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了,司马光和同学们来到院子里疯跑。那时还没有电脑,私立学校也不会有什么多媒体功能室,甚至连篮球、双杠之类的设施都没有(那时倒有一种现代化的体育项目——踢俅,不过当时这属于不务正业的活动,没列入奥运会项目——《水浒》那个坏蛋不就因为踢俅而落了个“高俅”的不雅之名吗)。他们没什么可玩,只能这样疯跑。而且学校开课不齐全,这就等于上体育课了。像司马光这样的英雄人物(虽然他的英雄气概这时还没有显现出来,但一会就有证明的)对什么丢手绢之类的游戏是不屑一顾的,于是他们就这样互相追逐着。
他们发现院子里多了一口大缸。本来旬假前(宋代西教还没有传到中国,没有礼拜天,也没有双休日,还是沿袭唐代的十旬休假)还没有的,上旬教育局、公安局联合检查验收,说学校消防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学校就在院子里安放了这口大缸,里面盛满了水。这在以木材为主要建筑材料的时代,已是相当讲究的灭火器了。小伙伴们好奇地围着大缸转。大缸和小朋友一般高,他们看不见里面装着什么。大家搬来几块砖头(事后一个叫吴献的小朋友说司马光也参加了搬砖工作,其实纯属诬陷,像司马光这样的英雄人物怎屑于干这些个庸人所为的事情?他不过一时内急,方便去了),一个叫王恩义的小朋友垫着脚,要爬到上面看个究竟。没想到,人太小,缸太大,他一使劲,“啊”的一声,整个人就大头朝下栽进去了,里面的水溅了一地。大家发一声喊,惊慌起来,伸手去救,却又够不着人,急得围着大缸团团转。
司马光出恭回来,看到这种情况,英雄大脑慧光一闪,急中生智,顺手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朝大缸砸去。大缸被砸出一个大洞,水流光了,王恩义才没被淹死。司马光又往下拉人,却没拉动。
喊声惊动了老师,校长,他们纷纷跑出来,七手八脚把王恩义抱出来。王恩义吓得面无人色。倒不是因为栽进缸里被淹,而是惊动了这么多老师,这要是告诉了家长(事后证明王恩义的担心决不是杞人忧天)那还不得挨一顿胖揍?就是不告诉家长,老师罚他抄写《三字经》100遍,那也受不了哇!
学校马上召开全校教工大会,会上校长强调了几点内容:一、全校封锁消息,师生不得再提此事,因为按照《青少年保护法》的规定,出了这样的事故,属于学校监护措施不到位,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停课,大家的饭碗就都砸了。二、班主任负责调查事情的详细经过,写出调查报告,上报校长。三、班主任负责学生的镇抚工作,完成得好,可以考虑不给予处分;否则,停职检查,直至炒鱿鱼。
班主任老师铁青着脸回到班级,教室里鸦雀无声,同学们惊骇地看着老师。老师声色俱厉地问,谁把缸给砸破了?司马光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知道破坏学校消防设施,该当何罪吗?司马光摇了摇头。破坏消防设施,要送公安局判刑的,知道吗?这回是司马光被吓得面无人色了。那五快砖是谁搬过去的?有人小声说,是王恩义。王恩义辩解道,我就搬了两块。那三块呢?谁搬的?没有人承认?那就每人罚写《三字经》100遍!吴献看看老师的脸色说,好象司马光搬了(多么可怕的观察力啊!)。马上有人附和,是司马光搬的。王恩义,谁让你爬到大缸里的?我……我……我只想趴着看看,有人把我推进去的。谁推的?王恩义说,我出来时,看见司马光抓着我的腿。我……我是想救你,司马光辩解道。住嘴!老师都看见你抓着他的腿,你还狡辩!好,下面宣布事情处理决定:王恩义,私自搬动砖头,攀缘学校消防设施,本应给予处分,因主动检举他人,免于处分,给予口头批评,下次再犯错误,一定要把家长找来,还要罚写课文。司马光,私自搬动砖头,违犯学校纪律,把同学推到水缸里,毁坏学校消防设施,不老实承认错误,还想抵赖,本应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念你是儿童,从轻发落,包赔大缸损坏费用纹银十两,再罚款五两,另外罚写《三字经》100遍。明天把钱带来!听到没有?其他同学回家不许告诉家长,否则一块受罚!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