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译、复译,我社编辑韩沪麟曾发表过文章谈及过这个问题,现转录如下,供大家参考。
复译问题
前不久,作家叶兆言撰文对复译现象大骂一通,认为与抢钱无异,不仅骂了译者,骂了出版社,也骂到了请他吃饭的大款,说他们买那么多的复译本是活该,谁让他们那么有钱。我是出版中人,也是译者,甚至也复译过几本书,我觉得他的说法过于武断,谈谈不同的看法。
这里不谈不合格的译作及复译,因为事实是显而易见的,不合格的译作当然需要复译,而不合格的复译当然不该出版;问题是我认为当前大量的复译,特别是国内可数的几家外国文学专业出版社出版的复译,不仅是合格的,而且是可以投入市场进行竞争的。我们不能因为某厂家的衣服或者鞋子的质量好就不允许另一家生产质量合格的同类产品吧,译本是精神产品,当然允许竞争。本人就专拣傅雷两本认真校订过的名著《高老头》和《约翰·克里斯朵夫》复译过,这是因为我可以敬佩傅雷的人格,敬佩他的中法文的功力,但我也可以不喜欢读他的译文,更不喜欢读他的文章。做学问是应该严谨的,但拘泥却是行文的大忌。名著有多种不同风格的译本是必要的,在国外也不罕见。
译者都知道,中译外要比外译中容易出错得多,这是因为译者对本国文字的理解总要比对外国文字的理解把握大,彻底理解了,译出来总大差不差,反之理解错了,那就全盘皆输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中译外往往“信”而不“雅”,而外译中往往“雅”而不“信”的缘故。搞翻译的人实在太怕出错了,到处都是陷阱,一不小心就是一个错,因此就我所知,复译者几乎没有完全不参照原译进行翻译的,他们在翻译过程中遇到“疑难杂症”,总要看看别人是如何翻译的,倘若别人是对的,那他就沾光了,要知道,翻译同一本书,同行之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理解都是差不多的,差就差在那百分之几,而这百分之几又凝聚了多少心血和时间啊。这才是复译的问题所在,而这个问题是无法避免的;所以我曾著文说过,复译者在翻译时,哪怕沾了原译者一点点光,对他们说三道四都是有失厚道的。
那么复译是否一定要超过原译呢?这个问题本身是不成立的。译风也是文风,你可以说鲁迅的骨头比周作人的硬,但你能说前者的文风超过后者的文风吗?我们只能说,负责任的出版社应该提供不同风格的名著译本让读者去选择,而且事实上,许多读者是有所选择的。
译文可以抄袭,但风格是抄袭不了的,这就是为什么行家是很容易辨别复译者是基本抄袭还是部分抄袭的;那么根据你的意思换一种说法不就成了吗?不行,因为你在换一种说法时,稍有不慎,就会在原著上多了或少了一个“零件”,行家也能一目了然。
最后我想说,正常的复译者也是很辛苦的,他们为了避免雷同(其实完全不必要,听其自然为好),往往要付出比原译更多的精力,他们赚的一点稿费(一般千字50元),就算“抢钱”也有限,总比有些作家一稿几投,再出集子,再出文集,也许过世后,又出全集要辛苦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