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扇门之间
——评华人作家伍慧明《骨》中两代美籍华人之心路历程
刘芹利
一
1993年华裔女作家伍慧明(Fae Myenne Ng,1957— )以她的处女作
《骨》(Bone)一炮走红于美国文坛,荣登畅销书榜位,随后获得了福克纳小说奖提名,被收录进“手推车奖”文选中(PushcartPrize Anthology)。《波士顿环球报》如此评论:“
《骨》的这种坚实而毫无矫揉造作之态的散文风格展示了一种坚忍不拔的力量,它明确无误的宣告了美国小说界一个难得的天才的问世”。如今
《骨》已列入了美国中学教材以及许多大学文学课程的教材中。回顾整个华裔文坛,伍慧明被认为是继任碧莲、雷祖威、李健孙掀起的第二次华美文学高潮之后的续流。而伍慧明耗时十年之久才完成这部具有自传性的小说。其高超的叙事手法、凝练简洁的文字,散文诗般的语言风格、精致细微的心理刻画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如台湾著名作家、评论家郭强生所说,“
《骨》是当代华美文学中最重要的作品。如果我们还相信一部好的作品要能呈现生活的重量,文学贵在自然依旧是评论家品尝的标准,那么
《骨》绝对是在她同辈的作品之上”。
《骨》这部小说主要围绕着美籍华人利昂家二女儿跳楼自杀讲述了年轻一代的美籍华人与老一代华人如何面对东西方文化冲突,如何寻找自己的社会属性,以及如何在美国社会中奋斗与生存的心路历程。
小说的叙述者莱拉是这个华裔家庭的大女儿。她的生父傅里满在美国的金山梦破灭后抛弃了她与母亲,前往澳大利亚寻找新的金山。母亲由于现实所迫嫁给了利昂——美国金山客梁阿福的纸契儿子。她这样解释再婚的理由:“他会是个称职的丈夫,一、他有绿卡,二、他在海上工作?我们就不用象现在这么辛苦了,我们可以过的容易一些”。婚后母亲又为利昂生下两个女儿:安娜与尼娜。可是婚姻并没有向母亲想象的那样幸福美满。由于生活的严峻,社会的歧视,利昂被迫常年漂泊于海上挣钱养家糊口,而母亲也需要在制衣厂超负荷的辛勤劳作。丈夫常年在外,再加上无依无靠,孤寂自卑的生活导致了她曾一度投向了制衣厂老板汤米•洪的怀抱。婚姻失败后,利昂承受住了来自唐人街的羞辱,试图挣扎着开始新的奋斗:尝试,失败,再尝试再失败。疯狂的计划一个接一个,希望之火也一次次被残酷的现实所浇灭。直到最后一次利昂遇到了鲁西阿诺•翁。两人兴趣相投,一拍即合,于是决定合伙开洗衣店,共同实现赚大钱的梦想。谁知营业不久洗衣店就面临破产。这次失败给利昂带来了毁灭性的重创。他不停地咒骂翁家,拼命阻止二女儿安娜与鲁西阿诺的儿子奥斯瓦尔多之间的相爱,甚至用脱离父女关系来威胁安娜,命令安娜立即断绝和其恋人的交往。迫于无奈下,安娜离家出走,直至最后跳楼自杀。安娜的自杀成为小说的中心,围绕着这个中心叙述者莱拉一层层为我们剥开了这个华人家庭的种种矛盾,种种困惑与种种问题。
二
小说中利昂与母亲同属于家族移民史中的第一代。利昂比母亲先移民至美国。根据入境文件利昂出生于1924年11月,15岁那年也就是1939年他以纸生仔的方式通过天使岛的盘审查问移民至美国。为此他付出的代价是5000美元买来的假文件,假身份证明以及向梁阿福许下诺言,在其去世后将其遗骨送回中国安葬。因此利昂与梁阿福的关系仅仅是契约文件中的父子关系。这是美国长达100多年排华政策的后遗症之一。自1882年《排华法案》禁止华人入籍以来,华人人口逐步萎缩,加之男女比例严重失衡,使得华人人口急剧下滑,华人单身汉比比皆是。由此创造了利昂与母亲结合的客观条件。母亲在美国解除《排华法案》后随第一任丈夫来到美国,育有一女莱拉。后被其夫所弃。绝望之时为制衣老板汤米•洪所救,但最终嫁给了利昂。 利昂与母亲这一代华人由于生活所迫,飘洋过海来到这个传说中的金山世界,盼望着美好梦想的实现。然而新世界并不象传说中那么美好。现实甚至更加残酷无情。异族文化的冲击,歧视华人的种族主义伴随着一次又一次失败无情地打击着他们。他们不曾离开旧金山的唐人街,他们不曾融入美国主流社会,他们被连根拔起,却又悲哀地遭遇水土不服;他们永远也成为不了名副其实的美国人,却将永远停泊在异邦他乡。
生活的失意、婚姻的失败、社会的否认与拒绝加上超负荷的琐碎劳作使得他们成为历史的悲剧。不仅死让他们不安,生也让他们不安。最后利昂“开始埋怨整个美国。是她做出了那么美丽的许诺,然后一一又把他们打碎”。美国对于利昂与母亲而言是个说谎的国家,永远也融入不了的国家。而在这样的国家里,家族第一代移民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昔日美好的憧憬到今天则变成了满腔无法言语的苦痛,羞耻与悔恨,他们是两扇门之间的迷失者,既出不了“旧世界”的门,又进不了“新世界”的窗。这就是利昂与母亲的惨淡的“金山梦”。
莱拉与梅森作为移民家族的第二代,似乎是作者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他们理智而冷静地对待东西方不同的文化,从中涉取着不同的养料和精华,对自己的社会属性有着明确的认识。当莱拉在餐馆面对男招待的疑问时她明确地表明自己和妹妹尼娜不是中国人。莱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美国人,但也决不会忘记自己血液中的中国情节,决不会遗忘过去。她相信藏在心里的东西会指引着她在美国社会中向前,不断向前。莱拉这样一个人物由于安娜的死逐渐走向成熟,直到最后她与丈夫梅森决定离开唐人街开始新生活,这标志着新一代华人在美国社会中独立健康地成长,真正成为美国大熔炉的一份子。
梅森在小说中充当了一个救世主似的人物,多次帮助莱拉一家解决麻烦与渡过难关。当尼娜与利昂为如何操办安娜的丧事争吵不休时,“如果不是梅森在场,如果不是他站出来对大家说:‘好了,都别说了’,谁知道结果会怎样,我们很可能会一直无休止地争吵下去。”许多次梅森帮着莱拉一家出谋划策,协商着大家的关系,设法安慰大家,成为莱拉一家的精神支柱。而梅森这样的人物形象已不再是传统华人男性的模样:他身材修长挺拔,手上长着茧子,蓄着西方式的长发,喜欢西方人的滑雪运动,厌恶太过中国式的赌博,鄙视全盘西化的ABC。这样一个双手勤快的修车工已不再是单纯的华人形象,而是一个具有两种文化背景的双栖人、混合体。小说中他与莱拉最终结合并离开华人社区。他们是西方世界的回望者,也是作者心中跨文化生存的理想形象。
三
在分析小说中几大人物形象同时,不难看出作者在讲述家族故事同时也在反思华裔的跨文化问题。当两种起源,性质各异的东西方文化碰撞时所表现出的文化差异,通过对其宗教信仰,家庭观念以及伦理道德的解剖,再对人们在文化碰撞中如何寻找落脚点加以分析,可以进一步了解那一代华裔在当时所面临的问题,原因及其解决方法。
宗教信仰决定与规定着一个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以及行为方式。中国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文化,孔孟之道则是儒家的核心。儒家文化又是一个关系到“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的问题”。而美国文化是一种基督新教文化,属于欧洲宗教文化的一个移植。基督新教的根源仍在欧洲,所以美国文化隶属西方价值体系与宗教体系。中国儒家主张天命不可违,推崇天命观和祖宗崇拜。人不但要祭天还要畏天,不但要祭祖还要法祖,不但要祭鬼神还要避鬼神。孔子认为“五十而知天命”(《论语•为政》),惟有尊天命才能昌。在《中庸16》中他又这样阐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在中国古代以及近代传统家庭里供奉的祖宗牌位,上面写着“天地君亲师”。为此不难看出儒家敬天畏天,同时以父母配天,尊祖宗为神。祭天祭祖的宗教仪式已成为传统。孟子在《离娄上》中说过“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唯送死,可以当大事”。每年清明时分各家各户中国人都会追悼自己的祖先,过世的父母和亲戚。与之大不相同的美国新教具有强烈的实用主义性质。他们相信宿命论,认为所做的一切都为了荣耀上帝,都是为了完成上帝的使命。美国人追求实在的现世,推崇禁欲主义,提倡勤奋节俭的生活方式和发财致富的生活目标。
小说中梁爷爷的骨一直是久压着利昂的一块心病。他认为自己心爱的女儿跳楼自杀是因为受到了上天的惩罚,是他没能兑现对梁爷爷的许诺带来的。他曾答应要把梁爷爷的遗骨送回故土安葬。但是由于现实生活的困顿和窘迫,一直无法付与现实。由于墓地一再变迁甚至连在美国的确切安葬地都无法得知。所以利昂一直担心因此受天谴。由此他把自己一连串失业,生活事业的失败以及最后女儿的自杀都归因于那失落的遗骨。之后利昂竭尽全力地去寻找梁爷爷的坟墓,“利昂站在那儿?很难过的样子?我知道他在为了不合适的墓地位置和被遗忘的骸骨而责怪自己?”虽然利昂最终未能成功找到梁爷爷的遗骨,但是通过在墓地的祭祀,他得到了灵魂的慰藉。在他独居的三番公寓利昂固守着自己的宗教信仰,供奉着孔子的画像。在异国他乡欢度春节时他和母亲还要请八仙、观音、战神、书神等各路神仙。安娜死后,母亲请求利昂把安娜的骨灰放在孔子的祭坛上祭奠。所有一切都那么具有鲜明的中国性,有着那么浓厚的中国情节。然而身处异邦国土,不知不觉这些信仰也会受到冲突。利昂家里挂了耶稣画像,甚至为了逃避红卫兵的捣乱,利昂曾把孔子画像取下,摆上耶稣。这样利昂潜意识中也认可了西方宗教。但是这个家庭中的下一代似乎对孔孟,对儒家信仰没有多少感情,似乎对算命先生,对此生与来世的宿命,对所谓的孔孟之道,对婚嫁丧事的繁文锁节也不屑一顾。正如莱拉所说:“我不满利昂的疯狂,不满他对孔夫子盲目的哀悼,不满他整个骗人的世界观”。而尼娜更为极端,当利昂想为安娜之死办一个中国式的守灵时,尼娜翻了翻眼睛,说她不想搞那些骗人的把戏,这让利昂气得大谈孔孟之道。当他警告当心有祖先报应时,尼娜小声嘀咕,“什么祖先?”这一切都让老一辈华人忍无可忍,气急败坏。然而,小说中并没有明确指出新一代华人尼娜、安娜、莱拉以及梅森信仰什么,但可以肯定他们即不再是孔孟之道的忠实追随者,也不是基督教的狂热盲从者。
此外信仰也决定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家庭的联系。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在这方面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家庭本位与个体本位,群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对立。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宗法制的社会,在儒家传统的约束下,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血缘家族为基本单位,以家天下为统治模式,以忠、孝为主载体。在这样的体系下,“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然后达到天下如一家,中国如一人的理想状态。而西方价值体系下的美国文化传承西方文明自由平等的观点,清教教义中也强调个体独立自由,而后在《人权宣言》中又再次强调人人生而平等,由此不难看出,“美国人把处理一切事物——包括家庭关系,个人与社会其他成员的关系——的基本准则都纳入个人的范畴”。
骨中的第一代移民在唐人街努力固守着家族本位与群体主义。但其在美国出生的后代已明显出现了叛逆。书中利昂死守着父慈、子孝、弟恭、兄友的传统中式标准,但他的家庭由于自己常年奔波于海上却显得支离破碎。他的家庭已不再是一个传统的中式家庭。“妻以夫纲,子以父纲”这样的三纲五伦已不再凸显。首先利昂和母亲两人都在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夜以继日的辛苦劳作,后来母亲有自己的小店,利昂却一直无所事事,四处流荡。利昂经常不在家中,由于生活困顿乏味母亲曾一度与汤米•洪通奸,以寻求心灵的安慰。这种现象在唐人街虽不算惊天动地的丑事,但足以让利昂觉得羞辱,所以他一怒之下离开了家。小说中似乎看不出利昂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精神支柱、活力源泉。作者为我们展现的是一个带有些许东方色彩的西方家庭。利昂的三个女儿不同程度地对父母的三纲五常,对父母的长幼尊卑的伦理提出置疑并进行着反抗。父母推崇儿孙满堂,一家以合为贵,而事实上这个家庭厄运连连,争吵不断。三个女儿,一个跳楼,一个离家出走,一个结婚都没有事先告知父母。这样的家庭对于父母而言莫过于人生最大的悲剧。安娜则是这场悲剧的最大牺牲者,一方面要追寻自己个体的幸福,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利益与家庭间的纠纷,又不得不屈从于父亲,维持家庭的关系,尽女儿的义务。于是安娜选择了离开家庭,放弃亲情追寻爱情。但最终也没能逃脱心灵的谴责,命运的捉弄。从另一侧面我们可以看到第二代华人身上仍承传着这种“家”的意识,他们永远摆脱不了家庭强大的凝聚力,他们也渴望着家庭的温馨。他们的独立自主只是相对而言的。当尼娜离开了唐人街,试图选择各种华人以前未曾尝试的职业,最终选择了导游,在带领一群西方人回大陆旅游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而当莱拉与梅森离开唐人街时,她清楚的知道她记住了唐人街的一切,“心灵的东西”会永远指引着她向前,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那种抹不去的中国情,不言而喻早已在心中流淌。
中国传统社会就伦理道德而言是以仁为本的社会,重义轻利的社会;而西方社会简言之是法制的社会,理性的社会,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社会,崇尚个性的社会,重利轻义的商业社会。东方传统讲究服从律令、效法先贤、内贤外王。孔子曾说过:“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为政》)。“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利昂则是这样的一套道德标准的忠实追随者,由此他在与翁氏联合开洗衣店时栽下了大跟头。利昂气急败坏时对着安娜大发脾气,“我不准你去见那个小杂种。骗子爹,骗子儿子”。而莱拉作为讲述者也认为:“信任,那只有在旧时代才管用”。伦理道德在理性,法制社会面前不免显得单薄无力。因此从莱拉身上我们看到她已从华人的失败与挫折中吸取经验教训,将法制与情理结合,成为更加成熟的一代。
伍慧明在
《骨》这本小说中融合了大量的文化冲突,涉及到了包括信仰、家庭、道德观念、婚姻问题、性别意识以及风俗等各方面的问题,关注华人家庭第一代移民与其美国出生长大的后代之间在这些种种问题上的矛盾与和解。在文化冲突与整合过程中,作者刻意塑造了莱拉这样一个完美形象:不断从传统东方文化中吸取精华,又深深植根于美国文化。她是东方价值观与西方价值观的完美结合体。正如作者在小说最后以平静的心态写道:“我听着我们几个人一起吃饭的声音——妈、利昂、梅森、还有我,那在嘴里轻轻咀嚼米饭的声音,一切都让人感到那么舒服。有一会儿,我想我还是留在妈的身边,做妈的女儿,让她成为我生活的全部”。最终她还是选择了离开,然而离去并不意味着背叛。因为莱拉清楚自己一个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的女儿,是纸生仔的后代,但更是一个美国人。此刻她明确把握了自己社会属性,义无反顾离开了中国味十足的唐人街,坚实自信地踏入了美国社会。因为她知道她心里的东西会指引着她向前——她成功跨越了两扇门的界限,成为西方世界的回望者。
对于莱拉来说,旧门牌、鲑鱼巷、妈和利昂,一切的一切,过去的过去都成为自己人生历程中永不磨灭,愈久愈醇的回忆。她的离去正意味着新的开始……
(摘自《宜宾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