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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lin - 2008-9-5 10:33:00




论《伙计》中的父子形象


徐文培



  《伙计》( 又译作《店员》,The Assistant ,1957) 是美国犹太作家伯纳德•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 ,1914—1986) 继发表《天生的运动员》( 又译为《呆头呆脑的人》,或《天才》,The Natural ,1952) 之后发表的第二部小说。这部小说一问世,便引起了文坛的重视,为作家奠定了在美国文坛上的地位,并为作家赢得了罗森萨尔奖和达洛夫纪念奖。虽不像同是第二代犹太作家的索尔•贝娄(Saul Bellow ,1915—  ) 和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 Issac Bashevis Singer ,1904—1991) 那样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贝娄于1976 年,辛格于1978 年获得诺贝尔奖) 而在世界文坛上享有更高知名度和地位,马拉默德以其成功刻画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凡人和小人物在犹太作家群中独树一帜,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小说《伙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故事发生在30 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美国纽约市犹太移民的贫民聚居区。整个小说都围绕着该贫民窟莫里斯那破旧不堪的杂货店展开。小杂货店主人惨淡地经营着一家人赖以生存的小本生意。男主人莫里斯是从俄国沙皇军队开小差逃到美国的犹太人。他与艾达结婚后,开了这爿小杂货店。虽然他起早摸黑,诚实经商和待客,但苦心经营了22 年之后竟面临破产倒闭的危险。他儿子早年夭折,女儿上不起大学,妻子艾达又整天唉声叹气地唠叨。他待人诚恳,富于同情心,甚至带病在门前扫雪,以方便过往的行人。但这样一个诚实善良的人竟在物欲横流的美国社会里备受歧视和冷落,他遭过流氓的抢劫,被合伙人欺骗,赔光了老本,最后带着无穷的烦恼离开了人世。莫里斯是个虔诚的犹太教徒,他对自己和全家人的悲惨境遇逆来顺受,从不抱怨或动摇道德的天平,结果成了资本主义所谓的自由竞争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小说中的另外一个主要人物是在美国西海岸天主教的孤儿院里长大的、来自意大利的非犹太人弗兰克。他从西部流浪到纽约,因为找不到工作而露宿街头。他和流氓沃德抢劫莫里斯的小店,事后良心受到谴责。他主动提出帮助莫里斯经营小店并且不要工资。弗兰克爱上了店主的女儿海伦,但他偷拿店里的钱被莫里斯赶走。本以为找到了归宿和家的流浪儿弗兰克绝望了,对海伦施暴又使他失去了眼看就要得到的爱情。莫里斯的死使他重又回到店里。他学习莫里斯的勤劳和善良的品德,日夜辛苦操劳,并计划帮助海伦完成上大学的梦想。在小说的最后,弗兰克施行犹太人的割礼仪式,成了一个犹太教徒。他决心生活在苦海里,来净化心灵和赎罪。
  马拉默德在这部小说中所描写的第二代犹太移民,虽远离了在二战期间所饱受的种族灭绝和种族歧视给他们带来的灾难,却在踏上他们向往的“天堂”一般的美国之后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承受生活的重压和在精神上和文化上来自以白人文化为主流文化的美国社会的排斥和歧视。作为俄国犹太移民的儿子,马拉默德对于犹太移民在美国的遭遇有着非凡的洞察力。他曾经说过:“我写犹太人,因为我了解他们,我生活在犹太人中间,我了解他们,我还通读了意第绪语和希伯来语翻译成英语的关于犹太文学、历史、宗教、习俗和信仰方面的书。”美国评论员伯特•托尔斯在《纽约时报图书评论》中说:“马拉默德作品下的犹太人都是任人宰割的受害者,逆来顺受的苦人儿,他们历尽沧桑却有着别具一格的道德观。”《伙计》中的莫里斯作为众多在美国社会四处碰壁,孤立无援,无法实现“美国梦”的犹太人的一个代表,默默地承受苦难。他们乐于助人和勇于牺牲的品质使他们的灵魂得到了净化和赎救。莫里斯的这种精神品格深深地影响和感化了小说中另一个主要人物——一个非犹太移民弗兰克。他以莫里斯为榜样,通过帮助莫里斯一家渡过生活难关而甘愿生活在苦海里来赎回自己犯下的过错,直至最终皈依犹太教,成为犹太家族的一名新成员。然而,马拉默德在小说《伙计》中所塑造的犹太人却不都像莫里斯那样,他们当中有的人靠投机和运气发了财,但在精神上和情感上却变成了十足的乞丐;一时的物质成功可能给他们带来暂时的满足和喜悦,使他们能够实现在美国这个社会中一般人难以实现的美国梦,却无法为他们带来精神上的升华和道德修养的提高。小说中的卡帕父子和培勒父子就是这样的人。明诺格父子则不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父亲是代表法律和正义的侦探,而儿子沃德•明诺却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自我毁灭为止。莫里斯和弗兰克虽不是具有血缘关系的父子,但在精神上和感情上却分别担负起了父亲和儿子的角色。因此,父与子的问题就成了作者在这部小说中着力探讨的问题,而通过四对父子形象的刻画,马拉默德赋予父与子这个传统文学主题新的内容。
  在小说的第一章,马拉默德就从杂货店店主莫里斯女儿海伦的视角,向读者勾勒出居住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三户犹太人各自所从事的生意和经营状况。首先是培勒一家。父亲萨姆•培勒当过出租车司机,他个头很大,一向善于交际。他戴着一副远近两用眼镜,嘴里嚼着口香糖,每天大部分时间弓着背趴在他的糖果店的冷饮柜台上阅读刊登赛马消息的报纸。店里的生意他不太管,因为他在赛马和押赌中往往非常走运,他那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上二年级的儿子纳特•培勒在获得奖学金之前,就靠他这项赛马赌注的收入上大学。第二户犹太人是卡帕一家。父亲朱立叶斯•卡帕经营着闪烁着霓虹灯的“卡帕酒家”。朱立叶斯大腹便便、浓眉阔嘴,经营卖酒生意的他是当地犹太人中最富有的人。他先是开了一家鞋店,勉强能维持一家人的生计。1933 年美国废除禁酒令后,私人允许卖酒。朱立叶斯灵机一动,从一位有钱的白胡子叔叔那里借了一笔钱申请到了卖酒执照。从此,店里廉价的鞋变成了昂贵的酒,朱立叶斯发了一笔大财。他那肥胖的老婆从酒店楼上那套又窄又小的房子搬进公园路上一幢宽敞的房子里。这幢房子有一间能停放两辆汽车的车库,家里还有一辆墨丘利牌汽车。这两户犹太人算是比较幸运的。培勒和卡帕成为马拉默德笔下所塑造的两种主要犹太人中的一种。他们受美国资本主义社会中拜金和享乐思想的影响和腐蚀,不择手段地追逐金钱和物质上的富有;他们抛弃了犹太民族的传统美德和道德败坏标准,在美国这样一个崇尚金钱万能的社会里玩着大鱼吃小鱼的游戏。培勒靠投机和钻营取胜,而卡帕则抛开犹太人的道德观念,追逐金钱成了他人生的惟一目标。他虽然和莫里斯一样都是犹太人,但他却不具有莫里斯那样优秀的品德。马拉默德在《伙计》中成功刻画的另一种犹太人形象是以莫里斯为代表的受难者。与培勒和卡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莫里斯虽然长年在逆境中默默忍受,他虽然同时具有宽容仁爱善良诚实和勤劳的美德,但他的运气却一直没有改变。他苦心经营着杂货店,在整整22 年的时间里每天从早上6 点到晚上10 点在坟墓一般死气沉沉的店里工作16 个小时以上。他待人诚实,从不欺诈顾客。老实厚道的他在寒冬里没戴帽子没穿大衣的情况下跑了两条街把顾客遗忘在柜台上的五分硬币送还给她。这样一位不会投机、从不骗人的杂货商到了60 岁时比30 岁时还要穷。正像马拉默德在小说中评价莫里斯时说的那样:运气即使不是他天生的敌人,也不是他的好朋友。
  小说中的两对父子——卡帕父子和培勒父子——之间有着许多共同之处。首先,两位父亲都善于投机取巧,都把物质利益放在第一位。朱立叶斯自私和贪婪的本质在小说中被描绘得淋漓尽致。他担心酒店遭抢而锁上前门并关掉灯,求莫里斯给警察打电话,最终把抢劫犯(弗兰克和沃德)引到了莫里斯的杂货店,使莫里斯不但挨抢还被痛打一顿。作为路易斯的父亲,他除了能为儿子赚上一笔可观的家业之外,别的只有向儿子传授投机取巧的诀窍。路易斯最后没能子承父业,在酒店被沃德一把火烧毁之后,他没有能够重整旗鼓地从零开始,而是在别人开的酒店里找了一份售货员的工作。可以想像,卡帕家族的兴旺只是昙花一现,朱立叶斯靠投机取巧赚了些钱,却没能够培养儿子在商海里拼搏的勇气和智慧。路易斯除了学会花老子的钱之外似乎别的什么都没学会。萨姆虽然不像朱立叶斯那样贪婪和吝啬,但他除了靠赌赛马赚钱供儿子上大学之外,也没有把犹太人那种善良和助人的优秀品质传给儿子纳特。纳特是小说所有人物中惟一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但他脑子里所想的也只不过是读书、赚钱和享受。他追求海伦,感兴趣的只是她青春的肉体。这两位犹太父亲所能传授给下一代的只是美国社会的虚伪的价值观和虚无缥缈的“美国梦”。他们没有完成把犹太民族优秀的品质传下去的任务。而作为这种虚假的人生梦想的牺牲品,沃德•明诺格成了美国当时年轻一代的苦恼、空虚和失望的代表。沃德的父亲,一位代表法律和正义的侦探,也无法把儿子从自我毁灭的道路上拉回来。这对父子的故事辛辣地讽刺了美国社会法律制度和法制工具的无能,以及虚伪的“美国梦”给美国社会、美国人尤其是青年人造成的伤害。
  故事所塑造的另一对“父子”形象就是莫里斯和弗兰克了。两个人虽不是真正意义的有血缘关系的父子,但两个人相似的人生经历、人生体验和人生追求使得莫里斯成为弗兰克精神层面的父亲。从莫里斯那里,弗兰克领悟出什么才算是真正犹太人的涵义和正确的人生目标。他以莫里斯为榜样,在生活的苦海里和甘为别人奉献的人生道路上拯救自己的灵魂,追求精神和道德的升华。莫里斯把犹太民族的优秀品质和人格精华传给了一个非犹太人,真正的年轻一代犹太人(纳特和路易斯) 却因为受到美国社会虚假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影响而抛弃了犹太民族世世代代传袭下来的优秀品质。因此,通过塑造这样一对非血缘关系的父子形象,马拉默德旨在颂扬犹太教博大精深的精神内涵和犹太民族的优秀品质,同时也以讽刺的手法揭露和批判了美国社会和美国人当时所推崇的虚伪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通过对几对父子形象的成功塑造,小说作者深刻提示了作品的主题,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不同人物所持的不同态度:对靠钻营和投机而取得一时成功的朱立叶斯和萨姆,马拉默德表示轻蔑和鄙视;对于眼看儿子作恶而无法挽救的侦探明诺格,作者表现出叹息和无奈;对于美国社会价值观的牺牲品和倒霉者莫里斯,作者心中充满了同情和怜悯;而对于作为美国社会新一代的代表者,马拉默德对路易斯和纳特表现出忧虑和担心,而对海伦和弗兰克,作者心中则满怀希望和信心。
  (摘自《黑龙江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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