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4-07-07 作者:王勉 来源:新华社;新民晚报 |
| 图书市场长期以来由于监管机制不健全,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粗制滥造、盗版等,严重破坏了我国出版物市场秩序。许多图书消费者呼吁——尽快建立图书召回制度 记者日前对图书市场调查时,在点金广告公司工作的覃扬说,“不满意退货”在其他行业早已是司空见惯的做法,但对出版界来说却刚刚起步。4月初,他在一家私人书店花费80元买了一套新版“四大名著”。拿回家后才发现可能是盗版书,不仅错别字很多,而且还缺页。他找到这家书店要说法,对方死活不承认,因为买书时没有票据,书上也没盖印章,最后只能自认倒霉。 别说盗版,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一些正版的工具书,甚至辞书、教科书上也不时出现错误。这种错误不仅仅出现在印刷、装订质量上,有些内容上也出错。 中国最大的综合性翻译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总编辑叶路认为,按理说只要消费者购买的图书的确存在质量和内容上的问题,书店没有理由不退换,但现实情况是有的书商找出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或根本不承认。就消费者而言,大多不知道去哪儿找,买回一本“残书”后,往往“一声叹息”者居多。 上海译文出版社召回词典成为我国出版界首次尝试“召回”制。由于词典的外壳极易与书芯“分家”,2003年12月17日,上海译文出版社在媒体上刊登启事,除向读者致歉外,召回存在装订缺陷的2003年版《俄汉——汉俄袖珍词典》,并免费为读者更换装订质量合格的词典。 但叶路说,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做法只是形式上的“召回”,是民间性质的,因为真正关于图书召回制度,国家还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我国现有的可召回商品只停留在一些被认为“大件的、值钱的”东西上,比如汽车、电子产品等。他认为,随着我国居民图书消费水平快速提高,有关部门应该考虑以法律法规形式建立图书召回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