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偏向俗世寻最真
——毛姆叔叔和他的《寻欢作乐》
梵花解语
1
读毛姆的第一部作品是《刀锋》,当时我水平太凹,通篇看下来只记得一句话“那些死人是多么的死啊!”而且完全不能了解那深刻的含义。另外就是精装封面上的一张毛姆画像,记得他好像穿件深蓝色浴袍,两手抱在胸前,满脸的不服不忿。
第二次读《刀锋》我被征服了,不光是他的作品他的人物,还有他自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毫不修饰,实事求是得令虚伪的人发冷,不做作,一段简单的描述就让你从上百个作家里立刻把他认出来。时隔多年,他的拉里、艾略特叔叔、伊莎贝尔……好象还是会对我生活中发生的琐事做出他们独特判断似的。
2
我一直想再读他书,首选是《月亮与六便士》,因为我对高更很感兴趣,并且欣赏他的画。因为我懒,不肯四处去找。在网上定购时《月亮》又缺货,结果再读他的书就是这本
《寻欢作乐》。
这书的封面很漂亮,淡淡的豆青色底子上一幅马蒂斯风格钢笔速写,画上是个慵懒的裸着上身的美女。书的厚度正好,每一页摸起来都肉嘟嘟的,重量却很轻。在一同寄来的七八本书里我一眼就看上了她,自然先给予宠幸的荣耀。
开篇就是他对阿尔罗伊•基尔(原形休•沃尔波尔)的戏谬。还不忘把自己做过厨子的女房东也捎上(这个喜欢摆贵妇派头的女人非常喜欢罗伊的书)。
我们看到的罗伊是那时侯英国的世俗文人的成功代表:他故做风雅,有奶就是娘,一切作为都以实实在在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可同时毛姆也肯定他的优点,善良;有气派:非常会点菜;只要他愿意就可以使你如沐春风。
这一点我非常佩服毛姆,他总是这样: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真正的对事不对人。
然后罗伊又引出了德里菲尔德第二任太太—艾米,这是个十分令人讨厌的角色。连毛姆都只能说出她一个优点:是个称职的好主妇。这女人为了取得更多的东西,尽心尽力地让一无是处的老德里菲尔德活到很大年纪,又在他死后继续榨取他的剩余价值。而现在她又要出版他的传记,把自己的作用和位置永标史册。
最能帮他达成心愿的自然是随和的罗伊。可他们碰到一个大麻烦:他们都不了解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前半生。而他最重要的作品都写自那段时间,所以他们非常需要“我”—阿申登(“我”在那段时间跟他过从甚密)。
为此,罗伊请“我”吃丰盛的午饭,(但因为觉得级别不够而没请喝鸡尾酒。)艾米写信来邀“我”去她舒适的别墅小住。
这一切让“我”禁不住回想起自己跟爱德华和罗西一起渡过的那段时光。由此,毛姆笔锋一转,用略带忧伤的笔调写起了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那描写很有感染力,我仿佛看见一个忧郁羞赧的少年怀着有点自以为是的心理又带着思考的神情默默穿过有钟楼的英国小镇青灰色的街道。
罗西的出现灿若星辰。她的亲切自然像阵夹着花香的清风吹进了少年的心扉,给他暗淡的青春抹上了一层柔和的水彩。毛姆写得很轻松,时而跳回现实写写罗伊和艾米,他忍不住要时刻嘲笑他们一下,因为他们真的很好笑。我看到他们一起骑自行车,一起在温暖的屋子里打牌,唱滑稽戏剧;看到罗西和德里菲尔德一起去火车站送“我”上学时温暖的情景。
我以为故事将这样叙述下去,可毛姆却来了个突然袭击。他把自己鲜活的充满力量的心掏了出来,双手捧着举到了我面前。我吓了一跳,并且被彻底地感动了。
我想看过这本书的人,谁也不会忘记阿申登和罗西的第一次幽会。当他写到“我”因为极度复杂的心情无声地哭起来,美丽的罗西把他抱在怀里并同他一起哭的时候,我的心都被攥出血来了。不知道毛姆写到这里时有没有哭。
我在那颗捧到我面前的心上,我看到了这个喜欢摆一张酷脸的男人的灵魂,那实际上是属于孩子的柔软的灵魂。
之后是自然而然的流水般的故事。我们看到失去生命和话语权的人任人编写,面目全非。而且是以崇高的名义。毛姆忍不住说了几句实话,却招来了嘲讽。罗伊说他可以去写诗了。我要在这里整段的抄写她对罗西的评价:
“她就好像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既清澈又深邃,跳到里面去会觉得很畅快,即使一个流浪汉、一个吉普塞人和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之前曾跳进去浸泡,这一池清水仍然会同样地清凉,同样的晶莹清澈。”
说实在的,比哈代给苔丝的评价还高。
小说的最后他让70岁的罗西依然快乐的活着,而且除了换了假牙头发白了身材发胖之外什么都没变,依然可爱。虽然他总以嘲讽的姿态出现,也从不轻易流露他的温情,可他却是杜拉斯笔下的中国情人,就差说出:“我更爱你刻满岁月沧桑的脸”了。
3
评论家们说这是毛姆最好的长篇,我看得还太少,不敢说什么。毛姆说这是他自己最喜欢的作品,却能使我们更清楚的看到他的个性。
书名
《寻欢作乐》(Coked and Ale)取自莎士比亚《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场托比的一句台词:“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这个也是毛姆本身的写照,他一生相对来说过着中规中矩的生活(还被英女王授予了骑士称号),可他却只喜欢超凡脱俗甚至有点疯的人(高更、拉里、罗西)。同时他又是那么坚决,不肯妥协,哪怕是在小事上。我总觉得他像是被囚禁在绅士的牢狱里的亨利•米勒。
另外,他一直说自己是二流(非常中立不带贬义的)作家中比较出色的,这是个准确的定位。这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非常难得的。
4
豆瓣上有个小组叫"我的毛姆叔叔"这个名字太让我喜欢了,它确切地表达我对他的感情。我也想这样叫他:我的——毛姆叔叔。
(摘自《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