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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赖夫豪斯长着一张大饼脸。哪,就是宽颧骨,阔下巴,扁额头,塌鼻子,小眼睛,大嘴巴,可以以鼻尖为中心画一整个圆的那样——也许这就是我为什么恨他。所谓眼中钉这种事真是有的,我整个人生都因为这家伙变得黯淡无光。老话说的“面相犯冲”可能就是这么回事。总之,就是这句话,我恨约翰.克赖夫豪斯!这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惹我讨厌或是防碍我的事,远不止这样。那是一种要深远和微妙得多的感觉,更个人,更难表达,更……咳,其实每个人都可能碰到这种情况:我们看到某个人——一个以前从不认识,跟我们完全没关系的人;然后,我们一见他就心想,“哼,我讨厌这家伙。”为什么会讨厌他呢?不知道;讨厌他什么呢?不清楚。只不过是:我,讨厌,他!仅此而已。这样说你大概能明白了吧。但到底为什么这个令人生厌的男人居然会如此快活?啊是,他是个无可救药乐天派。总是笑呵呵的。所有的事都那么好,那么美妙——妈的!看到他那么高兴我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其他任何人都可以高高兴兴,笑啊,说啊,没问题,对我没一点影响。我自己也常笑——在约翰.克赖夫豪斯出现以前。你说他凭什么一天到晚笑个没完?恩?那声音简直是对精神的一种摧残。我从没碰到过比它更可恨的东西。他的大笑令我毛骨悚然,它折磨我,纠缠我,让我避无可避。睡着也好醒着也好,总之就是没个清净。每天早上,震耳欲聋的笑声准时响起,打破我对新一天生活的向往,庄稼听了那声音都恨不得缩回地面,鸟儿更是一早躲进了林子再不出来。天地万物都在那直冲云霄的“哈哈哈!”“呵呵呵!”中颤抖。然后到了晚上,他从城里回来时也绝不会忘记破坏掉一路上的安宁。每一次每一次我都不得不在他的笑声里苦苦忍耐,把指甲掐进掌心。我曾在半夜偷偷起来,把牛群一股脑儿撵进他田里。结果怎么着?第二天早上,他把它们赶出来时笑得气儿都喘不上来了。“没事儿没事儿!”他高声嚷着,“那些畜生是闷坏了,才去田里散散心。”他有一只叫“玛斯”的大狗,是猎鹿犬和爱斯基摩犬的混血种。长得又高又壮,神气极了。整天和他形影不离。一次我把那狗引出去,喂了它一块掺番木鳖碱的牛扒。但这对约翰.克赖夫豪斯有用吗?没有。他笑得还是那样响亮,脸饱满得象只发过酵的玉米饼。我放火烧了他的草垛和粮仓。第二天是星期天,他兴兴头头地出门了。他过街的时候我叫住他,“你去哪里?”“逮鲑鱼!”他红光满面地加了一句,“我可盼到这一天啦。”天下怎么会有这种人?!他这一年的收成都跟着他的草垛谷仓毁了。再过没多久就是粮食匮乏,严寒可怕的冬天。没人在这种情形下来能笑得出来。可他却啥事儿都没有似地逮鲑鱼去了。还说什么“可盼到这一天了”。只要他稍微皱一下眉头,只要他露出一点儿犯难的神情,只要他那张胖圆脸稍微瘪下去那么一点。我肯定自己就能原谅他。但是没有。他在打击面前反而显得更快活了。我对他当面破口大骂,他只会迷迷糊糊地看看我,奇怪似地笑起来,“怎么了你?啊?”然后傻笑变成了大笑,“你,你真滑稽!呵呵!你想宰了我?呵呵呵!哦哈哈哈!”够了,我的忍耐到头了。天啊,我恨他!恨他的名字,恨他的姓——克赖夫豪斯!这算是什么姓啊!太可耻了!克赖夫豪斯!上帝啊,为什么竟有人叫克赖夫豪斯?我一遍一遍地问自己,人们可以叫史密斯叫布朗叫琼斯——可是克赖夫豪斯!你倒说说看,克赖夫豪斯!一个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姓?!而且居然还能每天兴高采烈地在太阳底下,和你,和我,呼吸一样的空气?这能容忍吗?啊?你回答:“不能!”而我也说:“不能!”我知道他的房子是早抵押出去了,就等着今年的收成上来好还帐。现在没了那些麦子草料他准过不了这个关。我找了个精明厉害嘴巴又紧的代理商,把他的抵押转了过来。然后自己不出面,只叫中间商逼他在规定时间内交赎金(相信我,给他的期限不会比法律允许的多一分钟),要不然他就得带着东西从这里滚蛋。这下我倒要等着看他被赶出住了20多年的地方了。但他乐颠颠地走过来,容光焕发得象只刚出炉的大饼。“哈哈哈!”他一边笑一边嚷,“那小家伙。我家那最小的,你不知道吧?他在河里溜达,一块泥从坝上掉下来砸他脑门儿上。瞧那小崽子哭的,’噢爸爸,砸死我啦!’,你真该听听……”他停下来,等着我的反应。“我看不出有什么可笑的。”我尽量简短地说,同时觉得自己的脸都发青了。他奇怪地看着我,然后——就象我说的,嘴横着咧开来,整张脸变得又圆实又软和,就象只刚出炉的葱油饼。“哈!哈!没瞧见吧你,呃?哈!哈!呵!呵!他居然没瞧见,哪,就是那么大块儿的……”我猛地扭身朝反方向走开。够了!我再也受不了了。这事儿该到头了。约翰.克赖夫豪斯早该下地狱去。我登上旁边的山坡,那恐怖的笑声还在山谷里回荡。我很应该为自己办事的干净利落而自豪。打定了主意要干掉约翰.克赖夫豪斯后,我开始盘算整个计划——无论何时回想起来,那都无愧为一次杰作。我讨厌血腥和那些愚蠢的暴力行径。所以象什么雇枪手,捅暗刀,打闷棍,统统排除在考虑范围之外。我要做的,是艺术和智慧的结晶——同时也要保证不会有半点怀疑落到我身上。我筹划了大概一星期,终于拟好了方案。我先去买了只5个月大的西班牙小猎狗,起了个名字叫“贝罗娜”。然后全心全意训练它。即使别人看到,他们也只会认为这不过是最普通的“拾物”练习。我教它把我扔出去的短木棍叼回来。不仅仅是“叼回来”,而且是“立刻叼回来”。关键在于狗在当中不能有任何停顿,必须全力跑回主人身边。接着我开始慢慢地跑,越跑越快,而贝罗娜则要一直追着我直到赶上为止。那畜生很聪明,很快就把整套把戏学完了,叫我非常满意。然后,我找了个机会把它送给约翰 克莱夫豪斯。他先是不知所措地想拒绝,但我把绳子塞到他手里,“哎,你不是真的吧。”他乐呵呵地说。“我有时候还想,真是,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我。我真是傻到家啦。”他一边解释一边大声笑起来。“叫啥名字?”“贝罗娜。”“呵呵!多滑稽的名字!”我暗中咬紧了牙,“那是玛斯妻子的名字。”那张大饼脸象新上了层油一样泛着光。“我又有一条狗啦!呵呵,不过它现在可是个小寡妇了。哦哈哈哈!噢呵呵呵!”他兴奋的笑声一直把我撵到山后。一星期过去了,礼拜六傍晚我碰到他,“你下星期一就该走了吧,是不是?”他咧着嘴点点头,“那可就再没机会逮鲑鱼了!“他没听出我话里的冷笑,反而乐着说,“嘿!天晓得,我明天就打算去好好干一场。“我心里明白,这就算妥了,回屋裹着毯子开始睡觉。第二天我起了个早,看到约翰.克赖夫豪斯背着麻袋拎着鱼网出了门,贝罗娜小跑着跟在他后面。我知道他要去的地方,立刻出门穿过草从灌木跑到山上,一边小心地避开可能的视线。沿山坡大概两哩的地方有一个天然的山谷,一条小河从那里穿过,在快到出口的地方汇成一个大湖。就是那儿!我坐下来,点上了烟斗,从山脊的这个角度正好可以把湖边的一切尽收眼底,。过了很久,约翰.克赖夫豪斯气喘吁吁地出现在河边,贝罗娜跑在他身旁。一个又笑又喘地在嚷嚷,另一个不时发出短促的吠叫,两个看上去都是精神十足。克莱夫豪斯在湖边扔下网和袋子,从裤兜里掏出一截大蜡烛似的东西。我知道那是根雷管,克莱夫豪斯就是靠这个来炸鱼的。他把导火线用棉花紧紧缠在雷管上,点着后用力扔了出去。说时迟那时快,贝罗娜紧跟着一起蹿进了湖里。那一刻我简直要在狂喜中叫出来。克赖夫豪斯冲着它大吼大叫,但一点儿用也没有。他用土块石头扔它,可贝罗娜一直游到了雷管旁把它叼了起来。当贝罗娜在水里打了个转儿往回游时,那胖子才意识到大祸临头。正如我所料,他惊慌失措地想逃跑,但贝罗娜跃上河岸紧紧追着他。噢,我告诉你吧,那真是太精彩了!我说了吗?那湖是在谷底,旁边都是大大小小的石块。一圈,两圈,克莱夫豪斯和贝罗娜拼命地跑啊跑啊,我从不知道象他那么圆滚滚的人跑起来居然会那么快。但不管他怎么跑,却总也甩不掉身后不屈不饶的贝罗娜。然后,它赶上了,克赖夫豪斯还想逃,贝罗娜已经跳上去,鼻子都碰着他的膝盖了。就在这瞬间一道微弱的白光闪过,一小股青烟紧接着一声巨响。等硝烟散开,什么都没了——人和狗都消失了,地面上只留下一个烟土弥漫的大坑。验尸官的报告上会写上“在非法捕鱼时意外身亡”;我都几乎可以想象出报纸上的标题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得不为自己的头脑和天赋自豪。我干掉了约翰 克莱夫豪斯,没有暴力,没有鲜血。谁也无法否认整件事情真叫漂亮!那地狱般的笑声再也不会在山谷里响起,那张大饼脸也不会再出现叫人恼火。我不用担心每天晚上会睡不着觉。好日子终于回来了!
PS0:玛斯(MARS)——罗马神话中的战神贝罗娜(BELLONA)——罗马神话中的女战神PS1:恩,不晓得这篇有没有中文翻译了呢?有的话就是我多事了:p我不喜欢文章里的“我”,只是那本“杰克.伦敦小说选”里面只有这篇是没见过有中译本的,而且它又那么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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