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与诗歌之间的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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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诗歌之间的历史学

——对海登·怀特历史学方法的反思

格奥尔格·G·伊格尔斯 文  陈恒 译

 

  海登·怀特的《元史学》1973年出版以后,就在学术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文章和评论,波及至今。怀特认为历史学是诗化性质的,以此为出发点,他否认历史学的科学性,认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是根本不同的。在他看来,史学自身的性质使得史学处于一种概念混乱状态,因而就其基本特征而言,史学不是科学而是艺术创作,所以叙事对史学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元史学》一书就是用一套从其他学科借用的繁琐概念来阐明怀特观点的诗化过程。对于这种观点,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也有走中庸之道调和两派观点的。批评者中间最有代表性的当属伊格尔斯了。早在1997年赫尔辛基一次学术会议上,伊格尔斯就对怀特的观点进行了剖析,后来这篇文章连同怀特的回应文章一起刊登在美国《反思历史》(Rethinking History2000年第4卷第3期第373-390391-406页)杂志“争鸣”栏目中,使人们不得不再次严肃地思考这一问题。

——译者谨识                 

 

 

  我对海登·怀特(Hayden White)著作的研究,不仅包括他的《元史学》,也包括其后所发表的一系列论文,这些东西对我的研究有着非常实际的影响。好几年来,我一直致力于撰写一部作品,以综合分析18世纪以来的历史思想和历史学,这项工作的重点在西方,但同时也将西方以外的历史学思想和写作考虑在其中,特别是中国的历史学思想和写作。我选择18世纪作为出发点是因为在那个点上,就像我在下文中将解释到的,历史感悟和历史概念的性质和特征在那时有了重新定位,这一点使得近代历史话语和前近代历史话语得以区别。我已进行了研究并撰写了这本书的相当篇幅,然而当我继续深入的时候,我越来越意识到史学的传统形式已无法满足需要,这种传统形式在本质上是叙述式的而不是分析式的,如爱德华·富特(Eduard Fueter)、乔治·P·古奇(George P. Gooch)、詹姆斯·威斯特富·汤普森(James Westfall Thompson)、哈里·埃尔默·巴恩斯(Harry Elmer Barnes)以及最近厄斯特·布雷萨赫(Ernst Breisach)的为人所广泛阅读的著作。尽管这些著作也包含批评性的注释,尤其是富特、巴恩斯两人的著作,但在本质上它们讨论的都是历史学家个人及其著作。在《元史学》中,怀特努力寻求19世纪欧洲历史学中的“一种深层结构内容”(第IX页),对于形成一种更富有批判性和更具有分析能力的史学史方法做出了巨大贡献。

 

 

  近年来,我自己的工作定位于两个方向之间,从中我获得了极大的激励,但同时我本人的观点又和这两者有着明显的差异。一方面,约恩·吕森(Jrn Rüsen)和他的学生们,特别是豪斯特-沃尔特·布兰克(Horst-Walter Blanke)(l991)和弗里德利希·耶格尔(Friedrich Jaeger)(1994),一直努力寻求在学术的,用他们自己的术语来说就是科学的(wissenschaftlich)规则框架内处理18世纪以来历史学方法;另一方面,怀特认为要把历史学首先当作一种文学形式来处理。两种研究方法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为历史学既可以从学术的角度来看,也可以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而且,吕森和怀特的处理方式也有其共同基础,用怀特言简意赅的话来说就是,“历史作品以叙事散文的话语作为言语结构”(《元史学》,第IX页)。不仅吕森及其学生,而且包括怀特在内都特别重视成文历史,不过他们都忽略了历史记忆和历史重建等其他形式,它们虽未成文,但仍是历史意识十分重要的方面。但在19世纪的成文历史范围内,他们所涉及的是迥然不同的主题 ;只有兰克、德罗伊森(Johann Gustav Droysen)和布克哈特符合他们双方的要求,而这三人又采取非常不同的方法。

  两种方法之间的一个根本不同在于对客观性和真理的看法。对于吕森、布兰克和耶格尔而言,历史首先是科学,既德语中的Wissenschaft,但对怀特来说,历史首先是艺术。吕森和他的学生致力于把库恩的范型概念或学科基质应用到历史研究之中。这肯定涉及对传统的历史客观性概念的修正,在传统意义上,历史话语指的是一种真实的过去。他们承认,每种历史叙述仅仅间接地再现了过去。吕森和怀特都赞同意识因素进入历史认识。对于吕森和他的学生来说,这意味着历史研究总是反映历史学家的生活世界。对于吕森来说,就像对库恩(T. S. Kuhn)一样,科学知识——对库恩来说包括历史知识——总是一种观念,但从不直接反映真实。因为两种科学,包括历史科学在内,都以一种科学共同体为先决条件,这种共同体享有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标准,而这构成了科学的方法和真理的标准。对于库恩来说,科学史所强调的不是由知识的累积所构成的历史,因此库恩否认在科学史上有真正的进步,历史研究中的进步发展观念也是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的。对于库恩来说,一个范型取代另一个范型还涉及到科学以外的因素,如变化了的世界观,然而在解决问题方面并没有形成进步。这同样适合吕森的变化观点,正如他所谓的“学科基质”。在这点上,吕森把历史研究史包涵在更广阔的历史框架内,而这一框架又是和韦伯的理性化概念相联系来作为西方世界的主要特征。在历史探询的范围内,理性化呈现出一种“科学化”(Verwissenschaftlichung)的形式,历史到科学事业的转变,不仅表现在严格的科学化概念意义上,而且体现在职业化组织上。尽管历史科学,比如德罗伊森在这种意义上说“把历史抬到科学(Wissenschaft)的高度”(Droysen 1977: 451-69页),但历史所运用的是更柔性的解释和概念,与硬科学(hard sciences)是不同的,因此历史从来都不仅仅是一种历史学术研究。对于吕森来说,“科学化”(scientification)、“职业化”(professionalization)和“现代化”(modernization)三个概念是紧密联系的。在吕森、布兰克和耶格尔看来,历史从历史学(Geschichtsscbreibung)到历史科学(Geschichtswissenschaft)转变的基础奠定于启蒙时代;19世纪,新的学术观点历史主义建立了这种历史科学的制高点。历史主义和历史研究中出现的职业气质携手并进。但是当历史主义克服了启蒙时代人性静止观点的时候,在其变化的、历史的背景中看待全部的文化现象时,吕森等认为历史主义对上层政治施加了太大的压力,并把这种压力施加到历史上个人和特殊性,因而以牺牲严格的概念化为代价。因此20世纪中期的历史和分析社会科学的混合对吕森和怀特等人来说不仅是历史主义基质的变更,而且是一种进步。

  职业化不仅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西方历史研究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一般在世界各地都是如此,然而就像怀特所自信地表明那样,它只构成了19世纪(对于20世纪同样如此)历史研究的一个方面。学科基质的概念要求历史研究和写作有一定规则,但就像怀特所列举米细勒(Jules Michelet)、托克维尔和布克哈特的例子所表明的一样,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适合这种范型,历史写作已向完全相反的方向走去。尽管近年来吕森已把他的注意力转向包括非西方文化历史学在内的历史话语的比较研究,但是布兰克和耶格尔的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的著作仍旧局限在德国。我本人曾应邀为1992年历史话语大会所讨论的19世纪历史研究的现代化写了《为什么历史研究的科学化较早发生在德意志而不是在其他国家?》(Why Did the Verwissenschatlichung of Historical Studies Occur Earlier in Germany than in Other Countries)一文,后来把题目改为《历史研究的科学化事实上较早发生在德意志而不是在其他国家?》(Did the Verwissenschaftlichung of Historical Studies in Fact Occur Earlier in Germany than in Other Countries 1994)。我这样做的原因在于我确信职业化无论如何确保了历史研究所规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怀特在其随后的应答中一直把我等同于我总是批判的一种传统。事实上,我完全同意怀特关于历史学术研究中意识属性的观点。突出的是新的职业历史研究是普遍高度意识化了。在兰克那里,意识方面的暗示被隐藏和否定了,不过很容易被辨认出来,济贝尔(Heinrich von Sybel)、德罗伊森和特赖奇克(Heinrich von Treitschke)则公开对此予以承认。统一前后的德国新历史职业,第三共和国时期的法国新历史职业,已完全服务于政治和民族目的。被吕森和怀特誉为19世纪最伟大历史学家之一的德罗伊森,也是中世纪以来霍亨索伦王朝德意志使命神话的创始人。

 

 

  现在转向怀特的著作,更直接地面对文本主义(textualism)和历史话语的问题:吕森强调的是历史探询的科学性和学术性方面,不否认历史叙述本质的文学和美学性质,然而其目的是真实地再现过去;怀特缩小历史学术研究,特别是历史哲学和虚构文学之间的区别。用学术的方法再现过去的每一次努力首先是一次“诗化行为”(Poetic Act《元史学》,第X31页)。尽管怀特后来认为《元史学》只代表自己思想的早期阶段,但我还将把注意力集中于《元史学》,因为该书作为史学史尤其吸引我,该书的比喻理论在其后期著作中基本没有改变。用怀特的术语来说,所增加的只是一种激进的“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语言理论,再次用怀特的术语来说,这种语言理论和《元史学》中“形式主义”或“结构主义”的语言理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怀特在《元史学》中一个重要主张就是“任何研究领域还没有简化(或者提高)到真正科学的地步,思想为语言模式所约束,探求的是居于认识领域的事务的概貌”(《元史学》,第XI页)。结果不是历史学家所据称的经由对真实主题事物的客观调查得到的历史知识,而是他/她所运用的语言模式影响下所得到的历史知识。在选择概念策略来解释或表述其资料时……历史学家履行了一项本质上的诗化行动,在这一过程中,历史学家想像历史研究并把历史研究构成一个领域,把特殊的理论引进来并运用之来解释“真正在发生什么”(《元史学》,第X页)。然后怀特着手检测19世纪四个伟大历史学家的文本,即米细勒、兰克、托克维尔和布克哈特,以及四个思辨历史哲学家,即黑格尔、马克思、尼采和克罗齐,来表明“历史学的可能模式和思辨历史哲学的可能模式是同一的”(《元史学》,第XI页)。到目前为止,历史作品是“以叙事散文话语为表现形式的言语结构”(《元史学》,第IX页),同样的情况笼罩着历史叙述和思辨历史哲学,历史小说也同样如此。上述三者都面临着一种“在迥然不同的解释策略之间的选择”(《元史学》XI)。怀特把这些策略定义为“修辞”。“作为这种(选择)的逻辑必然,选择看待历史的角度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最好根据是美学的或道德的而不是认识论的”(《元史学》,第XII页)。

  除此之外,怀特辩论到一旦历史学家选择了他/她的策略或修辞,他/她就成为这种策略的俘虏。在19世纪欧洲背景之下,四种修辞或历史类型是可能的,“情节”(浪漫的、悲剧的、喜剧的、讽刺的)模式、“解释”(形式论、机械论、整体论、前后环境论)模式和:“意识暗示”(无政府主义、激进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模式的四种形式彼此互为前提条件(《元史学》,第29页)。因此,具有乐观精神的兰克适合于怀特宣称的情节模式中的喜剧模式,在这里剧情导致了快乐的结局,以整体论者的术语看待社会,所以在政治上也是保守主义的。因此历史文体首先决定了历史学家使用的方法,历史学家就会采取什么样的政治立场,就会怎样解释历史事件。有人或许会摈弃这种与怀特认识论立场相比无关紧要的分类方法,这种分类方法反映了20世纪60年代文学理论上的科学结构主义。怀特解释的核心是“适当的”历史、历史哲学、历史的各种文学形式都有同样的有效解释性。就像怀特在《元史学》发表后不久所出版的一篇论文所概括的:

 

  不过一般不愿把历史叙述看作它们最简明表示出来的:言语虚构,历史叙述中的言语虚构十分丰富,其形式与其说与科学中的,不如说与文学中的有更多的共同之处。(《话语的比喻:文化批评文集》,第82页)

 

  基于这种纯粹的“形式论”的方法,怀特“试图不去判断某一历史学家著作的优劣,或者某一历史学家对一特定历史事件或历史过程的描述比别的历史学家对这类事物的记载更加正确”(《元史学》,第3-4页)。

  为了有效说明他的观点,怀特继续对他所谓的四个伟大历史学家和四个杰出历史哲学家进行最严格的文本检查,对于怀特来说,这些人对情节、解释和意识的各自暗示代表了四种修辞,就像他对此所定义的那样。怀特的形式主义假设这些文本自身是独立自主不受外界影响的,无须参考文本的环境就可以分析这些文本,这些文本事实上包含环境并且“这些文本不能被'反驳',或者说这些文本的推论也不能被'驳斥'……尽管求诸于新的材料……。作为历史叙述和概念模式的文本地位最终取决于历史学家对于历史及其过程感悟的预先概念的、特殊的诗化本质”(《元史学》,第5页)。

  怀特文中的问题是,有关四个历史学家和四个历史哲学家,他并没有做他着手要做的事情。这些论文大多不是文本的分析,而是文本环境的分析。我将以怀特论述兰克、布克哈特和马克思的文章为例来说明这一点。这几篇文章我都加以了仔细研究,不过对其余5篇文章也是如此。文本方法认为不参考指示物可以阅读文本。怀特在《元史学》中还没有完成他在1993年说的“向后现代主义的运动”,这时他写道:“我打算跟随福柯和巴尔特这类人物。因此我说,文本在一定意义上是和作者相分离的”(《访谈》,第16页)。在《元史学》中,怀特依然关心作者的意图并且想在文本中努力发现这种意图。但是怀特多数情况下没能阅读他所检测的历史学家或哲学家的文本,没能理解他们在历史叙述中的历史暗示。相反,在大多数情况下怀特把自己局限于重建这些学者的简明理论陈述和研究别的思想家对他们的影响。怀特使用那带有暗示的被称作情节、解释、意识的修辞计划,对它们彼此之间关系施加连续的影响,这模糊了矛盾或者至少说在这些东西的思想内部缺少系统的连贯性。或许怀特分析所引起的问题是因为文本仅仅回答了我们所问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文本中并不连贯。这些问题导致了作者的意图,尽管作者并没有完全意识到其著述的暗示性。但是假如我们从文本中排斥了作者的意图并且禁止提探询他(她)意图的问题,我们将被迫采取一种自由游戏的荒诞概念,这种游戏允许以无限多的方法来解释文本。怀特的回答是“吸引我们的应该是文本的意图,而不是作者的意图”。但是事实上只有作者有意图,不管这种意图可能是多么的复杂和不清晰。文本没有意图,尽管它们和作者在它们中表达的意图是可以解释的。

  现在看看有关兰克的那章内容,使我震惊的是怀特并没有检测过兰克任何一部杰出的叙述作品,《教皇史》也好,《德国宗教改革史》也好,《法国内战和君主政治史》也好,《1617世纪英国史》也好,都是如此(尽管除最后一本书外,别的书都列入其书目之中)。在真实的历史叙述状态下检测怀特感兴趣的兰克意识暗示、情节和解释的各种形式将是有趣的。但怀特没有这样做,只是通过对兰克理论陈述来确定兰克在19世纪早期思想市史中的地位。他所使用的材料是弗里兹·斯特恩(Fritz Stern)《历史的多样性》(Varieties of History)一书中的兰克的几个简明摘要,兰克《拉丁和日尔曼民族史》一书中著名的4页长的前言,兰克的几段简明导言性演讲,以及来自冯·劳厄(Von Laue)版本中的有关“诸大国”(兰克,1950年)的著名论文。这些陈述就像怀特所有意强调的一样,为我们洞察兰克的世界观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它们支持怀特的观点:一种历史进程的乐观主义视野(怀特称之为喜剧)、一种社会整体论观念和保守的政治价值的混合物。怀特主要利用洪堡(Karl Wilhelm Humboldt)的论文《论历史学家的任务》(On the Task of the Historian)来解释兰克的历史思想原则和个人主义。

  然而超越兰克在“诸大国”中的元史学感觉来检测真正的历史叙述将是重要的。这将允许我们考察兰克文本的真正质地,观察他眼中的英雄(和恶棍),了解他的心理状态,领悟他对人类行为的理解以及政治暗示。尽管兰克宣称自己毫无偏见,在他每一阶段的文本中,政治暗示还是显而易见的。他在有关德意志农民战争的章节中对路德和闵采尔的处理就是一则绝妙说明。

  兰克排斥历史小说,因为他看到小说在沃尔特·司各特(Walter Scott)的书中已经规范化了,但是他敏锐地注意到历史也是一门艺术,并以历史小说家的手法来写作历史。在这里,如果我们探询历史学术著作和文学作品中的风格和话语的共性将会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当然还有学术的一面,对档案的批判性研究的重要作用,兰克极为重视,而怀特很少提及,因为怀特认为这和理解兰克的叙述没有关系。但是它不能被忽略不计,至少检查它对叙述的影响是重要的,即使我们像怀特一样认为这种影响最小。

  怀特认为兰克的世界可以通过对历史叙述的一种深度分析甚至是一种语言分析来重建,这是正确的。不幸的是,怀特并没有这么做。而且源自修辞选择而构成的兰克历史画面也是不清晰的。似乎不是修辞选择而是意识形成这种情况的广泛背景的一部分,这里的意识指的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政治理论或虚假意识,而是根据基本的观点和价值,或许更是一种决定历史风格的更强大的力量,这种风格在怀特心中是修辞而不是相反。

  在论述布克哈特的论文中,怀特确实是偶尔提及《文艺复兴的文明》(The Civilization of the Renaissance),但仅仅是浅层次的。他研究《文艺复兴的文明》与其说是想把包含在叙述中的暗示表露无遗,倒不如说是孤立了连贯的思想。但是怀特所检查的大多数资料都不再是历史叙述——《君士坦丁时代》曾被提及,但怀特并未加以检测。相反,他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书信、《向导》(Cicerone)、《权力与自由》(Force and Freedom)、《评判历史和历史学家》(Judgements on History and Historians),这其中没有一本是历史叙述。与此相同的是,在兰克的章节中把洪堡作为兰克的理想主义的资源来探讨,把叔本华作为布克哈特的悲观主义的资源来广泛地探讨。但这只是在叙述中无法找到的外部的、环境的因素。然而如果研究一下布克哈特的历史叙述就会获得一幅比根据修辞来定义布克哈特更为复杂、充满矛盾的画面。布克哈特的日记和书信,尤其是1870年以后的日记和书信中所体现的面对工业化世界和平民社会而产生的贵族式悲观主义腔调,与其在《文艺复兴的文明》一书中所体现的贵族式的但从来不是愤怒的腔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布克哈特拒绝把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作为先验示意的东西,尽管他在《权力与自由》一书中对进步思想予以书面批评,但他和黑格尔之间仍存在大量的共同之处,例如布克哈特认为与众不同的西方自由观念的出现和演进的根源都在古典希腊晚期(耶格尔,1994)。对布克哈特而言,就像我们所知道的一样,文艺复兴在整个中世纪进程中构成了相当明显的进步。他肯定看到了法国大革命和工业化所释放的能量对这一近代文化所带来的威胁。但这点在《文艺复兴的文明》中表现得并不明显,该书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对往昔世界的怀念,这一往昔世界在反抗和否定传统道德方面远比他所在的时代要辉煌。通过对这些文本的仔细研读,可以发现其思想要比修辞理论所表明的更少一些一致性。

  在对米细勒和托克维尔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相似的东西。但是在这里必定要更加仔细地研读历史哲学家们的历史著作,而不仅仅是一笔带过。怀特把马克思的历史作品和历史哲学定义为“机械论的”,并把它划归为“转喻模式”。但对《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作仔细研读就可发现该作品太过复杂以至难以用这种方法加以分类。由于马克思面临着和恩格斯在1848年早期所作的革命成果马上就要来临的预言的失败,马克思引进了一些因素,这些因素和他在其他地方关于历史进程的论述是相矛盾的。不过马克思安排历史发展进程的大历史框架依然保留着。但是现在马克思描绘了一幅比他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描绘的更为复杂的阶级关系画面。即使是被马克思轻蔑地称之为“一袋马铃薯”的小农阶级,也加入了历史因素的行列。马克思认为“路易·波拿巴”的胜利是资产阶级恐惧无产阶级、其中掺杂着农民对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个阶级不满的结果(《元史学》,第320页)。但是马克思所面临的真实事件并不符合他那宏伟的历史框架,因此他又被迫引进了一些不完全可以简化到经济力量的因素。这样,马克思承认个人,首先是路易·波拿巴在造就政治事件中所起的作用,尽管这一作用是消极的,也承认诸如法国大革命和波拿巴政治所宣称的政治传统的强有力作用。最终,不管是对路易·波拿巴的评价、对无产阶级的评价,还是对十二月十日会的评价,马克思都引入了道德的范畴,而这些和马克思庞大的历史框架是不协调的。

  这并不意味着对文本研读的排斥,而是要求比怀特更加仔细地研读文本。但是这也表明了狭隘的文本主义的局限性。不理解文本的写作背景,我们就不能理解文本。作者的意图是写作背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些意图要比作者承认或认识到的复杂得多。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按怀特在《元史学》一开始所告诫我们的来深入“表层”挖掘其“深层结构内容”(《元史学》,第IXX页)。我们必须努力通过仔细的、批判式的文本阅读来发现这种结构内容,但它并不是文本产生的。我对怀特《元史学》的批评,不是因为他过多依赖文本,而是与他所提倡的文本主义恰恰相反,他太少依赖文本。

  事实上,文本远远超过作者本人,能提供我们有关那个时代的许多东西,因为作者深深融于背景之中。在发表《元史学》content: 185-213页)之后近十年、1982年出版的《文本中的背景:心智史中的方法和意识》(The Context in the Text: Method and Ideology in Intellectual History)一书中,怀特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应排除怀特对后索绪尔语言学的赞同,来看看他对《亨利·亚当斯的教育》(Education of Henry Adams)的专横论述中真正做了些什么。在这里怀特承认“作为历史证据,所有文本都同样地充满着意识因素”。“对于拥有适当工具的历史学家而言”,怀特继续说道,“任何文本或人造之物可能呈现出思想世界,甚至可能呈现出影响这种感情的世界以及当时当地产生这种世界的现实环境”(Content: l87页)。在《亨利·亚当斯的教育》的分析中,怀特仔细地研究了背景的各个方面,例如作品出版的环境,亚当斯所出身的美国贵族世界等。怀特没有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个整体,他指出了早年亨利·亚当斯部分和晚年亨利·亚当斯部分之间存在的外观和话语的深层分离。鉴于自己的分析是“符号学的”而不是“语言学的”,怀特意欲超越“识别一般因素、主题、解释等等,目的在于明确文本主旨”(Content: 194页)的“传统的方法”,告诉我们“意义产生的过程是心智史的特别主题”(同上,第209页)。“通过解读亚当斯作品丰富的象征内涵”,怀特得出结论道,“我们可以恢复作品作为它所由来的那种文化的固有产物的地位”。“这是典型的亚当斯话语,可以转换成他那个时代的证据,读者可以领会,当作消息来接受、理解”。我同意这种观点。这一结果是文本和背景之间相互作用的一个令人信服的实例。

 

 

  然而,怀特所理解的文本主义不仅引起文本和背景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引起文本和外在于文本的现实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文本表达事实或虚构到何种程度的问题。

  我同意怀特的几点说法:

  很少有人怀疑怀特视历史作品为“叙述散文话语形式的言语结构”的意图(《元史学》,第IX页),尤其是他所检查过的19世纪西方文化的经典形式。历史作品通常以故事的形式来表达。

  大多数人赞同怀特那种由19世纪学术史产生的概念,既故事肯定出自文献证据的概念是站不住脚的。在他的回应中,怀特认为我属于那一类“使用了那种视历史的建立作为代表19世纪一门科学的意识的分类法”的人,这种分类法事实上我自己一直在批判研究。附带说一句,没有哪个伟大的历史学家,当然也不是兰克,拥有这种观念。叙述的一致性要求历史学家构建一个远远超越原始材料的故事。可以肯定,不仅在19世纪的欧洲历史学中,而且在那之前的西方世界以及别的文化中,这种经典形式的叙述要求对资料进行情节处理。在这种意义上,任何历史叙述都有一种文学的笔法,就像兰克附带所承认的。

  当今大多数人同意怀特所谓的在这类故事的建构中如果没有假想,历史学家就不可能继续工作的说法。用怀特的话来说,“在历史学家把他将要使用的表述和解释历史概念的手法应用于历史领域中的资料之前,他必定对这一领域有所预见”。(《元史学》,第30页)。我进一步承认清晰的或不清晰的意识动机进入历史叙述的每一个结构中。而且,我赞同在每种历史叙述中都有历史哲学的暗示。

  我进一步同意笼罩着19世纪历史思想的历史与文学之间的显著差别应得到修正(参tropics: 98页)。然而,怀特错误地认为我赞同这种显著差别并把所有的文学当作虚构。事实上,我认为这种观点不再是站得住脚的,根据这种观点,“可以相信小说家在他们的叙述中捏造任何事情,……而历史学家没有捏造任何东西,除了某些过多的修辞外”(Content: X)。同样,如果没有条件限制,严格意义上的“小说与历史之间的陈旧区别,这种区别视小说为想象的描述,视历史为事实的描述”,也是站不住脚的。不但在故事的建构过程中,历史叙述不可避免地要引进小说的因素,而且小说,特别是19世纪的小说也“希望提供一种'现实'的言语表象”(Tropics: 122页),现实主义小说更是如此。我赞同怀特所坚持的观点,事实和虚构之间有一种不可分割的统一性,我也将进一步接受怀特的观察,“小说家或许一直仅仅处理虚构的事件,与此相反,历史学家一直在处理真正的事件,但是把这些不管是把虚构的还是真实的事件糅合成一个易于理解的总体来表现目的是一个诗化过程”(同上,第125页)。

  我也同意怀特的观点,“‘历史',作为可以证实事件发生的大量文献,能根据众多不同且同样有说服力的关于‘过去发生了什么'的叙述记录整理出来”。(《元史学》,第283页)。因此我们应该承认“任何研究中的事物不是只有一种正确的观点,而是有许多正确的观点,每一种观点都要求有其自身的表达方式”(Tropics,第47页)。把这比作艺术,怀特正确地评论说:“我们不能指望康斯特布尔和塞尚在一特定风景之中看到同样的事情”(同上,第46页)。

  我同意怀特的这一观点并且相信他在提高我们对历史叙述中的文学性和虚构性认识方面作出了有价值的贡献。在我看来,怀特的错误在于他认为因为所有的历史记述包含虚构因素,所以它们基本上是虚构的,可以不受真理的控制。对他而言,不仅事件的任何层面有许多不同的可能解释,文献的任何部分也有许多可能的解释,而且它们有相同的真理价值。犹如我们前文所引述的,“选择一种历史观点而非另一种的理由完全是美学的或道德的因素”(《元史学》,第XII页)。

  怀特并不否认历史事实的存在。迫于大屠杀问题的压力,怀特承认发生过这件事。他在真实的事件和构建的事实之间作了区分,然后交替地使用这两个术语。因此,像1789714日发生的捣毁巴士底狱的“事件”,“仅仅是一个事实”(Content,第77页)。大屠杀同样如此。宣称没有发生这件事是“和神智混乱一样的道义上的无礼”(Content,第76页)。这里怀特的事实概念比在别处更为简单和传统,比如,他同意克劳德·莱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的历史事实是构建的而非特定的(Tropics,第55页)观点,比如他所引用的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在《形式的内容》中的格言:“除语言学意义上的存在外,事实从不存在”(Le fait n'a jamais qu'une existence linguistique)。同样,怀特怀疑“原生事实”的存在,主张历史学家应该通过“选择安排世界的隐喻”来构建事实(同上,第47页)。特别是关于大屠杀并将之与否认这件事情发生的修正主义者的主张相对比,怀特认为,“显而易见,作为已经被视作事实的事件叙述,'彼此矛盾着的叙述'可以根据它们对事实的忠实程度、它们对事实的理解,以及它们所包含的任何解释的一致性来评价、批判和分类”。(Probing,第141页)。但是怀特立即以下列的话作了限定:“但是叙述解释并不是由真实的陈述(单独的存在的命题)和解释组成的:它们也包含诗化的、修辞的因素。在这里,'彼此矛盾着的叙述'间的冲突,更与情节赋予事实的不同的故事含义有关,而与该事物的事实真相的关系则要小些”。(同上,第141页)。

  因此,怀特在大屠杀的现实性问题上求助于事实主义的做法,与他在著作——从《元史学》1993年与埃娃·多曼斯卡(Ewa Domanska)的访谈——中所坚持的全部历史学都是虚构的立场自相矛盾。于是,就像我们前面已指出的,怀特认为全部历史叙述都是“言语虚构,历史叙述中的语言虚构十分丰富”(Tropics,第82页),“从言语产物角度看,历史和小说彼此之间难以区别”(同上,第122页)。同样地,“神话与历史之间的对立……也是很有问题的,是站不住脚的”(同上,第83页)。

  当怀特正确地指出构建任何历史叙述的因素超越原生材料时,他走向了我认为不能令人信服的位置:每一个历史记述,倘若它不违背事实真相,就拥有相同的价值。他辩解说历史叙述可以根据它们的“一致性、连贯性和解释权力”来判断,但它们和思辩历史文章一样不能被“排斥”或“驳斥”(《元史学》,第4页)。一个人以何种方式把“大量的文献”综合地放在“可信的叙述记录”里是一种“自愿”的决定。

  当怀特后来的作品转向他所谓的语言上的“后索绪尔”或“符号学”方法时,他的立场更加激进。这类方法摈弃“文本直接反映过去的幻想”(Content,第209页),“允许我们讨论作为事件证人的文本的可靠性问题,以及它的诚实性和客观性问题”(同上,第192页)。结果,怀特现在视学术研究运作为“例行功能”。“历史学家所宣称的‘诚实性'和‘客观性'的种类主要取决于渊博的学术惯例,这些惯例是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在不同的学术圈内特定的领域获得的”。换句话来说,历史学家的“客观性”和“诚实性”,像他们所提供的“事实”一样,与他们作品时代所盛行的文化观念有关(Chartier l993: 65)。

 

 

  当然人们可以从文学、美学的角度或从学术的角度来处理历史。双方各有存在的合理性。但事实上怀特把第二种选择作为一种幻想摈弃了。

  怀特认为意识因素进入了每一种历史叙述,这绝对正确。另一方面,当他断言“没有意识以外的根据可据以判断由于不同意识观念所形成的关于历史过程和历史知识的矛盾概念”时(《元史学》,第26页),与我的观点相左。我们将通过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检测这一看法。因为我们看到怀特认为基本事实不容置否,例如1789714日捣毁巴士底狱事件,或者如大屠杀(Shoah)事件中死刑毒气室的存在。但不管法国大革命也好,大屠杀事件也好,人们每次构建较宏伟的历史叙述的努力都被迫使事件情节化,以至出现的叙述在本质上都是虚构的。因此流传着许多法国大革命的故事——就像流传着许多大屠杀故事一样——这其中没有任何一个故事可以根据意识以外的东西来判断。

  简单地看看法国大革命的历史:从20世纪20年代到70年代对法国大革命的主流解释是马克思主义的,它建立在乔治·勒费弗尔(Georges Lefebvre)以阶级冲突术语来分析大革命爆发的基础上。在革命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资产阶级,尽管其他阶级——贵族阶级、农民阶级、普通民众——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在怀特看来,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既不能被肯定也不能被否定。因为历史解释的每一次尝试包含着意识因素,同样包含着用以“构建”叙述的“情节模式”,因此没有“办法在不同的解释模式之间作出判断”(《元史学》,第276页)。然而假如我们看看“解释”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尝试,有一些方面能够为文献证据所验证。无可否认,这类证据也由包含着解释在内的言语之物组成。勒费弗尔关于大革命中阶级的经济和社会成分的分析,在法国大革命学者中间引发了一场争论,同时提出了阶级概念是否可以应用的问题。尽管争论是由意识因素所引发,但争论中的辩论主要就关于真实材料的解释而发生,比如勒费弗尔和科班(Alfred Cobban)之间或者索布尔(Albert Soboul)和孚雷(Franois Furet)之间的争论。勒费弗尔的理论由此可以得到检测,其中一些内容遭到驳斥或修正。争论的结果产生了越来越一致的看法,即不能仅仅或主要根据经济因素来解释大革命,也要兼顾观念和文化价值因素。林·亨特(Lynn Hunt)以及其他一些人强调符号和语言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经济和文化的解释不仅彼此互相对抗,而且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复杂的历史综合体。关于法国大革命的解释不只是一种,而且也不可能只有一种,然而历史学家在彼此的交流中是有合理标准可资遵循的。我完全同意怀特所说的“不同的历史学家能够提供完全不同的,不是说完全对立的而是说对同一现象同样令人信服的记述,且没有歪曲‘事实'或者违背任何处理这些证据的通行原则”。不过怀特所指的“处理这些证据的通行原则”表明他也必须承认历史学家对学术程序的看法也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

  我完全被怀特搞糊涂了,他在回应文章中错误地引用我的话,声称文献可以被用来表明“阶级概念”是“几乎不能应用的”,并声称我的陈述荒谬可笑。在这里我不谈这些。相反我说的是对勒费弗尔阶级分析方法的批评已经在学者中间引发了阶级概念应用性的问题。我从不怀疑这一概念在分析法国大革命时的有效性。在这一点上,怀特陷入了一个十分矛盾的境地。一方面,他认为在分析一系列事件比如法国大革命事件时,没有任何可能的意识以外的因素可供考虑。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认。另一方面,怀特写道“资产阶级在自1789年开始及随后的事件中所起的作用的真实性(我的强调)几乎是毫无疑问的”。但这涉及到一个未经检验的真实性形式,几乎和怀特在别处所质疑的这类真实性不相符合。你不可能两方面都接受。在这里怀特突然不想认为阶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结构,带有强烈的意识色彩,而不是一个既定的真实性。我的看法是既然意识因素影响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就可以且应该依赖文献证据进行学术探究。这些探究的结果,尽管相互矛盾,但还不是完全由怀特所求诸的道德和美学因素所决定,也不是完全由严肃的学术研究所决定。

  怀特认为哈贝马斯的“交往及话语理论十分幼稚”,而把它抛弃在一旁(Interview,第21页)。然而据我看来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核心并不幼稚。该理论承认进入交往领域的意识因素和我们周围非常复杂且在许多方面晦涩模糊的现实的本质,总是维持着成熟——即康德意义上的成熟(mündig)——个人之间相互交往的行为,康德赞同理性话语的标准。怀特质疑理性话语的概念。对怀特而言,每一种文化和每一种文化中的各个群体都有他们自己的理性话语和逻辑思维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情况显然是如此。但事实上,理性和逻辑并不是完全由文化因素决定。或许我们不可能比马克斯·韦伯走得更远,韦伯认为,有一点是正确的并将始终正确,那就是在社会科学中从方法论角度可以修正证据,假如想要达到它的目的,必须为人们所认同,甚至包括中国人,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或许中国人对我们伦理规则的概念毫不知情。(Weber 1949,第150页)。但事实上各种文化中的人都面临着一个真实的世界,他们并不能简单地把这个真实的世界放在一边。正是这一事实,至少为超越各种文化的逻辑推理的最低标准奠定了基础。

  结果绝不是最终的一致意见,而是一种持续不断的争论,这种争论挑战着意识方面的歪曲。历史研究是这种话语的组成部分。怀特主要把它当作一种“例行功能”,尽管有各种各样的意识变数,但包含了对证据和解释的某种最低标准的一致。尽管想象在学术叙述构建中起着作用,但这类叙述并不是完全或主要是虚构的,而是以努力研究、方法和结论作为先决条件的,要经过学术圈的仔细审核。这类学术研究在具体问题上取得一致性的能力是有限的,但它有助于打破历史神话。这是理性话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现在回头看看我的学术道路。我希望能把自己在过去几年里写的片段融合成一部连贯的反映18世纪以来史学思想和史学史的作品。我完全意识到这仅仅是我的一家之言,同时相提并论的一方面是吕森、布兰克和耶格尔等人的观点,另一方面则是怀特等人提供的观点。因为这一时期的历史学既可以从学术的角度来看,也可以从“历史虚构”的角度来看,我走混合双方观点的中间路线。吕森及其学生、怀特和我都有充足的理由从18世纪着手开始各自的叙述。我们都认为历史意识在那时发生了转捩,我们用“近代”来标志它。这种新意识的一个方面是思想的世俗化,最终与以圣经为价值取向的年代学分道扬镳。本杰明·埃尔曼(Benjamin Elman)在《从哲学到语言学》(1984)中指出,在1718世纪的中国有几乎相似的发展。就三种方法而言,这标志着某种现实主义的出现:在怀特看来,这种现实主义存在于把“传说、神话、寓言”从“决定往昔事实的潜在证据”之中排除出去;对吕森和布兰克而言,现实主义存在于批判性历史研究的出现之中。我希望能在一个比吕森和布兰克或怀特更为广泛的背景下处理历史思想。尤其对布兰克来说,关注的焦点是职业历史学家,也包括许多次要人物;对于怀特来说,关注的焦点则是“伟大的历史学家”,因为“经典文献……为我们提供了观察过程的洞察力,一般而言,这一过程是人类存在物统一的、限定的过程,是意义产生的过程”。(Content,第211页)。

  然而双方的关注焦点都有偏狭之处。学术性的历史学家只构成历史意识的一小部分。怀特所研究的八位思想家不仅高度精选,而且存在着历史意识的本质差别。米细勒、兰克、托克维尔和布克哈特在许多方面代表着不可调和的观点。我感兴趣的是在更广泛的层次上的历史思想的共同点和不同点。有一点要指出的是赫尔德、伏尔泰和吉本的信仰是相同的,拥有共同的自负,这是18世纪精神气质的一部分。与他们思想迥异的思想家如19世纪中期的布克哈特、德罗伊森、泰纳(Hyppolite Taine)和马克思也是如此。假如我们仔细观察布克哈特和德罗伊森的语言,我们会发现他们的世界观有更多的时代特征,不像怀特或吕森努力区分他们与时代主流的差异。出于实际的原因,我的精力只局限于书面作品,尽管我充分地意识到这只是广义文化的一部分,广义文化中的历史意识以艺术、纪念碑、节日等符号来表达自己。我的新作以如下设想为出发点,即在18世纪出现了一种观察历史的新方法,它包含着历史写作的诸种新方法。尽管这种新方法从没有得到广泛的接受,况且在19世纪晚期遭到与日俱增的质疑,但它对历史写作的影响一直延续到20世纪后半期,直到那时这种观点才遭到有力的挑战和广泛的修正。尽管历史学家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但他们同样认为存在着关于过去的现实主义描述的可能性,这一描述有着对种族、国家、阶级和性别之间权力关系的种种暗示。在我的研究中,这些暗示将占据核心的地位。我将在松散的意义上使用每代人的序列,来为我的研究提供年代的框架。我打算仔细研究每一代人对语言的使用。但是我不仅应该对这些历史学家的共同点感兴趣,而且应该对他们思想和类型的明显差别感兴趣。

  (摘自《世纪中国》)