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礼拜在新浪博客上看到《写作挣不了养活自己一辈子的钱》的文章,本来写了一篇小文章打算反驳一下,由于技术原因没能如愿。现在打乱当时的思维结构重写,其实写作挣不挣钱这个问题没有辩论的必要,我只是觉得某些观念有澄清的必要。我不想太讲究文法和结构,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吧。
我想在文章的开头先介绍一位作家,他就是海岩。海岩,1954年出生,代表作包括《便衣警察》、《永不瞑目》、《玉观音》等。他十五岁应征入伍,退役后当过工人、警察、共青团干部,后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现为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锦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北京昆仑饭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应该说海岩在商界的地位高于他在文学界的地位,他自称是一流的室内设计师、二流的企业家、三流的小说家、四流的编剧。他日常的工作自然是很忙的,主要利用晚上10点至凌晨1点的时间写作,他认为写作不是一种享受,是苦差事,而使他坚持写作的动力则是一般作家羞于启齿的“因为可以赚钱”,同时他也说过自己不想贪污。事实上,海岩目前写小说和编剧的收入已经超过了他从商的收入。
王朔说“写作挣不了能够养活自己一辈子的钱”,在中国目前的现实语境下并不错。事实上,这个世界上能够让人一劳永逸地挣够一辈子钱的机会也是稀缺的。王朔以反传统的面目登上文坛,但现在他也已经成为了中国现当代文学传统的一部分,他的文学观念是鲜明的,从他前几年批评金庸、琼瑶小说等港台“四大俗”的言论中我们看的比较清楚了。
“我们回顾一下历史,哪个著名的作家不是在饥寒交迫中度过?”这句话则经不起推敲。在文化市场没有成型的时代,作家或知识分子的选择确实是比较有限的,确实有很多优秀的作家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将来也还会有。但随着社会和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整体进入消费社会,文化产业的兴起,也给一批亲和市场的作家提供了致富的机会。事实上,中国本土自改革开放以来,也产生了一些拥有广泛读者、作品销量不菲的作家,比如贾平凹、郑渊杰、池莉,以及现在的余华、韩寒、海岩等。国外的流行小说家就更不必说了,今年的福布斯全球名人榜上有两位作家的收入超过了好莱坞巨星汤姆克鲁斯,汤姆克兰西一本小说的版税收入高达数千万美元(他在美国拥有一支足球队),约翰格里森姆则拥有私人喷气式飞机。当然美国畅销书作家的高收入得益于美国的畅销书体制和良好的市场环境。
“文学艺术作品的价值永远不等同于物质和生活需要。文学艺术是精神的产物不是物质的增值。”我原则上同意博客作者的观点。不论社会如何发展,科技如何进步,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观念仍然需要坚守,文学艺术开掘人类精神纵深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会止步,它的一些功能是物质和金钱永远无法衡量的。但另一方面,文学作品在出版隶属于文化产业的背景下,作为文化产品的一种形式,自然具有商品的属性,应该满足读者一定的需要,包括汲取知识、增长见识、陶冶性情,当然也应包括娱乐消遣、享受阅读快感,甚至在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这一需求会成为读者的首要需求。畅销书包括类型小说也就应运而生。
《青年文学》主编邱华栋认为类型小说的产生,是因为我们的社会进入了消费社会,出版物变成了商品的原因。过去任何出版物首先是意识形态,但是现在出版物就是一种商品。他认为,出版的日趋商业化将引发类型小说的极大发展,在未来几年中,中国会出现一批类型化的小说作家。还有一个现象,一些专业小说如商战小说销量反而不错。比如说《圈子圈套》这本书,是某外企中国老总写的商战小说,不声不响地卖了近10万册。我以前在大学上市场营销课程,学到一个理论“市场细分”,这对写作同样适用,就比如惊险小说就分为军事惊险小说、医学惊险小说、法律惊险小说、高科技惊险小说等好多类型。
畅销书或者通俗小说在中国长期是一个负面的词汇,事实上要写好畅销书或类型小说也是不容易的,畅销书也未必是质量低劣、粗制滥造的代名词。可能很多人都读过加拿大著名通俗小说作家阿瑟·黑利的行业小说,黑利写一部“行业小说”通常要花数年时间,他的妻子说,“他沉思良久才写上几个字,每天虽然只限定写600字,却要花上6个小时。”据说每次动笔前,黑利都会亲自深入各个行业去体验。比如为了写作《航空港》一书,黑利就用了一个通宵观看了机场邮局如何分拣邮件,并写了厚厚一叠调查报告,而他最终在作品中只采用了一句话。试问中国作家有多少人可以做到,最近有一本管理类书籍很畅销,《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在文学创作中近乎真理。作家马原本来是先锋文学的倡导者,最近他在访谈中表示他最想写的是一本畅销书,余华的写作其实也经历了一个由先锋向现实和通俗回归的过程。
我觉得畅销书作家才真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为读者服务,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就没有饭吃。(题外话,目前世界上恐怖小说和电影的主要消费者,已经是中产乃至更高阶层的商业人士,而不是想象中的低端人群。)我以前举过一个极端的例子,有位大陆作家说,他的作品发行量超过5万册他就脸红,这恰恰是不尊重读者。作家只是多读了几本书,论知识和见识未必能超过普通读者多少。我这次回家在家里待了一个多月,所在地的村民组长来找我借书,我让他自己选,他选了两本书,《余光中精选集》(约一半是现代诗,另一半是散文和文学评论,余的文字是比较文的)和汤姆克兰西的《猎杀红色十月号》。
最近两年来我买了不少小说,也看了不少,这其中外国特别是英美小说占了95%以上。我有一个突出的感受,那就是外国通俗小说好看耐读,讲究写作技巧,情节跌宕起伏,注意悬念的营造,挖空心思吸引读者,塑造的人物虽然并不复杂,但都个性鲜明,有人情味,轻松娱乐的同时还能增长见识。与之相反,本土的某些小说语言乏味,不讲究写作技巧,情节不吸引人,人物无个性,面目可憎,尤其写不好对话。著名图书策划人黎波认为,如果传统作家不跟读者一起成长,会越来越快地被畅销书市场抛弃。“很多作家都没认识到这一点,现在的文学形式和创作内容在不断发生着变化,阅读主体也在变化。读者更重视感觉,强调一种状态,如果传统的作家还把自认为精英的东西传达给他们,也许会被他们像垃圾一样扫走。”
在这里我想谈一个技术问题,那就是对话的写作,当然完全是一家之言。有人说,看一个作家功力如何,就看他对话写的怎样,这话很有道理。目前很多作家习惯于堆砌式的叙述式对话描写,这是有传统的,张爱玲和王安忆就是这样写的,当然他们有自己的艺术追求。这种写法有明显的弊端,视觉上不直观,读者看这么一大段觉得累,节奏慢,流行小说作家一般不会这样写,他们的对话一般都比较简洁,分段分行式的,通过对话快速推进情节展开,比如古龙,余华的语言也比较简单明快,读起来流畅。孔庆东谈到中外小说的差别,说西方小说的语言叙述有效率,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我在国外通俗小说中很少看到冗长的景物描写,小说中的人物之间也很少说些无意义的废话,情节推进的速度是很快的,这也是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所需要的。就拿惊险小说来说吧,大部分惊险小说中故事的时间进程是很短的,一般只有几天,甚至几个小时,美国电视剧《24小时》更是让人喘不过气来。惊险小说告诉我们故事、技巧、细节、想像力之于通俗小说的重要性。
应该说,目前中国通俗小说的写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大部分类型小说领域,由于没有积累,经验和自身知识的欠缺,本土作者无论是在语言的表达上,还是在对题材、素材的驾驭能力上都和西方畅销书作家有明显差距,真正叫好又叫座,有市场号召力的屈指可数。
最后我想谈谈图书出版与影视工业的关系。影视工业的强势发展当然会冲击传统的出版行业,会拿走一部分“奶酪”。其实早在20世纪初期就有人提出“长篇小说终结论”,但无论是严肃文学还是通俗文学在这个世纪都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辉煌。电视和网络相继诞生后,又有对广播和报纸的杞人之忧,实际情况呢,汽车的推广挽救了广播,报纸现在看来地位还是不可动摇的。中国目前的困境在于,在经历过文革这一人类历史上罕见的文化浩劫后,在中国人的阅读习惯还未养成、中国的出版环境还未真正市场化的条件下被迫与新技术媒体在市场条件下展开激烈竞争,尴尬与力不从心是必然的。
但另一方面,图书出版与影视工业也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事实上美国恐怖小说的兴起得益于廉价恐怖电影的发展壮大。如果电影电视剧能完全取代小说的地位,那么现在这些影视互动书籍也不会有存在的空间,也不会出现《达芬奇密码》公映后很多观众反映电影不及原著的情况。小说为读者展示的无限可能性、无远弗届的想像力、丰富的细节、对人物心理和个性的细腻刻画是影视剧无法比拟的。有过一定悬疑小说阅读经验的读者可能会觉得在表现悬疑方面小说更有优势,大家可以去看一本日本推理小说《十角馆杀人预告》,非常有名,这本小说恐怕无法被改编成电影,存在不可逾越的困难。事实上,影视工业某种程度上还依赖文学。美国电影有5分之1源自小说,好莱坞曾花700万美元购买《教父》电影版权,花350万美元购买《马语者》版权。看过美剧的人应该能体会到在一个成熟的电视剧制作体系中编剧的重要性。
另外,我觉得写作作为一种艺术追求,具有独特的优势。那就是成本低,抗风险能力强,以前有纸笔,现在只要有一台廉价的笔记本电脑就可以写起来了。国外有一种说法,称作家是“一个人的文化产业”。史上最卖座的电影系列是《星球大战》系列(35亿美元),JK罗琳女士的《哈利波特》系列销售额超过50亿美元,当然电影还有很多衍生行业和产品,可是文学也有啊,小说也可以拍电影、做游戏嘛,前者如《达芬奇密码》,后者如汤姆克兰西的《虹彩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