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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wen - 2003-6-5 20:47:00
文章来源:《哲学动态》  发布日期: 2001年3月22日
伯林与当代西方政治哲学
郝立新

  战后,特别是近几十年来,西方政治哲学经历了戏剧性的复兴。其间,英国当代政治哲学家伊赛亚·伯林(1909-1997)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与哈耶克、罗尔斯和诺齐克等人齐名,被公认为当代英美政治哲学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自由主义是英美古典哲学中的主要流派,也是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的主流思想。伯林以一位政治哲学家兼思想史家的独特视角,对政治哲学思想演进的过程进行了批判性的审视,提出了作为他的自由观的支点的多元主义及其人的概念。伯林认为,每一种政治哲学都是以关于人的具体概念为基础的。政治活动的承担者是人,离开了人的本质概念就不能理解人的政治活动。每个哲学家的思想都是与的人的活动有关的,这些思想是建立在人是什么和可以是什么的理解之上的。在他看来,政治哲学家之间的分歧,主要来自于他们关于人的说明和冲突。

  伯林强调政治哲学是一种分析和批判的探索研究。他在对西方政治思想中根深蒂固的假设或前提的批判过程中,提出了自己关于人的本质概念。

  基于此,伯林提出了著名的两种自由的概念。即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

  伯林指出,在思想史上,有两中含义和意义非常不同的自由概念。首先是“消极”意义上的自由,即人的行为不受他人的干涉,或者说是“没有强制”。换言之,“消极”意义上的政治自由,简单地说就是指人不受他人干涉而行动的领域,是“免于……的自由”(LIBERTY FROM…)。其次,是“积极”意义上的自由,即人是自己的主人,其生活和所做的决定取决于他自己而非任何外部力量。当一个人是自主的或自决的(ANTONOMOUS OR SELFDETEMINING),那末,他就是“积极”自由的。这种自由是“做……的自由”(LIBERTY TO…)。按照伯林的分析,这两种自由的区分对应于两个逻辑上相互区别的问题。如果有人问:“是谁控制我?”这一问题的答案将说明“积极自由”的内容。一些人能不能回答:“我控制我自己”,这就是积极的自由。如果有人问:“其他人在多大程度上干涉我?”答案将说明的是“消极自由”的内容。有人会回答:“很少”,这就是消极自由。消极自由涉及的是机会,积极自由涉及的是能力和资源。前者设计的是“有多少扇门是向我敞开的”;后者涉及的是自主的能力或利用资源的能力。当一个人正在做想做的事的时候,他是积极自由的;当没有人干涉他的时候,他是消极自由的。伯林还认为,手段不构成对自由的限制。因为手段是与自由的运用有关,而不是与自由的拥有有关。如一个人太穷或太无知而不能利用他得到的自由,那么并不能说没有自由。门仍然对他开着,虽然他不能走出去。

  伯林对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进行的区分,不只是为了结实二者的“逻辑差距”和描述方式的差异,而且更多地出于对社会制度的道德基础的关注。因为在他看来,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都是任何有尊严的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但较之消极自由来说,积极自由更常遭到人们的滥用。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不可逃避的问题。“一个社会为这两个问题所做的答案便可以决定这个社会的性质是自由的还是专制的,民主的还是暴政的,世俗的还是宗教的,私有的还是共有的等等。这两个概念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道德上均被歪曲过,并向其反面发展。”

  伯林认为他所谓的“积极自由”同前面提到过的理性主义的观念有逻辑联系。在理性主义者看来,自由和理性是而恩德特征,主张自由包含在符合理性的行为和生活中。理性构成了人的本质,因而按照理性来生活就是符合人的真正的本质,就是自主和自我表现决定,就是自由。如果有的人不能发现理性并按照理性来生活,那么他就可能会被那些有足够特权知道并按照理性生活的人所“引导”和强制。这种“引导”和强制不仅能不能促进他的利益,而且能不能促进他的自由。它们会把他从情感的“专制”下或低劣的自我表现中解放出来,并帮助他成为真正自由的和民主的存在。伯林据此得出结论,依靠理性获得自由(LIBERRATION BY REASON)是“积极自由”的核心。

  在对两种自由概念的分析中,伯林始终强调“消极自由”是更为真实的自由,“在我看来,‘多元主义’以及它所蕴涵的‘消极’自由,是比较真确的、比较合乎人性理想的主张,要比那些在大规模的、手控制的权威结构中,寻求阶级、民族或全人类‘积极’自我表现作主之理想的人士,所持有的目标,更为真确、也更合乎人性。”正如他所解释的那样,“自由”二字的任何诠释,不论多么特殊,都必定包含最低限度的“消极”自由。即一个人必须拥有一个不受人干涉的领域;而“积极”自由的概念,有时只不过是残酷暴政的华丽伪装而已。

  伯林关于两种自由概念的思想,具有深刻的学术洞见和极强的政治倾向,故引发了当代政治哲学关于自由问题的热烈讨论,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理解。

  哈耶克等人赞成并发展了伯林关于消极自由的概念,认为自由在于摆脱强制,自由的政治秩序根本不应该对消极自由设置障碍。他反对把自由建立在获得物质资源的基础上,反对以经济再分配的手段来增进穷人的自由。极端的自由主义者即唯意志注意者从极端的意义上理解了伯林的消极自由概念,认为只有消极形式的自由菜市真实的,并主张把消极自由严格地解释成不存在国家或经济制度的直接的强制。唯意志主义者把国家视为强制的唯一主体,并认为国家具有直接强制的权力,并会导致最坏的专制。人们认为诺齐克的放任自由的思想与伯林的消极自由之间有着不可否认的历史联系。

  与上述意见不同,一些学者对伯林的观点提出了异议。G·G·麦克卡鲁姆不赞成伯林对两种自由概念的区分,认为这种区分是不可能的、不科学的。他认为,只有一个自由概念,即体现在这样一个公式中:“X(主体)免于Y(妨碍的条件)去做或成为Z”,也就是说自由本身就包含了疼为了做什么或成为什么而不受阻碍。不能把自由割裂开来。R·E·古丁认为,不应把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对立起来,因为机会(或消极自由)与资源(或积极自由)是自由的不同的但同样重要的向度。

  H·斯登耐尔认为,自由是对物质对象的占有,而否认强制构成对自由的威胁和干涉。C·泰勒虽然同意伯林对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但又相信人们不可避免地要使用一些积极自由的形式。他认为消极自由通常是个机会概念,而积极自由则往往是个“操作概念”,包括了控制人的生活的实际操作。

  牛津大学政治学教授B·帕雷克在《当代政治思想家》中对伯林观点的局限性作了分析。

  关于消极自由的核心问题。障碍和选择这两个概念是伯林消极自由的核心。但是伯林几乎未论及内在的障碍,而仅仅强调了外在的障碍对自由的影响。

  关于多元注意的不确定性。

  伯林未对自由自由作出应有的明确区分,如未明确区分国家范围内的个人自由、组织自由甚至国家本身的自由,耳听为虚这些自由会产生十分不同的问题。

伯林的消极自由指的是政治自由,而他的这一概念含义过窄。因为政治自由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如选择政府的自由影响国家公共事物行为的自由,保持政府政策的自由,与市民讨论公共事物的自由等等。政治自由只能与他人共享或在伙伴中享受到。伯林强调以牺牲其他自由而获得消极自由,是对政治自由的一种不平衡的说明。
kaythomas - 2003-6-5 20:52:00
译林书店有〈反潮流〉售吗?我在别的店还没看到呢,有的话明天就去买。
renwen - 2003-6-5 20:57:00
小意思拉,但是要谢谢你
kaythomas - 2003-6-5 21:07:00
呵呵,刚看了你的另几个帖子,看来钱包要比我想象得更苗条喽。还没发饷啊!(吐血+ing)^_^
renwen - 2003-6-5 20:55:00
在售啊
kaythomas - 2003-6-5 20:56:00
好,今晚点钱包,看来明天要大出血了。
renwen - 2003-6-5 21:13:00
等<自由四论>出来我送你一本拉,不过还要等等啊
humanbee - 2003-6-9 18:02:00
要不要我作证人?举行赠书仪式时,可别忘了我。
renwen - 2003-6-10 11:09:00
不会忘了,但最好到时候提醒我一下。
humanbee - 2003-6-11 14:42:00
a good mind reader.
kaythomas - 2003-6-7 20:46:00
呵呵,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啊。好意心领啦(仍束鲜花,以表谢意):)
kaythomas - 2003-6-10 17:06:00
     得,我真是空手套白狼啦。不好意思让斑竹出血啦。以后有好书想着提醒偶就是喽。
     另外,俺已在脑子里举行过赠书仪式了。免得到时little bee一感动,也打开荷包,赠我个十本八本的,事后大叫亏了。嘿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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