七的溶液》(The Seven Percent Solution,1974),关于福尔摩斯的麻醉品;Loren Estleman的两本书,《Sherlock Holmes versus Dracula》(1978)和《Dr. Jekyll and Mr. Holmes》(1979)。Marvin Kays编辑的《The Game Is Afoot:Parodies,Pastiches and Pondering of Sherlock Holmes》(1994)包含大量此类作品。

           值得注意的非福尔摩斯仿作包括E.C.本特利(E.C.Bentley)的《Parody Party》(1936)和短篇《Greedy Night》,Dorothy L. Sayers的续作;以及S.J.Perelman旨在取笑雷蒙德·昌德勒的短篇《Farewell,My Lovely Appetizer》。Bruce Jay Friedman的《The Dick》(1970)是对警察小说带有玩笑性的仿作。John L. Breen的仿作中包括一篇和克里斯蒂有关的——《Hercule Poirot in the Year 2010》(1975)。Stephen Leacock也是一位优秀的仿作作家。

         克里斯蒂也模仿过她自己以及其他人的侦探,收录在短篇集《犯罪团伙》(Partners in Crime,1929)中。杜本丝和汤米夫妇开了一家侦探事务所,办起案子来总喜欢模仿别的侦探,包括福尔摩斯、Thorndyke博士、布朗神父。
 

Re:侦探小说名词解释(转自神秘联盟,编译/ ellry)

有点象写议论文,必须遵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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