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出版社译林论坛翻译在线 要“藜蓓黛”,不要“自由”­——关于《自由小姐》的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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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藜蓓黛”,不要“自由”­——关于《自由小姐》的译名

要“藜蓓黛”,不要“自由”­——关于《自由小姐》的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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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得到竺祖慈主编亲笔签名的《译林》2003年增刊,也很喜欢增刊中的法国小说《自由小姐》,但对女主人公的中文名译为“自由,感到实在是倒胃口。

看了王理行主编的文章“藜蓓黛?自由?”,才知道原来王理行主编也有自已的理由,并运用了主编的权利,而且不顾编辑,校对人员的一致强烈要求,不顾译者的保留意见,还是最终自已确定自由小姐”的中文名为自由”,而不是“藜蓓黛”。并说如果大部分读者认为此举错了,我接受这样的审判。”

我写这一小文,一是表达读者个人的看法:要“藜蓓黛”,不要“自由”;二是希望主编慎用自已的权利,一般情况下要尊重译者的保留意见。

 

也说 玛丽小姐

Dasha 说到,“就像有个姑娘名叫“玛丽”,人们喊她“玛丽小姐”不是很正常吗?”——虽然现在这么说未必“很正常”,但在Victoria时代,确实又有这么说的。
 
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命名,关键要看作者的用意,而不是人名语源考的问题。
 
 
 

Re:要“藜蓓黛”,不要“自由”­——关于《自由小姐》的译名

其实能把这本书,和书的意境看透了,叫什么都可以。
考究她真的含义,还不是为了能更理解此书的目的?
 

Re:要“藜蓓黛”,不要“自由”­——关于《自由小姐》的译名


藜蓓黛?自由?
——《自由小姐》中人名译名引发的争议
王理行


  在当今我国翻译界,外国文学翻译中的人名译名,一般是按照新华通讯社译名室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各语种姓名译名手册或两大卷的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的《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译出的。这样做利于统一规范。少数查不到,或作者杜撰的人名,可按这些工具书的发音规则推断译出,但一些著名的人物,如“莎士比亚”、“司徒雷登”等,则不按这些工具书或其发音规则译出,而采用约定俗成的译法。
    时至今日,仍然有一些译者不知是不清楚有这种规范性做法还是出于其他各种原因没有或不愿采用这种做法,仍然有一些译者在人名翻译时仅凭印象(可能觉得一个一个地查人名译名太麻烦,没必要)或干脆随心所欲,这种做法除了让懂行的读者觉得不规范或别扭外,一般也不会引起什么争议。不过,2003年《译林》增刊上的《自由小姐》中的人名译名,却在正式出版前便在译者、编者和为之写评介文章的学者、作家之间引起了两种针锋相对的意见。《译林》创刊二十多年来,为了作品的内容在编辑部内引起争议(《自由小姐》由于展现了从富有浪漫气息和想象力的法兰西土地上舶来的极端的爱情观和生活观,在其中文版的编辑、出版过程中,也在编辑部内引起了激烈的争议),已经不在少数,但因为作品中的人名译名引发争议,这是第一次。
    法国小说家亚历山大·雅尔丹曾经以别具一格的另类爱情故事屡屡获奖并畅销全球。在他于2001年出版的长篇小说《自由小姐》中,一位渴望冒险、狂热奔放的中学校长和他的一个追求绝对自由、完美爱情的女学生听凭心灵的呼唤,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极尽精神喜悦和肉体欢愉的浪漫之旅,演绎了一曲当代法国土地上追求绝对自由、完美无缺、爱情至上的悲歌。
    出自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语系李焰明副教授之手的《自由小姐》译稿到达编辑部后,我大致一浏览,在感到译文清新流畅、富有文学味的同时,还有了一个疑问:译者把《自由小姐》中的人名按规范的法语音译法来翻译合适吗?小说名法语为Mademoiselle Liberté,译为“自由小姐”,女主人公的名字法语为Liberté,却译为“藜蓓黛”,同一个词Liberté,指涉的意义也完全相同,一个在书名中,一个在女主人公的姓名中,为什么译法就不一样了呢?再一想,在确定这个选题前,我们曾经请南京大学外语学院许钧先生的高足,当时在攻读翻译专业硕士学位的高方(现已开始攻读博士学位)根据原版书写过一个故事梗概,供我们参考。把故事梗概和译稿一对照,发现男女主人公的姓名译名都有差异:在故事梗概中,男主人公姓名为“贺拉斯·德·雷”,女主人公姓名为“自由·拜伦”,女主人公父亲的姓名为“劳伦斯·拜伦”;而在译稿中,男主人公姓名为“奥拉斯·德·雷”,女主人公姓名为“藜蓓黛·比隆”;女主人公父亲的姓名为“劳伦斯·比隆”。究竟谁的译法更合适呢?
    从整部小说的创作特色来看,无论是书名,还是人名,作者都不是随意而为,而是有意给予了提示。书名中的提示一目了然。男主人公的姓名原文为Horace de Tonnerre,其中的名字按法语音译为“奥拉斯”,看上去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名。其实,Horace是古罗马诗人贺拉斯的名字。男主人公的姓Tonnerre是“雷电”的意思,小说第三段在简要介绍了他的经历和性情后写道:“他的名字对他很相配:贺拉斯·德·雷,没错,他应该姓雷。”正因为有了这句话,原来倾向于按法语规范音译人名的译者对Tonnerre也采用了意译。男主人公的中文译名“贺拉斯·德·雷”,其提示的含义是:如古罗马诗人贺拉斯般崇尚爱情,奔放如雷霆万钧,血管里奔涌着不安分的血液,对一切都渴望冒险,渴望尝尽生命的所有滋味。女主人公姓名中的提示则须先看其父亲姓名中的提示。作品中曾经提到:他父亲是个奇特的英国人,是英国贵族拜伦家族直系后代,所以其姓名原文Lawrence Byron不应按法语音译为“劳伦斯·比隆”,而应该按英语音译为“劳伦斯·拜伦”。他身上集中了英国的狂放不羁的浪漫诗人拜伦和冲破禁欲主义、歌颂自由性爱的小说家劳伦斯的个性特征,因此他精心教育出一个“渴望完美的爱情,否则宁可无”、“生就是为了享乐的,所以总是尽情地享受”的女儿,也是自然而然的了,他女儿自然也姓“拜伦”。
    至此,《自由小姐》中人名译名惟一剩下的问题是:女主人公的名字应按法语音译为“藜蓓黛”,还是意译为“自由”呢?这其实涉及翻译观问题了。我曾经提出自己的文学翻译的全面忠实观:文学作品是由包括从内容到形式、从内涵到外延在内的方方面面的因素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译者应把原作有机整体中的一切因素,包括题材、思想、意义、意境、风格、技巧、手法、遣词造句、段落篇章结构、阅读效果、审美效果等在内的各种因素,都尽可能从宏观上和微观上去全面地把握,并尽其所能在译作中全面忠实地加以再现。按照这种全面忠实观,既然原作书名中和女主人公的姓名中用了同一个词且意义相同,译文中也应尽量用同一个词,所以女主人公的名字还是意译为“自由”为好。
    有了相对成熟的想法后,我打电话与译者交换看法。李焰明同意把“奥拉斯”改为“贺拉斯”,把“劳伦斯·比隆”改为“劳伦斯·拜伦”,但要求保留“藜蓓黛”这一译名,因为她确实是按统一规范的法语音译法来处理人名译名的,具体到《自由小姐》这部小说,一概这样处理确实欠妥。不过,“藜蓓黛”这一译名,她是经过反复思考的。比如,她没有译为法语音译中常见的用字“丽贝戴”之类的,就是考虑到鲜见法语中liberté一词用来做人名这一因素。“自由” 在中文里也实在不像法国人的名字。
    为了是用“藜蓓黛”还是用“自由”,我又与仔细看过该作品的编辑和校对人员逐个进行了探讨,他们一致反复强烈要求用“藜蓓黛”而排斥“自由”,理由都是“自由”在中文里太不像人名,也不像外国人的名字。我反驳他们的理由是berté在法语中也不像个人名。这恰恰就是应该译为“自由”而不是“藜蓓黛”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法语中,Liberté一词即使用在人名中,仍然会使人马上想到其本意“自由”,如果把它译为“藜蓓黛”,中文读者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其“自由”的本意的。全面忠实于原作,也应该包括阅读感受上的忠实。
    我事先曾经请几位学者和作家写《自由小姐》的评论,便就此与他们交流看法。上海作家张生是我在南京大学中文系读博士的同学。他极为赞赏这部作品及其中译文,同时坚决反对把“藜蓓黛”改为“自由”,说用“自由”代替“藜蓓黛”,简直难以读下去,那太难以想象了。北京作家邱华栋和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刘俊则一致认为,应该译为“自由”,因为这样可以更贴切地反映作者本人的意旨。
    两种观点完全针锋相对,我便向法国文学翻译家许钧先生讨教。许钧先生事先已经看过《自由小姐》的法文版和中文版,他赞成用“自由”代替“藜蓓黛”,并进一步从翻译研究的角度来分析这一问题,使我更坚定了自己的看法。不过,我又想起,《自由小姐》中有一句话:“在预科一年级的学生中,没有人能说出她为什么那么矜持保守,怎么会在这个年纪就得了个‘自由小姐’的绰号。”如果她名叫“自由”,那人们喊她“自由小姐”就不是绰号了,就像有个姑娘名叫“玛丽”,人们喊她“玛丽小姐”不是很正常吗?就此,我和许先生商量的结果是,把句尾的“就得了个‘自由小姐’的绰号”改为“就被视为名副其实的‘自由小姐’”。这样改,从这一句话看,是改得不忠实了,但在如此不得已的情况下,部分地牺牲,是为了整体上的更忠实。因两种语言及依托其上的文化的差异造成无法全面忠实地翻译之际,便是译者需要进行适当变通之际,此时也是最能体现、发挥译者创造性之际。不过,译者应当始终牢记:创造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文学翻译中的创造,译者创造性的发挥,都是为了尽可能全面忠实地再现原作。许先生认为,这是翻译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个案,值得研究。
    在与译者李焰明的多次交流中,她曾经表示在持保留意见的同时请《译林》编辑部在人名译名问题上作最后定夺,因此,我便越俎代庖,最终确定“自由小姐”的中文名叫“自由”,而不是“藜蓓黛”。
    不论是译者、编者,还是学者、作家,抑或专家,个人的意见只能代表个人。虽然我坚持,用“自由”代替“藜蓓黛”是较恰当的选择,但此举是对是错,最终要由实践来检验,要由广大读者说了算,因为文学翻译作品最终是要由人来读的。因此,我内心其实有着几分不安,几分期待。假如大部分读者认为,此举错了,我接受这样的审判,并向译者李焰明,向作者雅尔丹,向《译林》的每一位读者致以深深的歉意。
   
(王理行: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生)
 

Re:要“藜蓓黛”,不要“自由”­——关于《自由小姐》的译名

“就像有个姑娘名叫“玛丽”,人们喊她“玛丽小姐”不是很正常吗?”——王博士说错了。这么说不是很正常的。Virgin Mary一定会引起歧义的,Virgin Mary更多时候指称的是“童贞女(圣母)马利亚”(“马利亚”写成“玛丽、玛利亚……”也错,您不会因为不知道萧伯纳,就将George Bernard Shaw译成“乔治·伯纳德·肖”吧)。西方的人名根本没有那么简单,似乎不用Dasha罗列西方人名语源考吧。

其实,“藜蓓黛?自由?”说白了就是一个炒作——貌似严谨。一句话,您在第一次出现“藜蓓黛”时加个脚注“Liberté:法语,‘自由’意。作者……”
 

Re:要“藜蓓黛”,不要“自由”­——关于《自由小姐》的译名

我觉得应该翻译成 “自由”,因为法语本来就是这个意思。
 
 
 

Re:要“藜蓓黛”,不要“自由”­——关于《自由小姐》的译名

那是因为您“不懂” 法语的缘故罢?
 
难道美国的 Statue of Liberty 也要翻译成 “藜蓓黛”不成?
 
英语小说 “天路历程” 便有叫做“Faith”的,该怎么译呢?
 
中文小说中的“贾宝玉”呢?
 
 

Re:要“藜蓓黛”,不要“自由”­——关于《自由小姐》的译名

小说的人名译作是文学,不是字典。中文人名的译作不仅要考虑中国的习惯,

还要给人以美的享受。这也是人名的译作时有是还会照顾到性别。这也是为什么对“Black”,作人名时,常译作“布拉克”,而不会译作“黑色”,同样,”Mr West”,一般也只会

译作威斯特先生”,而不会用字意译作西方先生。至于“自由”作人名时,

当读到:“贺拉斯生怕失去自由”,“自由抬起屁股坐下”。。。。。。难到还不令

人啼笑皆非吗!?fficeffice" />

 

Re:要“藜蓓黛”,不要“自由”­——关于《自由小姐》的译名

是啊!“您在第一次出现藜蓓黛时加个脚注“Liberté:法语,自由意。……”就可以了。至于题名叫自由小姐那是因为她得了个自由小姐的绰号fficeffice" />

 

Re:要“藜蓓黛”,不要“自由”­——关于《自由小姐》的译名

我觉得这样的争论很没必要,又要写如此长文来解释更是耗人精力,有这时间可以多背几个单词了。

既然是翻译,是要给本国人看的,那么关于人名的译法,还有地名,除了是否贴切于原文的意思之外,还要符合本民族读者的口头表达和阅读习惯,否则译文无法上口,更难保“金发碧眼穿长袍马褂”式的别扭,也就难于记忆了。所以大家在争论的时候,为什么不想想这些呢?如果在翻译时,译名既能表音,又能表意,那当然好,比如对那些老的好莱坞明星们的人名翻译,很多是经典之笔,如费雯丽、埃娃 嘉德纳  葛丽泰 嘉宝 等既译出了音,有把她们个人的气质特点融入了中文表达中。可是,这样的好事毕竟不多,那么在翻译中就应该以悦耳为主,毕竟无论中外,名字都是要被反复叫的,让人记的,所以起名时都是以这个原则为考虑重点的,意义则要含在音里。(想想那些演艺明星一入行就要被改个谁叫起来都朗朗上口的名字,美国电影界老板们可是特意找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反复说给新人起的名字,以检查效果呢。)因此,我主张名字翻译以适合本族人民的发音音律为主,意义次之,毕竟后者是大多可以从文中判断出来的,如遇生僻的还可以加注。

至于本小说,我认为,作为书名用《自由小姐》未尝不可,很有气势,也上口,也没有上下文的纠葛,但在正文中音译则更令人舒适些,也与行文相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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