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昆德伦和《伤痕累累》

 

安娜·昆德伦和《伤痕累累》

石 雅 芳

 

 

关于安娜·昆德伦本人

 

    对当今的美国人来说,安娜·昆德伦(Anna Quindlen)并非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这一方面源于她在新闻界针砭时弊的专栏文章以及她在电视上进行专题讨论时的风采,另一方面在于她在长篇小说创作上令人瞩目的成就。

    安娜·昆德伦生于费城郊区。大学未毕业时母亲去世,父亲是企业顾问。她姐弟五个,有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她在哥伦比亚巴纳德(Barnard)女子学院完成大学学业,专业是英语文学。用她的话说,文学专业可提供读书机会,读书是她最大的快乐。对于她,读书就如“上天一般”。她现住新泽西,丈夫是律师,膝下有两儿一女。她一生印象最深的几件事是母亲去世和她几个孩子的相继出世。她说:“失去母亲,使我变得坚强;拥有孩子,使我变得完善。”寥寥数语,道出了生与死对人生的深刻影响。

    她的记者生涯始于大学时代。作为《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的纽约市采编记者,她有机会广泛接触社会生活,周旋于毒品团伙以及知名人士中间,在警察署听证会、市政厅和第五大道露面。一九七四年大学毕业后,她继续为这家报社工作了两年半。一九七七年,她到了《纽约时报》(NewYork Times)。刚到《纽约时报》时,她还是写纽约市的报道。第二个儿子出生后,她开始写“三十几岁的人”专栏文章,一写就是三年。随着第三个孩子(女儿)的出生,她成了该报的专栏作家,负责“公众与个人”专栏,每周发稿两次。一九九二年,她的“公众与个人”专栏集——《敞开思想》(ThinkingOut Loud: On the Personal, the Political, the Public and the Private)——荣获普利策奖。一九九四年,她离开了令人羡慕的《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岗位,全身心投入小说创作,此举曾令不少人感到不可思议。

    作为记者和专栏作家,她通过自己的笔传达了同时代大多数人对社会、政府、公众及个人的思考,因此成为新闻界的明星。连续几年中,她时常被邀请就某个问题在电视上发表自己的看法。采访过她的记者常会说:“哦,今天‘黄金时间’上又见了安娜·昆德伦。”

    二十多年在报界的耕耘使她赢得了大众的欢迎,而她在小说创作领域的努力也使她获得了不小的声誉。她的小说《一件真实的事》和《物体课》都是美国的畅销书,受到读者及社会的一致好评。根据最近的报道,《一件真实的事》已搬上了银幕。由此可见,这位作家的笔下功夫是令人瞩目的。美国著名作家爱丽丝·霍夫曼(AliceHoffman)竟称她为“国宝”。她丈夫则常在早晨开玩笑地说:“我们的‘国宝’今天感觉怎么样?”昆德伦不无风趣地说,这样的赞誉有时让她非常尴尬。

    昆德伦的专栏文章和小说都反映出她是自由思想者。她正直而有思想,不喜欢陈规旧章,不恭维现存秩序。她认为,天主教思想对她世界观的形成有较大影响。她出身于一个爱尔兰天主教的大家庭,自幼就有很强的家庭观念。不仅如此,她还在天主教会学校上了十年学。因此,她认为,除父母对她的影响外,就数宗教对她的影响最大。在她印象里,天主教灌输的思想是:对人要公正;对不幸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人与人都是邻居,相互间有职责与义务。她觉得,社会如同一个大家庭,人与人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可见,在她的世界观中,宗教留下了很深的烙印。

 

 

关于她的新作《伤痕累累》

 

    安娜·昆德伦于一九九八年出版了她的长篇力作《伤痕累累》(Black and Blue)。这部小说出版后连续几个月一直位居美国畅销书行列,《新闻周刊》(Newsweek)、《出版商周刊》(PublishersWeekly)、《人民》(People)、《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时代》周刊(Time)、《柯克斯评论》(Kirkus Reviews)等报刊杂志纷纷发表评论文章。《时代》周刊(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对这部小说的评价是:“如果这本书出得正是时候的话,那么它对家庭暴力的作用正如当时《汤姆叔叔的小屋》对蓄奴制的作用一样。”《柯克斯评论》上的评论认为,这本小说可能会像她的专栏一样,再次为她赢得普利策奖。

    为何这部小说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笔者带着疑问与好奇打开了这本书。

 

一、 跌宕起伏的故事

    故事开始时,女主人公弗兰妮·安·弗林带着十岁的儿子罗伯特在费城的一个火车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用车将他们从纽约的布鲁克林送到了这里。他们在焦急地等待着同样是素不相识的下一个接头人。这母子俩不是在搞什么地下工作,也不是因为他们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罪行而在躲避警察的追捕。但他们目前的处境比上述两种情形好不了多少:他们是从自己的家里逃出来的,他们不想被当警察的丈夫、爸爸知道,因为一旦他知道了,其结果必然是凶多吉少,至少对女主人公来说是这样。前方的路扑朔迷离,人生的路该怎么走下去?全得由下一个接头人给他们指引,或只好任凭命运的安排了。他们怎么会陷入如此的两难境地呢?

    弗兰妮是个护士,丈夫博比·贝尼代托是纽约市的警察。博比皮肤黝黑,带着一副深思的神情,极富魅力。他们有一个十岁的儿子,已上学。他们拥有自己的住房。十多年前,他们相爱结婚。从表面看,这是个较为圆满的家庭。那么,女主人公为什么要带着儿子离家出走呢?而且是以如此隐蔽的办法?原来,她丈夫博比性情无常,几乎自他们相爱时起就动辄出手打她。小说开首句就是:“十九岁那年,丈夫第一次打了我。”从相爱时起,到离家出走,弗兰妮时常惴惴不安,因为她不知道博比的脾气什么时候会像火山一样突然爆发,因为爆发时的受害者必然是她。她时常被打得伤筋断骨、鼻青脸肿。自此,家不再给她以温暖,弗兰妮作为一个姑娘与女人的梦想成了泡影。

    尽管夜半时分常发出殴打声与哭泣声,当着孩子罗伯特的面,他们却装得若无其事,即使留下殴打后的伤痕也会用“出了事故”来搪塞。他们这样做,目的是想保护孩子,其实没用。久而久之,孩子变了,变得少言寡语,变得冷漠,脸上没了可爱的笑容。孩子的一脸“小老头”表情让为母者心寒,这坚定了她要离家出走的决心。她要挽救自己的孩子,挽救孩子的童真。

    几经周折,她与孩子来到佛罗里达中部一个名为莱克普拉塔的小镇。她生于纽约,长于纽约,而这个小镇在各方面都与纽约有着极大的区别。但有一点比较突出,这里的人都与初来乍到的女主人公一样,如浮萍一般,没有什么根基与社会关系,都是因“某种原因”来到这里。母子俩从此隐姓埋名,改头换面,开始了新的生活。一切都是新的,城镇、住房、邻居、学校、朋友以及他们两人的名字。弗兰妮的新名字是贝思·克伦肖。她将一头红发染成了金发。她的身份是刚离婚,从特拉华州来,原来的丈夫是会计。隐姓埋名与改头换面的目的是为了彻底摆脱以往生活中那些噩梦——主要是丈夫的纠缠,如果无法摆脱,那么一切努力都是空的。在新的环境里,弗兰妮不仅遇到了适应新环境的许多挑战,而且还忍受着精神上的折磨:她内心深处始终忐忑不安,害怕博比什么时候会突然冒出来。但有一天,博比果真出现在她的客厅……

 

二、 发人深省的主题:家庭暴力

    小说围绕着一个越来越受到美国乃至全世界关注的问题:家庭暴力,特别是丈夫对妻子施暴的现象,揭露了家庭暴力的丑恶以及它所带来的不幸。最大的不幸者当然是受虐的一方,即小说中的弗兰妮。通过主人公弗兰妮,小说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让人震慑的现象:一些妇女的生活并不如她们表面上看上去的那样,她们一直出没于真实生活与梦魇世界的更替之中。她们追求正常人的生活,可随时会被逼入梦魇世界,她们的内心时时受到噩梦般的家庭生活所困扰。

    有位美国朋友告诉笔者,近二十年来,家庭暴力越来越引起美国社会的注意。以前,人们以为这并非普遍现象,可是一经揭露,令人大吃一惊。原来,这种现象有着一定的普遍性,而且无人群或受教育程度的区别,反而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比常人更善于掩饰。在常人眼里,美国的法律较为完善,然而在家庭暴力面前,美国法律也时时无能为力。于是,帮助受虐妇女的组织也就在全美各州应运而生,如始于一九九〇年被称为“希望之门”的终止家庭暴力全美网络基金会(NNEDV,即NationalNetwork to End Domestic Violence Fund)就是一个这样的组织。

    故事的主人公,一个是纽约市警察的丈夫,一个是医院护士的妻子。家庭暴力出现在这样一个家庭,出现在人人(无论男女)都追求个性解放、独立人格的当今世界上,更显其时代意义与讽刺性。一幕幕令人咋舌的家庭暴力画面在作者的笔下出现,一个活脱脱的不幸女人形象出现在读者的视野里。男人可以不问青红皂白,想出手时就出手,想抬脚时就抬脚。即便解除了婚约,许多女人还是逃不出前夫或男友的“魔掌”而丧命。生活中的女人如同惊弓之鸟。美国人为之骄傲的法律保护不了成千上万的弗兰妮。中国人常强调家庭里的种种关系以“敬”与“爱”为前提,如果说“敬”具有很深的理性成分的话,那么“爱”应该是以感情为基础的。不能说博比不爱妻子和家庭,也不能说他们没有感情、不爱这个家庭。博比一再声称,自己非常爱妻子,但是这种爱多少是病态的,或者说,如许多现代人一样,他具有典型的分裂人格。你看他一边呼唤着妻子的名字,一边对她大施淫威,甚至将她打得皮开肉绽后还对她有性要求。 

    博比的这种爱与恨可以称为男性中心主义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变体或畸形儿。近百年来,妇女在自身解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以美国本身而言,通过全国妇女的不懈努力,她们先后取得选举权及越来越多的与男性平等的社会地位。据报道,一九九二年克林顿就任总统后,美国妇女参加公职竞选以及当选的人数为历史之最。然而,在女性越来越得到尊重的同时,男性似乎显得有些难以适应,让他们产生了极大的失落感。他们一方面留恋男性独尊时代的荣耀与地位,一方面又不愿意放弃文明人的身份。而文明人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承认并倡导“人与人生而平等”,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白人还是其他肤色的人。妇女地位的改善与男人的理解与承认分不开。然而,他们的理解与承认不是一种纯粹的理解与承认,而是一种慷慨,一种核心依然是男人至上的慷慨。我们将视角转向家庭中的男女时,情况也是如此。女人的世界不再只是家庭这一方小天地,她们开始看到并汇入了外面的广阔生活。可是,男人似乎还没有准备好,他们依恋着 “幸福的家庭主妇” 型的妻子,对所谓的“职业妇女”虽表同情,在生活上却很难接受。如果他们的妻子在事业或经济上与他们完全平等,那他们就更加无法接受。因此,正当世界妇女一如既往地为自身解放奋斗的时候,男人也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心理调整乃至其他多方面的调整。在此过程中,他们的心理是极其复杂的,有时甚至是扭曲的、分裂的。

    弗兰妮的丈夫博比从他对妻子随意施暴中暴露了他扭曲和分裂的人格。他疯狂地爱着弗兰妮,却又在多方面无法忍受她。弗兰妮是职业妇女——一个护士,护士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不可能整天在家守着孩子,恭候丈夫归来,相反,她要时时护理那些对她丈夫来说是素不相识、毫不相干的人。另外,她还有自己的生活,她要与朋友来往,与妹妹一起外出。所有这些都成了博比不满的原因。博比追踪弗兰妮到佛罗里达时曾这样说过:“你他妈的要什么就得到什么。别人说:‘博比,你干吗还让她去工作?’可我随你的便,以为那样你会快活,就随你便。你有了房子。你上班时或回家晚了,我妈就来给你看孩子……你随心所欲,跟你妹妹走,去医院,还要跟你搞同性恋的女朋友们出去,总是出去,出去,就不想呆在你该呆的家里。”博比的心理是极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是他所在的那个男人至上的社会所决定的。他的大部分警察朋友的妻子都是家庭妇女,丈夫、孩子、服装以及飞短流长是她们的全部生活内容,就如美国五六十年代曾经提倡过妇女回家去当“幸福的家庭主妇”的妇女一样。博比表面上接受了妻子走出家庭、成为职业妇女这一现实,另一方面他又不能放弃男人在妻子面前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及对“幸福的家庭主妇”的渴求。  

    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美国社会现象,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对社会生活以及对家庭暴力这一现实的透彻理解。

    生活在受虐与惊恐中的女主人公是不幸的。然而,她为什么在这样的婚姻生活中忍受了那么久之后最终又放弃了这种持久的忍受呢?她甘愿忍受,难道这正如社会上不少人所认为的,是她自己招致了暴力、活该受到这样的虐待吗?其实,受害者有时自己也会感到非常迷惑,弄不明白这一切是不是与自己有关,自己是不是招致受罪的罪魁祸首或同谋。因此,她想:“博比甚至使得我相信是我自己有过错,是我正与医院里的每个医生在睡觉。他滑倒了是我的错;他碰破膝盖是我的错。他打我是我招惹的,是我招惹他对我拳脚相加,招惹他揍我。”虽然这里流露出作者的嘲讽与挖苦,但这确实也是许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以及社会上不假思索者的心理。尽管弗兰妮在家里没有尊严可言,可是她苦苦忍受了十多年,这再次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理解。小说借人物的话道出了生活中朴素的真实:“我没有逃跑,因为我认为情况会好转,至少不会更糟。我没有逃跑,因为我希望我的独生子有个父亲,我有个家。我长期以来一直没有逃跑,因为我爱博比·贝内代托,因为没有人像他那样对待我。我想他清楚这一点。”于是,作者更深刻地看到,正因如此,“我使自己成为他所作所为的同谋”,至少受害者的忍让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家庭暴力的继续。直到遭到她丈夫最后一次毒打,她“才知道我必须离开,才知道如果我告诉我儿子,说是我自己在黑暗中走进餐厅时摔破了鼻子,撞得眼睛青肿、嘴唇破裂,那一切将无可挽回。隐秘正在泯灭他的童真,泯灭我身上仅存的女性情感。我必须拯救孩子,也拯救我自己”。生活中的许多妇女,许多像弗兰妮一样受到虐待的妇女,许多对社会有所了解的人们读了这样的话,一定会因作者对生活的真切理解而发出共鸣。不论她忍受这样的生活,还是最后选择逃离这样的生活,这都符合生活逻辑。从人物的忍受中,我们看到了受虐妇女在肉体与心灵上受到了令人发指的折磨,同时也看到她们受虐乃至持续受虐的原因,看到了为妻者对家庭以及为母者对儿子的一片爱心。爱使她迟疑,迟疑是她痛苦的延续。最后,当弗兰妮选择了出逃时,我们同样看到受虐妇女的一片母爱之心,也看到了女性被逼入绝境时奋起自救的精神。这一方面体现了纯粹得不能再纯粹的女性美——母爱之心,另一方面体现了人类得以生存与延续的精神——凤凰涅*。

    这里不仅流露出作者对生活的深刻理解,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对人类自身以及妇女的希望。小说本身流露了作者对全体妇女、对受虐妇女、对妇女家庭地位的真切关心与希望。如在弗兰妮经历了逃亡与失子的痛苦后,抱着寻子的希望来到了博比母亲门前,想起了自己在七八年前曾向婆婆提出过的一个问题。当时她问:“你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她的婆婆没有正面回答她。弗兰妮又追问了一句:“他对你好吗?”对方的回答是:“他是我丈夫。”她再问:“他打不打你?”听到这话,婆婆厌恶地看着她,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她的儿子人很好,还说大家都这么认为。一个是丈夫,一个是儿子,除此以外似乎没有值得她婆婆关心的。至于打不打她,她似乎没放在心上,或者这是个不必回答或难以回答的问题。看来,在前一代人家庭中,这样的现象是不言而喻的。那么,后一代人会怎样呢?失去儿子的痛苦是刻骨铭心的,女主人公时时盼望儿子能回到她的身边。小说最后一章女主人公有这么一段内心活动:“再过六个月罗伯特就十六岁了,可以坐飞机、打电话、独立行事了……他会敲响那套公寓的门……开车到这幢房子,我打开门,他说,妈妈,放心吧,我汲取了你们两人身上的精华,舍弃了糟粕。那部分血脉流淌到你为止,没在我身上继续流淌。我天天祈祷,让梦幻成真。我有时想,为什么麦克迈克尔副巡官那天在警署说罗伯特不是贝尼代托。他是嘲弄他?还是祝愿他生活幸福?"小说中几次提到这位纽约中央公园里警官的话,说罗伯特不像他父亲家的人,这里包含着女主人公的期望与担心,她希望儿子长大后不会像其父亲那样在家里打妻子。通过对三代人同一内容的叙述,她希望今后的男人不像前辈的男人那样有打妻子的陋习,希望家庭暴力这一丑恶现象能得以遏止,不再延续。她把希望放在了罗伯特这代人身上,把希望寄托于未来。这也是作者自己对生活的希望。生活中的安娜·昆德伦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女人要比男人艰难得多。因此,当她的第三个孩子即她的女儿出生后,面对充满凶杀、强奸、虐待的世界,她不无愤慨地喊道:“你(世界)不能对我的女儿造次。”她时常希望她女儿生活的世界将比她自己所生活的世界要更加美好。

 

三、 “一流的头脑,宽广的胸怀”

    凡是接触过安娜·昆德伦作品的人都会赞同美国当代作家苏珊·艾萨克(Susan Isaac)对这位作者的评价:她不仅具有一流的头脑,而且还有着宽广的胸怀。昆德伦以深邃和关切的目光看待生活,看待世界,看待生活中的每一个人与每一件事,并以她女性特有的博大胸怀给予理解和同情。

    《伤痕累累》虽然围绕女主人公如何摆脱旧生活的缠绕以及新生活的创造而展开,但小说所展示的整个生活画卷充分显示了作者对生活的透彻理解,也体现了她作为一个妻子与母亲的宽广胸怀。

    首先,在对待家庭暴力这个主题上,她态度非常公正、客观。她在关注妇女命运时没有走向极端,没有猛烈抨击与鞭挞男性,相反,她理解与同情他们。当博比在倾吐心中不满以及发脾气的原因时,读者会觉得他似乎有理由不满、有理由发脾气。在昆德伦看来,某个个人似乎无法为这样的邪恶现象负全部责任。她揭露丑的目的是要呼唤美,呼唤全社会的人们共同努力,因为只有这样,像家庭暴力这样的邪恶才会没有存在的空间。在作者笔下,博比是一个有魅力的丈夫与爸爸,他不满与发脾气,是因为他看到自己与整个男人世界的地位有差异,整个社会环境造就了他以及他的行为,造就了这样一个天使与魔鬼的混合体。因此,他的人格分裂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同时,作者对妇女领袖般的人物也不是一味加以赞扬。小说对组织并帮助弗兰妮逃跑的那个机构的负责人帕蒂·班克罗夫特这个人物投了反对票。这一点可能会引起读者的反思。其实,这正说明这本小说不仅局限于妇女问题这一角度。作者对家庭暴力的抨击不是针对人或一种性别,而是抨击一种专制观念,抨击那种喜欢摆布别人的专横和强权。在弗兰妮听来,帕蒂·班克罗夫特“听上去像我的丈夫。”弗兰妮从帕蒂的谈话中感到,她热衷于组织与帮助受迫害的妇女,那是因为她为自己成为这群妇女的“公众脸面、代言人、领袖”,使自己“从家里的无权无势到影响世界”而感到沾沾自喜。作者所抨击的是一切自我中心主义,其中包括男性至上、男性中心论,甚至在妇女人群中的自我至上与专权。

    事实上,小说涉及的社会面非常广阔,它涉及了美国社会对非欧罗巴人种的歧视,如对拉美裔美国人的歧视问题;涉及了老年人以及病残者的生活;涉及了社会上多种多样的人际关系,其中在母子关系这一点上着墨较多。在母子关系的描写上,读者不仅看到作者身上同样的母爱之心,同时也看到了她对天下母亲的理解。弗兰妮虽然有丰富的情感,有热烈的向往,然而,为了孩子,她什么都可以舍弃。为了孩子不至于失去爸爸和完整的家庭,她可以不顾自己,继续忍受那灭绝自我、灭绝人格的受丈夫虐待的生活。为了孩子,她可以不顾一切地离开生养她的故土,来到一个陌生而偏僻的地方,迎接新生活的一切挑战。为了孩子,她可以将自己的真爱抛置一旁或深埋在心里。当孩子被博比抢走后,她作出了一切努力去找回失去的孩子。这一切读来都非常令人感动。更让人感动的是,她的亲子之情延伸到了对博比母亲的行为的理解。前面提到,当她问博比的母亲她丈夫是否打她时,她避而不答,反而说自己的儿子如何如何的好:母爱就是天平,丈夫的虐待似乎无关紧要,紧要的是她爱自己的儿子!当弗兰妮痛失儿子后,始终魂里梦里牵挂着儿子。小说中有这么一段话:“我想念罗伯特,想念那个也许存在的女孩,可谁能料得到,我一点也不在乎她,不在乎她遍体鳞伤、伤筋断骨。我本该很在乎。可我没有。我爱我儿子。一直爱他,永远爱他。”也许人的情感就是这样复杂,你可以对家庭暴力充满憎恨,痛心疾首,可是当想到这一切是你心爱的人的行为时,你就会“不在乎”,生活也许就是这样,恨似乎在爱面前会消融,会化解。母爱是一片宽阔的海洋,能够包容一切。这里包涵着非常深刻、真切、复杂而又简单的人生哲理。

    小说对生活中的人所拥有的“隐秘”费了不少笔墨,这一点同样体现出作者对人生的深刻理解。正如实际生活中的人一样,小说中不少人物心中都藏有“隐秘”。如女主人公受到丈夫的百般虐待,自结婚后一直胆战心惊地度日,随时留意着丈夫的眼神与他的双手,惟恐无意中惹他生气,惟恐自己遭到毒打与折磨。然而,谁都不了解真情,即使她最亲近的人也不了解。“外表上看,我很不错,有工作,有房子,有孩子,有丈夫,有笑容。没人看到我挨打。”她把一切都深埋在自己的心里,逢人看到她的创伤,她便用“意外事故”加以掩饰,甚至对儿子、对她亲爱的妹妹以及对她亲密的朋友也不例外。

    隐秘是一块巨石,压得女主人公无法喘息,压得孩子失去了童真。在没有离开纽约和丈夫时,她在家整天魂不守舍,可是到了外面,或与孩子在一起时,她从没有吐露半点真情。她与妹妹非常亲近,在某种程度上,这个妹妹是她带大的。小的时候,妹妹整天在她身旁转,长大了她们也几乎形影不离,无话不谈。可是,当博比在她十九岁第一次打她,给她的手臂上留下了“青月亮绕着黑太阳”般的手印时,她虽仍然与妹妹同居一室,却没有告诉她,而是用衣服将这一切遮盖起来。

    这样掩饰的本意是保护自己,因为社会上人们对家庭暴力的了解以及同情程度是有限的,或者说人们对众多事情的理解与同情是有限的,所以受害者经常会被看做咎由自取。因此,隐秘的存在也就是必然的了。心中怀着一个隐秘必然是一种负担。弗兰妮为什么忍受这么多年也没有向别人透露自己生活的点滴真实呢?首先因为她将挨打看做一种耻辱。在这一点上,中西方是一致的:家丑不可外扬。她一方面觉得自己可能得为这样的局面负部分责任,另一方面她又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女人却甘愿忍受这样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人格自损,是一种人格萎缩。这些都构成了她深深的羞耻感。直到耻辱压得她近乎窒息的时候,直到羞耻变成了憎恨的时候,她才无所顾忌地出逃了。因为,从自己以及从其他受害者身上,她看到忍受不是出路,再忍受下去,她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也会毁了儿子。

    她的儿子罗伯特年龄虽小,可是因为特殊的生活环境,他有一副少年老成的神情:他没有童稚的欢颜,眼睛里一副冷漠,看到母亲的伤痛只当没看到,什么事都不会让他有半点大惊小怪,这与他心中早有某种秘不可宣的秘密有关。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他听到父母吵架,出房门想看个究竟,却挨了父亲一顿臭骂。父亲规定他不准随意出房门,但他不可能听不到父母晚上的打骂声。等到了第二天,父母又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即使他看到母亲伤痕累累,母亲也推说是因为“意外事故”引起的。在父母告诉他的与事实不相符的环境里长久地生活,在充满谎言的父母身边成长,他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扭曲,不可能像其他在真诚中长大的孩子那样自然地成长。小说里写道,她的儿子“身上总是一副小老头的老成,开始成为一个活死人,睁着一双死者的眼睛”。正是这一点才迫使她下了离开的决心,她要拯救自己,更要拯救孩子。

    不难看出,隐秘对人格以及性格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作者的视野没有局限于女主人公母子,而是延伸到了更广阔的社会。于是我们知道,生活中的人们并不像他们看上去的那么幸福,那么轻松愉快,那么无忧无虑。不少人的内心都有着隐秘,隐秘如十字架一样沉重地压在他们心上。小说中的弗兰妮到佛罗里达后遇到的朋友辛迪以及她的护理病人莱维特太太。经过多次接触,弗兰妮与辛迪很快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可是辛迪一直将自己的隐秘深埋在心里。她告诉弗兰妮,她离开父母所在的农场,那是因为她忍受不了那里的尘土与肮脏,甚至还编了一个初恋的故事,说明她如何受不了农场的生活。其实,这些都不是真实情况。她出生时有个孪生姐姐,可是这个姐姐在年幼时就身遭不测,而姐姐的死与她有关。一天,正当她躲在一旁看书时,她妈妈喊她,要她去田里,叫正开着大型拖拉机的父亲回来吃饭。她装做没有听到。于是,母亲就让她孪生姐姐去。由于人小,拖拉机的声音又响,父亲没有听到孩子的声音就开着拖拉机从孩子的身上碾了过去……她竭力回避过去,回避她的心病或隐秘,生活中的她努力打扮自己,看似生活得非常快活。

    莱维特太太是个犹太人,她曾在德国人的集中营中呆过,是大屠杀的幸存者。战争硝烟早已消失,可是她手臂上在集中营时留下的编号烙印在她和许多人的眼里依然是一种耻辱。这是个值得深思的人物。作者对她着墨较多,在某种意义上说,她的身上体现出历史的概括性:二战中遭受巨大的灾难,奇迹般地幸免于难,一辈子带着耻辱的印记生活着。

    作者通过女主人公之口道出人们深藏隐秘的个中缘由。弗兰妮说:“现在我眼中的莱维特太太是一个巨大的秘密:她手臂上的数字,她的婚姻,她从半个世纪前五月的一天以来的整个生命。我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秘。我掩饰自己的伤疤,因为我感到羞愧,为博比感到羞愧,为跟他一起生活羞愧。现在我还知道,我还害怕被人看不起,害怕所有认识我的人会在心里想那个可怜的女人常挨丈夫揍,或过去常挨揍。我开始把自己看做这样的一个人:一个过去常挨丈夫揍的女人。一个被揍得遍体鳞伤的女人现在正在获得新生。上帝,我讨厌这种话,讨厌那种将我们的伤痕降低到与可以进行定型号的眼睛或头发颜色一样的地位,沦落到杂志封面的标题地位。”可见,作者对生活中的隐秘,对人的生活以及人的自尊的了解是极其深刻的。人世间因为缺乏理解,人们不得不将自己的某些痛苦与折磨深藏不露,惟恐受到更深的伤害,可是怀着隐秘的生活又将是怎么样的一种生活啊?作者在给予理解的同时,也流露出了无限的同情。

    人生充满着矛盾,人生充满着痛苦,人生有着许多似是而非,人生还有着无限的困惑与彷徨。小说中最让女主人公困惑与彷徨的是现代人的两难境地。没有离家前女主人公处于受害者的两难境地:是忍受还是逃离;离家后她依然是处于同样的境地:该不该逃离;在佛罗里达,她找到了新的归宿,有了新的家,但她心中还是充满着这种困惑与彷徨的悲剧感。在小说的最后,女主人公还在想:该不该离开?离开是不是正确?“我没有哪一天不在反思我离开博比究竟对不对……大家都说我做得对,说我不该回头看,说我别无选择。也许他们说得对。可我依然不清楚。”一切似乎都在告诉人们:“人的一切努力终归徒然,原本有着悲剧感。人的生存本身充满歧义,没有本质的真,只有无止无休的提问与抉择。”似乎哈姆雷特式的生存困惑(Tobe or not to be)始终困惑着生活中的每一个人,似乎作者在小说的结尾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弗兰妮最后是得救了,还是在继续受着惩罚?

 

四、艺术特色

    这部小说的语言简洁朴素,感情真挚,幽默与比喻恰当,充分展现了作者的智慧与非凡的创作力。作者自称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她希望自己写出的每一个句子都非常完美。这本小说可以成为她这种追求的证明。

    小说开头就是个耐人寻味的例子。打开书,扑入读者眼帘的就是:“十九岁那年,丈夫第一次打了我。”作为一部长篇小说的开头,这不免让人有些突兀感。没有一句铺垫与暗示,没有半点景色或人物描写,作者什么话也没有说,就将这么一句大白话扔了出来。它没有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美,但它来得实实在在,开门见山,容不得读者产生半点怀疑。这是一句平直得不能再平直的话,它单刀直入,切入主题,将大半个故事都包括在内,于是它成了全书的定音鼓,为全书的发展确定了方向。故事发展过程中,这句话反复出现,起到了交响乐中主题音乐的作用。它又如闷热的六月里的一声惊雷,将昏昏沉沉的人们惊醒,使不相信在“民主、自由”的美利坚合众国还会有像家庭暴力这样丑恶的人们睁眼见到了事实真相。这真可谓平直中见丰富,朴实处见智慧。

    小说的行文以及谋篇也是让人印象非常深刻的。作者似乎对一切材料(不论时间的先后,不论顺叙的内容,不论倒叙的内容还是插叙的内容,不论初看似不相关、后又觉得实在是很妙的内容)十分娴熟,信手拈来,毫不费力,故事一气呵成。例如,第二章中关于女主人公为何走入佛罗里达的公寓时特别憎恨博比这一点就非常令人难忘。作者比较弗兰妮儿时的无根生活与现在又一次被逼入无根的生活;比较无根的生活与自己梦想中的生活,以及婚后的那种开始扎根的生活。读者忽而看到弗兰妮幼时搬来搬去的情景,忽而沉浸到她与博比有了自己的家时的那种快乐之中,忽而又回到眼前的佛罗里达的小公寓里。事实种种,情感种种,人物心中感情的波澜迭起,读者的情绪深受感染。这里,作者语言天赋以及小说中细节的选用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幽默风趣也是小说的一个特色。例如,罗伯特的小伙伴本尼的妹妹在院子里跑着时,被两个哥哥给绊倒了,哭喊起来。她母亲没有马上出来救她,而是等过了一会儿,喊了一声“冰淇淋”,小姑娘便破涕为笑。最后作者只用“这就是拯救”几个字加以评论,一方面起到了类似画龙点睛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免不了让人发出会意的微笑。独到的比喻是作者又一个难得的长处。例如,弗兰妮的儿子是个在压抑中长大的孩子,因此“我儿子很少哭,也难得笑,偶尔一笑就像是冬雪里明媚的阳光,令人目眩,难以适应。”读到这样的幽默与比喻,人们会情不自禁地想到斯威夫特在评说最佳文体时所用的话:“适当的地方,适当的词语。”我想,用斯威夫特的这句话来评论安娜·昆德伦的小说语言是不会过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