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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lin - 2002-4-3 18:48:00

 

神荒漠中的希望之光

    (弗兰纳里 ·奥康纳)(一九二五—一九六四)是美国二战后重要的南方女作家,长篇小说《智血》是她的处女作。自一九五二年出版之后,这篇小说曾先后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并于一九七二年在美国本土拍摄成同名电影。
    《智血》是一部具有喜剧风格的怪诞小说。该书出版时,其古怪的情节与荒诞的人物使得许多评论家都感到难以接受。半个世纪之后的今天,其哥特式恐怖、阴冷的风格仍不免使得初读此书的读者感到震惊,认为该书晦涩难懂。
    为了更好地把握全书的主题与风格,有必要对奥康纳创作的地域与时代背景作一回顾。
    奥康纳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南方作家。历史上,奴隶制以及种植园经济给美国南方带来了繁荣的经济与舒适优雅的生活。人们醉心于田园风光,喜爱聆听风趣的故事与美妙的音乐,并热衷于举行各式隆重的庆典。正如美国当代文论家本·弗克纳所说,美国的南方文学以及整个南方文化成长于一个特殊的环境,在这里,“人们把各州的自主权看得比联邦政府的权威更重要;人们朗诵、记忆并珍视《圣经》中的每一个词句;人们更多的是以传统的农业方式维系家庭的和睦关系;每个人都崇尚尊严,并将温文尔雅的待人方式作为生活的准则”。然而,内战之后,南方被笼罩在战争失败的阴影之下,人们开始体会到战争的创伤、失败的耻辱以及历史的重负,传统的生活方式日趋式微,而昔日的自豪亦被自卑心理所代替。此后,资本主义工业化又对带有封建色彩的旧农业制度造成巨大的冲击,新旧秩序的交替更使得南方社会动荡不安,传统的道德与价值观分崩离析。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十九世纪末期乃至二十世纪初期的南方作家不可避免地在他们的文学作品流露出对辉煌过往的缅怀之情,南方文学整体上呈现出一种多愁善感的基调。现代南方文学的最杰出代表福克纳即在他的小说中描写了虚构的约克那帕塔法县两大家族新旧交替的兴衰史,描绘出一幅鸿篇巨制的南方社会与历史的全景画卷。
    一九二五年,奥康纳出生于美国南方佐治亚州的萨瓦那镇的一个天主教家庭。萨瓦那是该州最古老的文化中心,它有着浓郁的天主教气氛,是南方腹地“圣经地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奥康纳就在福音派教义和预言书的影响下度过了她的少女时期。此时的南方已经逐渐摆脱了福克纳小说中所描写的战争失败的阴影,一度衰退的经济也渐渐复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有了巨大的改变,一方面,人们的宗教习俗和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另一方面,由于人们的信仰不断受到拜金主义的冲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变得冷漠、功利,而人们的心灵也被孤独、迷茫、失落、不满等各种负面情绪所笼罩。由于从小浸淫在天主教文化的氛围之中,奥康纳从小就学会了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人们的精神世界,剖析动荡的社会环境下人们的复杂的内心与扭曲的灵魂。
    从圣心教会学校毕业以后,她进入佐治亚州州立女子学院(今佐治亚学院)学习英文和社会科学。就读期间,她的写作才华开始载露头角:她不但发表了数篇短篇小说,还担任了文学杂志编辑,为此她获得了衣阿华大学写作班的奖学金。在修得衣阿华大学的文学硕士学位两年之后,她移居纽约从事小说创作,开始在杂志上连载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智血》。一九二年末,奥康纳被诊断出得了红斑狼疮。正是这种疾病,使得她在十五岁那年遭受丧父之痛;如今,死亡的阴影又降临到了她的头上。在她的余生中,她一直受着这种慢性疾病的折磨:先是关节痛、疲劳,随后心肺和肾脏功能也逐渐衰竭。患病后,她回到了佐治亚州的米利奇维尔市,一个开满鲜花的静谧小城。在最初几年里,她尚有独立行动的能力。凭着对写作事业的热爱,她笔耕不辍,完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好人难寻》(一九五五)中的大部分作品。后来,奥康纳不得不和母亲一同生活在拥有五百英亩面积的家庭奶牛场上,过起离群索居的隐居生活。写作之余,她在农场上读书、写信,还养了一大群孔雀。除《圣经》之外,她阅读了大量的神学书,如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和阿奎那斯的作品等等。由于疾病,她对宗教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如今,宗教不仅是她感悟世界的方式,更是她的精神支柱,帮助她战胜内心的痛苦和对死亡的恐惧。她在日常的生活中处处看到宗教的神力,孔雀的美赐予她创作的灵感,而它们周期性的繁殖、脱羽与成长在她看来更是不啻于基督复活的启示。
    奥康纳在短暂的一生中,除创作了《智血》、《暴力得逞》(一九六)两部长篇小说之外,还发表了三十二篇短篇小说和多篇文学评论,并获得多种奖项和荣誉,被称为“南方才女”。她的两本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和《上升的一切必然汇合》(一九六五)为她赢得了“短篇小说大师”的称号。其中,短篇小说《火圈》和《绿叶》分别于一九五五年和一九五七年获得欧·亨利短篇小说奖。一九五七年,她受到美国文学艺术院的奖励;一九七二年,她的《短篇小说全集》荣获全美图书奖。在她身后,除《智血》外,还有许多作品被先后搬上了荧屏,如《河流》、《火圈》、《难民》、《善良的乡下人》、《你所拯救的生命》等等。 如今,她曾经就读的母校佐治亚学院在图书馆开辟了“奥康纳藏馆”,该校的英语语言和新闻系还建立了“奥康纳电子公告栏”。另外,在奥康纳生后所设立的“弗兰纳里 ·奥康纳短篇小说奖”也在美国短篇小说奖项中占有至高的地位。这一切无不证明奥康纳在文学上取得的杰出成就。难怪在她三十九岁去世的时候,美国评论界称她的早逝是“自斯科特·菲茨杰拉尔德去世以来美国文坛最重大的损失”。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南方作家,奥康纳的作品充满了“南方性”。首先,她的小说几乎全部以南方生活为背景,描写了南方社会中的普通人,尤其是被压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她的作品一反南方文学中多愁善感的怀旧传统,因而在其中 “找不到一丝南方特有的木兰花的香味”(艾丽斯·沃克语),有的只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南方男人和女人。其次,在描写人物时,她采用了许多南方文学传统手法,如运用大量生动活泼的南方方言、俚语以及具有南方特色的黑色幽默等。这多少使得她的小说带上了一些喜剧的色彩和漫画的特性。当然,奥康纳最擅长的还是在南方文学中被广泛运用的哥特式手法。由于长期遭受疾病的折磨,她对社会上病态、卑俗的人和事保有特殊的敏感与关注。在她的作品中充斥着形形色色丑陋畸形、智力迟钝、行为怪癖、乃至心理变态的人物。她将神秘的宗教与病态的暴力共冶于一炉,使小说被笼罩在一种奇异怪诞的氛围之中,读来令人感到惊骇、恐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奥康纳笔下的南方社会的历史性被大大地削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充满着各种精神和道德的混乱、充满血腥与暴力的现代物质社会。
    由于自小受到天主教文化的巨大影响,奥康纳在描写南方社会时,并没有像福克纳那样用恢弘笔调去描绘整个南方社会的变迁与历史的更替,而是将宗教问题作为剖析南方社会的切入点。她经常在作品中探讨的主题包括原罪、魔鬼的邪恶以及上帝的恩典等。虔诚的宗教信仰以及自幼养成的探索自我灵魂的习惯赋予了她深刻的思想与锐利的目光,使得她能够从一定距离之外、居高临下地审视她所熟悉、热爱的南方。奥康纳的创作生涯集中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这正是美国南方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透过灯红酒绿的城市里经济繁荣的表象,她看到的是充满血腥、腐败气息的商业社会,被物质和商品异化了的人群,以及他们的道德沉沦与信仰危机。对那些毫无精神信仰的现代人,她极度鄙视,曾在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中,将他们比喻成树上的猴子,整天忙着“捉自己身上美味可口的跳蚤”,并在小说《启示》(一九七一)中将他们形容成“可鄙的丑陋的猪猡”。她作品中的这类人物的言行往往显得荒唐可笑,他们情感上筋疲力尽,精神上也麻木不仁,显得十分丑陋。然而,对于那些在矛盾与痛苦中苦苦思索、并追寻信仰的人,她却充满同情。奥康纳曾经说过:“我的读者是那些认为上帝已经死了的人,我很清楚自己正是为这些人而写作的。”因此,在刻画这些饱受信仰危机之苦的人物形象时,她非常注重探索他们的内心世界,通过揭示人物内心深处的矛盾冲突,并进行道德探索。在她看来,“对于这个世界,我只重视它与基督赎罪的关系”,“存在的核心便是圣灵”。因此,她作品中的人物身份以及存在往往跟他们的信仰和赎罪有着很大的关系。在她细腻、充满悲剧性的文笔描绘下,形形色色的小人物,以及种种人生奇异而荒诞的现象共同组成了一个充满警世与醒世寓言的隐喻世界。当然,她并没有将小说写成宗教教条,而是用质朴自然的文笔及大量的暗喻、象征将它们转化成一则则《旧约故事》般的宗教寓言。
    《智血》就是这样一则讨论通过信仰得到救赎的宗教寓言。主人公黑兹尔在一个单纯而又笃信基督教的乡村牧师家庭中长大,他的爷爷是一个巡回传教士。从小,他就希望长大后可以像爷爷那样,成为一名牧师。然而,在当兵出国打仗的几年里,他的信仰发生了动摇。在异国的战场上,他一方面努力远离罪恶,使得自己的灵魂“不受政府或别国的玷污”,另一方面却发现灵魂已不复存在。从军队复员后他便企图摆脱自己的宗教信念。因此,他离开家乡,去往一座名叫托金汉姆的城市。在那里,黑兹尔先后遇到了阿萨·霍克斯,一个装成瞎子来进行布道的伪信徒和他的私生女儿萨巴思·莉莉·霍克斯,以及一个的名叫伊诺克·埃默里的十八岁男孩。在托金汉姆,黑兹尔不但逢人就称亵渎才是达到真理的惟一途径,还公然在街头宣传一个“没有耶稣的新教”。在这个新的教派中,“瞎子看不见,瘸子不走,死者安息”,不存在救世主,也没有“可供浪费的血液”。然而,他惊愕地发现,公众对他有关罪恶信仰的谈论漠不关心,而他所宣扬的这种新教竟被人被一个名叫胡佛·肖茨的人利用,成为骗钱的把戏。在驱车轧死了那个假冒的“先知”之后,黑兹尔弄瞎了自己的眼睛,不久就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掉进排水沟里,最后死在了女房东的床上。
    在奥康纳的笔下,主人公黑兹尔所在的托金汉姆不啻于一片道德堕落的精神荒漠:当黑兹尔一跨下火车,向他迎面扑来的即是“上下乱晃或疯狂闪烁的灯光广告”(二十一页),厕所里“涂满污言秽语,还画着各式各样不堪入目的男女形象”(二十二页)。此外,这座城市里的人似乎总是处于一个封闭的空间之内。小说里出现了大量象征“牢笼”的意象,例如棺材、火车车厢、厕所、像盒子一样的二层小楼、动物园的笼子等等,暗示人们被困陷在物质世界的樊笼之中。在这片精神荒漠中,人际关系是如此冷漠、疏离,以至于他们之间本来就寥寥的几句对话读来也更像是自言自语而非相互的交流。黑兹尔在这里遇到的年轻人,如萨巴思和伊诺克,都是没有信仰、没有目标、茫然过活的人。作为一名私生女,萨巴思从小就饱受歧视,不但被众人视为累赘,还曾被外婆锁在鸡笼里。由于私生女是不能进入天国的,她曾经向报纸的心理专栏求助,询问自己是否应该干脆鬼混到底。而独自在动物园打工的伊诺克则认为自己身上流着“智慧的血”,认为自己可以通过直觉获得真理。他每天下班后都要去作为城市心脏的公园里消磨时间:躲在树丛里看女人游泳,观看关在笼子里的动物,跟冰屋的女招待调情。做完这些后,他便来到山下森林中的一座圆形建筑中对一具装在玻璃盒里的干尸进行膜拜。他曾经对黑兹尔袒露心声:“要在这儿交个朋友也真难。我来了两个月了,还是一个人也认不得。这里的人想做的事似乎只是想方设法把你打倒。”他曾跟着一群孩子一起排队等侯与一头名叫刚尕的猩猩握手,只因他对这位“天王巨星”充满嫉恨,想借机羞辱这个比他更受欢迎的牲畜。然而,当猩猩对他伸出手时,他心中的嫉恨被莫名的感动所代替,因为“这是他到这座城市以来第一只向他伸出的手”。这手显得那么温柔,使得他呆立了很久,才紧紧握住那只手,结结巴巴地向猩猩诉说自己的苦闷。这个场面已经够讽刺的了,然而,更加令人吃惊的是,听到伊诺克的哽咽,“那只兽中明星身体微向前倾,眼中神色突然发生变化:一双眯着的丑陋人眼紧贴着赛璐璐镜片在向他瞧。‘你这该死的家伙!’猴皮服装里传来虽然低沉但清晰可辨的酸溜溜的声音,爪子也猛地抽了回去。”(一六七页)在作家的笔下,野兽竟比人类更具温情,这不啻是打在物质社会里冷漠自私的人们脸上一记响亮的耳光!伊诺克最后从卡车上偷走了这套猩猩的毛皮穿在自己身上,欣喜若狂地吼叫蹦跳起来,并“伸出手爪虚抓东西和热情握手,翻来覆去练了四五回。”(一八一页)于此,作者对伊诺克的称呼也从“他”变成了“它”。为了能够有人主动与他握手,伊诺克竟不惜从人变成“兽”!这是多么的荒诞可笑,又是多么地辛辣讽刺!伊诺克的这种举动无疑象征着商品社会中人的异化,揭示出人与人之间的疏离。
    那么,变成野兽之后,伊诺克走进人群的愿望有没有得到实现?作者是这样描述的:……男士偶一回头恰好看见几英尺开外站着只伸出爪子浑身黑毛的可怕的大猩猩,吓得他连忙缩回搂着女士纤腰的手,悄没声地溜进了树林。这时那位女士转眼一看也发现了身后的怪物,发出一声尖叫便连滚带爬地逃上了公路。猩猩显然被他们的举动惊呆了,放下手臂,只管傻站在那里。过了一阵才坐在那对男女坐过的地方,越过峡谷望向天边那不规则的城市剪影。(一八二页)
    无论是对干尸的膜拜,还是从人变成“兽”,伊诺克都没有进入他所希望的天堂。看来,他身上所流淌的所谓“智慧的血”并不能带他走出这片精神荒漠,或是获取真理。这种“智血”充其量只能代表人类的本能与直觉,或是人类的自我意志。而这种自我意志,只能将人从一个牢笼引向另一个牢笼。
    与伊诺克不同,黑兹尔并没有“智慧的血”,也没有对干尸和动物进行膜拜。在他的心中,对宗教的信仰和怀疑一直在作着激烈的争斗。为了摆脱自小就有的宗教道德对自己行为的束缚,他逢人就说自己不信耶稣,并不断宿娼嫖妓、并对耶稣进行诅咒。然而,“在他心灵深处的森林中穿着破衣服行走的人物”却仍然是耶稣。因此,他的亵渎行为与其说是发自内心,不如说是强迫使然。到达托金汉姆不久,他就为自己购买了一辆埃塞克斯汽车,希望借助它获得自由。这辆车不但是他的交通工具、他的睡房、他宣传新教的场所,甚至还成了他杀死“假先知”的工具。他不止一次自鸣得意地说:“有了这辆车,我爱去哪儿就去哪儿。”然而,车毕竟只是一个外部工具,并不能使他获得真正的救赎。由于没有驾照,他的车被巡警推下牧场的堤坎,在田野里摔得七零八碎。直到这时,黑兹尔才发现尽管驱车驾驶了那么远,可自己依然不知道要去的方向。
    在这里,作者描写了黑兹尔和巡警之间的一段意味深长的对话:巡警站在他身后,瞧着他。“要不要我捎你到打算去的方向?”他问。过了一分钟,他来得更近了些,又问:“你想到哪里去?”见他没有回答,巡警用手撑着膝头有点着急地俯下身子说:“你不是要到什么地方去吗?”“不去哪里。”黑兹尔说。巡警蹲下来,把手放在他肩头,关心地问:“你没打算去什么地方?”黑兹尔只是摇了摇头,脸上神色没变,连头也没回,心思似乎全都投向了那无垠的宇宙空间。(一九二页)
    或许,正是这辆埃塞克斯汽车的被毁,才促使黑兹尔获得了顿悟。回城之后,他立刻用石灰烧瞎了自己的眼睛,在身上捆上带钩的铁丝,并穿上装满了石子和玻璃渣的鞋子折磨自己。如果说,阿萨·霍克斯的假瞎只是他骗钱的卑劣手段,那么黑兹尔的失明正如他的其他行为一样,是他自觉自愿选择的赎罪方式。他的肉体虽然残缺了,然而他的灵魂反而得到了圆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黑兹尔双眼的失明点燃了他内心的信仰之火。
    在小说的结尾部分,作者的描写视角渐渐地从黑兹尔转移到了他的女房东的身上。这位普普通通的女房东是一位安于平淡的生活、一向只关心钱和具体的事物的人。正如她自己所说,她“喜欢明亮的光线,喜欢看东西”。以前,出于孤独,她经常对失明了的黑兹尔唠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由于黑兹尔对她的话充耳不闻,她的这些唠叨只不过是一相情愿的自言自语。然而,在黑兹尔的双眼失明之后,这位一向只为物欲烦神的普通女人开始思索起生命、光明与死亡这些严肃的问题来。她无法理解为什么竟有人宁愿弄瞎自己的眼睛。在她看来,真到觉得没意思的时候,自杀也要比弄瞎眼睛来得强。她开始觉得他的脑袋……比世界还要大,大得足以装下整个天空和所有的星星,装下过去、现在与未来。他怎么知道时间是在倒退还是在前进呢,怎么知道自己是否也在随着时间进退呢?她想,这大概也就和一个人走在隧道里一样,所能看见的只有一个亮点吧。
    在全书的结局,当黑兹尔的尸体被抬回住处的床上,房东太太并未觉得害怕,而是靠近他的头颅并深深地瞅进他的眼窝:……仿佛看见前面有个光点,可是它是那样的遥远,怎么也没法将它牢牢地装进心里……她呆坐在尸体旁,闭着眼想像着自己在瞧进他的眼睛,那无法开始的事情似乎终于有了头绪,看见他正在越来越远地离去,远呀远呀,深入到黑暗之中,直到变成了那个光点。
    全书到此嘎然而止,然而读者的视线却随着作者的描述从房东太太转移、并聚焦到了黑兹尔的眼睛上,又进一步转移到房东太太的“灵魂之眼”上,似乎同她一起看到了“那个光点”。在全书的结尾,通过赎罪和死亡,黑兹尔终于完成了自我解脱,而通过房东太太的眼睛,读者也看到了这种救赎。
在奥康纳的笔下,肉体的死亡并不代表失败与灭亡,反而象征胜利与解脱。通过描写残疾、描写死亡,她创造了恐怖小说的震惊效果,用以震醒自以为是的读者。正如她自己所说,“对于耳背的人,你要大声疾呼;对于视力不清的人,你不得不画出大而惊人的人物。”她的这篇处女作《智血》正如同暗夜里破空而来的一声凄厉的嘶喊。它是如此有力,令人惊颤,仿佛一把利剑一般穿透了现代社会中人们日益麻木的心灵,为人类荒芜的精神沙漠带来一丝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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